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宰輔商輅(lù )的父親商仲宣,曾經在嚴州做府吏。他經常勸同事奉公守法,不要在文字上耍花樣害人。官員都聽命於他。下屬各縣有囚犯押解到州府,凡有冤屈,他一定要替他們申訴,救助他們,許多人因此保全了性命。
一天晚上,太守遠遠地看見府吏的官舍放射光亮,尋跡象查看,不是火光。第二天早上,太守問官員們昨晚上家中發生了什麼事。商輅的父親說:「我家裡生了一個兒子。」太守覺得這件事很奇特,就說:「這一定是個貴子,滿月後,抱來讓我看看。」孩子滿月後,抱到太守家堂屋裡去,太守一看又驚奇又羨慕。命令下屬打開黃羅傘蓋,送孩子回官舍。
後來,商輅考舉人、進士、殿試都是第一名,連中解元、會元、狀元,中國1300多年的科舉考試,產生了600多位狀元,但連中三元的,卻只有17位。商輅就是其中一位,後進入內閣為相(小編註:自朱元璋借胡惟庸案不再任命宰相後,明清兩代再沒有如前朝一樣能制約皇權的宰相,人們只是習慣性的把明代的閣臣和清代的軍機大臣稱為宰相)。
馬文升說,明朝賢相,商公第一。商輅在內閣為官十八年,致仕後,劉吉見其子孫多賢,嘆道:「我與公相處若干年,未曾見公筆下妄殺一人,所以您的子孫都那麼賢良。」商輅應道:「實不敢使朝廷妄殺一人。」
--源自《明史》、《公門果報錄》
點評:司法,國之大器也。功德與災殃,皆出於司法之允枉。歷史上,很多名門望族的興盛皆源於其祖先的執法公允,獄無冤囚;很多豪門世家的衰亡亦源於其祖先的枉法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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