美國的政治制度,可否「山寨」?
【看中國2014年03月24日訊】時下知識界談論改革,往往從理念出發,從理想出發,從跟世界上政治制度先進的國家比較出發,在亨廷頓的眼裡,這是政治幼稚病的表現。就像我們不能指望5歲的孩子做15歲的孩子做的算數題一樣,我們也不能指望一個建國數十年的國家完成建國數百年的國家完成的政治制度完善的工作。政治制度需要不斷完善地、一步步完善。然而,完善不是從理念和理想出發的政治試驗和創新,也不是空穴來風,而是建立在原來的制度基礎上的完善。
政治改革,不同於科學實驗,不必有創新。因為,任何沒有經過社會實踐檢驗的政治體制的創新,對於社會,會是一場災難。洪秀全的政治創新,無論是對清國統治者、對清國國民還是對他自己,都是一個災難。前蘇聯的社會主義制度是一個創新,中國的人民公社也是創新。前蘇聯的制度創新,到了20世紀末宣告失敗;中國的人民公社化根據共產主義的原則建立的制度創新,把中國帶入大飢荒。這些都是政治創新失敗的典型案例。
目前,掌握權力的政治領導集團,希望進步的知識界,甚至在目前的政治制度下成為政治參與的邊緣人的普羅大眾,都有改革的共識。但是,在如何改革上,各種觀點往往南轅北轍。有一種「革命和改革競賽」的觀點,在知識界十分流行。這個觀點試圖用因果律解釋中國政治制度變革的進程。革命和改革,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政治道路,它們之間是如何形成競賽的邏輯關係的?持「競賽」觀點的人認為,如果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革命就不可避免。這是用「革命」倒逼體制內的政治集團進行改革。願望可嘉,但邏輯混亂。
把「革命」的主觀願望混同於革命現實條件,誤讀了革命。在形式上也把「暴亂」和「革命」混為一談。漢納·阿倫特在《革命論》裡說‚「用暴力和變革來描述革命現象都是不夠的。只有在變革的發生意味著一個新的起點,在暴力被用來構成一個完全不同的政府形式,並導致形成一個新的政體時,才談得上革命。」從這個意義上看,美國獨立戰爭,不是「革命」,不過是政權更替;1887年的立憲會議,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美國革命」,因為它標誌著一個新的政府形式的誕生,形成一個新的政體。革命不僅需要軍事勝利,更需要制度突破。只有帶來新的政體的社會變革,才堪稱革命。
改革不進行,暴亂遲早發生。把「革命和改革競賽」改為「暴亂和改革競賽」或許更確切。改革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防止革命,不如說是防止暴亂。這種定位和思考,涉及改革的路徑。改革不可避免,但改革要從社會出現的實際問題入手而不是傷筋動骨。改革路徑的設計卻五花八門。最流行的改革路徑是「普世價值論」,以普世價值為指南進行改革。這個世界上確實有很多值得稱道的普世價值。但是,改革不能從普世價值入手,改革不能從意識形態入手,改革也不能從標新立異的烏托邦政治入手。
改革從問題而不是從理論入手,這是美國政治制度的精髓所在。美國的政治制度最為知識界稱道。然而,美國政治試驗和創新,恰恰不是一種常態。亨廷頓說,「美國政治體制的這種靜態性與美國社會其它方面經常不斷的變化性適成對照。」「社會和經濟的根本性變革就與政治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結合在一起了。在一個勉力求新的社會中,政體卻依然是古老而陳舊。」
美國的政治體制,在古老的政體和不斷適應社會變化之間,在國家、州和地方的立法、執法和行政之間,找到了一個平衡點。「美國把世界上最為現代化的社會與世界上最古老的政體溶為一體。美國政治經驗的特點就是經常有立法創造卻鮮有創新。政治實驗和創新的機會如此之多真是得天獨厚,而這些機會幾乎完全被錯過,也是絕無僅有!」希望從美國政治體制中獲得借鑒的政治學者,可能會覺得失望。恰恰是他們最景仰的美國政治制度,缺乏政治創新,保守性和開放性、落後性和先進性同時存在於這個政治實體中。
但是,這絕不是說,美國政治體制沒有可借鑒之處。值得借鑒的不是現成的成型的制度,而是制度背後的精神和制定制度的方法。比如,分層多層的立法原則和精神,就很值得借鑒。聯邦的立法機構,管全國的立法;州的立法機構,管州的立法;市、郡、鎮的立法機構,管各自的立法。這些立法,都針對不同的層次的立法。國家層面的立法機構,不會管小鎮的政務;因為這種分層多層的立法原則,社會各層都有專業的立法、執法和行政人員,管理當地政務;社會問題在地方就地化解;地方不能化解的問題,進入更高一層的立法、行政和執法程序,知道聯邦層面。借鑒美國的成功的政治制度,不是把三權分立等形式搬來,套在中國社會。這種囫圇吞棗式的改革,肯定會碰壁。
「現代性並非鐵板一塊。美國的經驗充分表明,一個社會的某些制度層面業已高度現代化之時,其它制度和層面或許仍然保留著很多傳統的形式或實質。這也許就是事物的本性罷。在任何體制之中,變革與繼承性須保持一定的平衡。」這就是說,任何政治體制,都可以變,都可以變得更合社會變化的需要。但是,如果為邊而變,為變求變,則可能失去原來的政治制度架構所能承載的震盪的承受力,結果欲速則不達,變革造成社會動盪。
這並不是說,不變革就不會引發社會動盪。經濟發展必然造成階層變化、社會心理變化。社會制度、社會制度、經濟制度,不適應社會變化進行漸進的改革,也會引發社會動盪。亨廷頓舉出拉丁美洲等國家的例子,「在這些社會中,僵死的社會結構以及缺乏社會與經濟變革始終與政治不穩定以及制度的衰微相伴而生。未嘗不可以說,後者就是前者的結果。」
政治穩定是改革的前提,沒有政治穩定,改革不可能順利發生。「政府機構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保障了社會的迅速變革。而社會的迅速變革則又有助於政府的連續性和穩定。政體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多半是辯證的而不是相輔相成的。」穩定不等於僵化不改。僵化的制度不做調整,制度的架構必然不能適應變化的社會需要,也沒有進步的社會力量不斷加入,延緩制度的自然耗散。沒有新的能源不斷注入的政治結構,正反饋到了一個臨界點,便會從內部自動瓦解。制度腐朽了,一個偶發事件,就可能推倒它。「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理,羅馬也不是一天爛掉的。
任何政治制度,從形成到成熟,都有一個歷史過程,它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會平白無故地消失。中國的一些知識精英,因為美國的政治、經濟、軍事、社會的強大,喜歡美國的政治制度,心情可以理解;但模仿或山寨的做法,在日用產品上或可以,在政治制度上一定不行。任何成熟的政治制度,都不能「拿來」,試圖在中國「山寨」一個中國版的美國政治制度,會出大問題。美國的現成的政治制度,絕對不能「照搬」,也照搬不了。這一點,美國的政治制度設計家們在為日本制定憲法的時候,非常清醒。麥克阿瑟在設計日本的憲法時,保留了日本的天皇制,把一個世界歷史上最長的君主制度跟現代民主制度巧妙地結合起來,形成一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天皇加憲政」的政治制度。這種政治改革繼承與創新同步的思路,值得中國政治學者和改革家們思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