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前仆後繼」 以身「殉」酒(圖)

【看中國2014年03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翔宇綜合報導)據3月17日雲南網的報導,3月11日晚,雲南省羅平縣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李安林被發現死在家門口的私家車內。

死前他出席宴請並醉酒。這是官員飲酒致死的最新案例。此類事件時有發生,當局屢禁不絕,成為一道官場「奇景」。

據新華社報導,羅平縣當地政府3月18日通報,李安林等人3月11日的晚餐系私人活動,除李安林外,沒有其他領導參與。類似官方措辭也出現在另一宗醉酒致死事件中。

3月11日,有網友爆料,江蘇阜寧縣民政局社管科科長劉碩在參加公款舉行的宴會時,因喝酒過多致死。《南方都市報》在3月19日的追蹤報導中證實劉碩飲酒致死。

報導中,阜寧縣官方說法是:劉碩受朋友邀請參加聚會,並非公務宴請。地方政府將事件與公務宴請作切割與當局正在進行的「整風」有關。1月27日,中紀委在其官網通報了兩起同類事件。其中一起是:2013年9月9日,三明市副市長、沙縣縣委書記陳瑞喜等人接受企業主宴請發生人員醉亡問題。陳瑞喜因此被免去三明市副市長職務。

陳瑞喜並非因官員醉酒致死而被中紀委通報的第一人。2013年12月17日,在中紀委對10起違反八項規定的典型問題的通報中,黑龍江省副省級幹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被免去時任職務,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

付曉光是迄今為止涉及此類事件的級別最高的官員。事件發生於2013年7月23日,死者是黑龍江省牡丹江林業管理局東京城林業局黨委書記孟慶安。

事發後,東京城林業局向上級單位給孟慶安申報了「工傷死亡」,未果。發生於1月9日的湖北省羅田縣醉酒致死事件,當地政府部門則是直接給錢了事。

當晚,羅田縣城管執法局中隊長豐勇,在該縣政協委員肖飛進的生日宴會上,因飲酒過度身亡,「出於社會治安穩定的需要」,城管執法局墊付豐勇死亡賠償等各種費用64.8萬元。羅田縣城管執法局處理手法應是借鑒江西省吉安市公路管理局。

2012年3月15日,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尹飛宇因陪客醉酒死亡。事後,吉安市公路局賠償給尹飛宇家屬75萬多元。

更早前的2009年12月,廣東深圳市寶安區西鄉交警中隊警長陳錄生醉酒而亡,該交警中隊將其上報因公犧牲和烈士。2008年2月,河南省信陽市新縣人口計生委總支書記、主任郭世忠,凌晨酒後猝死,該縣委發文追記郭世忠個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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