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溺亡屍體被綁橋墩 打撈人勒索家屬(組圖)
【看中國2014年03月14日訊】一具屍體,被繩子拴著綁在橋墩上;一個紅包,引發了死者父母和6名打撈人的爭執。
打撈隊員出示雙方簽署的打撈費用協議。
打撈隊員(中)要求家屬支付餘下費用。
成都市崇州西江橋,劉升在事發地點描述兒子出事和打撈的情況。
3月9日,對於成都市大邑縣的劉升(化名)一家來說,是一場噩夢:22歲的兒子劉坤(化名)在崇州玩耍時,從西江河橋上落入水中溺亡。當劉升得到消息趕到事發地時,面對平靜的河面,他根本不知該如何搜尋兒子。無奈之下,有人提議向打撈公司尋求幫助。
10日上午,打撈公司黃飛虎等4名人員趕來,經過溝通,黃飛虎等人提出打撈費按天計算,一天8000元,如果打撈到人,打撈費要再加1萬元。得到劉升一家的同意後,「蛙人」下水,搜尋近6小時後,依然沒有找到劉坤的屍體。這一天,打撈公司只收到4000元費用。
第二天下午,在劉坤的落水地點,打撈人終於找到了屍體。兒子的屍體找到了,原本此事就該告一段落,但打撈人的一個舉動,引起了劉升的不滿:撈出水面的屍體,被繩子綁著拴在橋墩上。他說,這是打撈人「挾屍要紅包」。對此,黃飛虎則稱,這是行業規矩,通常打撈人只負責將屍體撈出水面,運上岸的事則是由家屬負責,「如果非要運上岸,就要包紅包沖沖喜,我們事先就說好了。」雙方各執一詞,一度發生爭執。最後,在圍觀群眾的議論聲中,劉坤的屍體由打撈人運上了岸,劉升付清了費用,也封了紅包。
與心儀女生外出 最終卻溺水身亡
3月11日下午4時,看著劉坤的遺體,他的高中同學胡磊掏出手機,點開微信,與劉坤的對話,停留在「或許她心里根本沒有我」。那可能是劉坤留在這個世上的最後一句話,時間定格在3月9日零時許。
再早一些,8日晚10時30分,胡磊接到劉坤的電話,「他說,除了那個女生,其他人都不認識,感覺很尷尬。」他口中的女生,是劉坤追了兩三個月的人,女生在崇州工作。劉坤的姑姑說,白天時,劉坤的母親曾接到兒子的電話,祝母親婦女節快樂。直到9日上午,劉升接到警方電話,才得知兒子已溺水身亡。
接到消息後,劉升夫婦和其他親戚從大邑家中趕來,站在西江河邊,他們看著警方和消防隊正在打撈屍體。「水流急水域廣,撈不到。」岸邊一家茶鋪的老闆說。這時,人群中有人提議:「自己找一家打撈公司嘛。」隨後,劉升托朋友找到一家名為「重慶映江潛水」的打撈公司。
黃飛虎就是這家打撈公司的員工,10日上午10時許,他和其餘3名同事趕到西江河。他們提出:只要下水,就是8000元,如果打撈到屍體,再加收1萬元。目擊者稱,家屬同意後,最終協商為第一天支付4000元錢。黃飛虎說,根據經驗,一般落水點就是沉屍的地點。然而,直到當天下午5時,他們都沒有發現屍體。
屍體被綁在橋墩不見紅包不運屍
第二天,黃飛虎又從重慶找來兩名同事,打算第二次下水尋找屍體,這一次,下水的「蛙人」增加到兩名。下水前,他們依然和劉升手寫了一份協議,寫明,這次依然是:沒打撈上8000元,打撈上就多給1萬,打撈時間從穿衣服起5個小時。
11日上午,黃飛虎的同伴在水中依然沒有發現劉坤的屍體。直到下午2時36分的最後一次下水前,有人說劉坤是從靠近別墅的地方落水的,他們從那下水,終於發現了屍體,並很快打撈到了屍體,隨後幾人用繩子將屍體拴在了橋墩上。
就是這樣一個舉動,引起了死者父親的不滿。
「他們把我兒子那麼掛著,也不運上岸,還問我們要紅包,說不給就不管了。」站在橋上目睹了整個搜尋過程的劉升,見到兒子的屍體被綁在橋墩上,遲遲不運上岸,他認為撈屍人是在「挾屍要價」。
劉坤的兩位姑姑說,她們聽到「蛙人」開口要價:「他們喊再給5000元,要包紅包,不給就不撈了。」
有目擊者告訴記者:「家屬沒答應給,蛙人就開著空船,回到岸邊,屍體就那麼拴在橋墩上。」
當船靠岸後,劉升夫婦沒有看到兒子的屍體,一番爭執後,劉升說,他答應封紅包後,打撈者才將船開回,把兒子的屍體運上岸。記者調查9年撈屍30餘具
如今行業「大不如前」
撈屍公司,作為一個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業,它本身也頗為秘感。這裡面,是否真的存在如黃飛虎所說的,存在一定行規?
記者聯繫到一位成都相關行業的彭先生,據他所知,成都沒有專業的打撈公司,但重慶則有上百家,「‘蛙人’分布在成都各區縣,一旦有需要,我們會聯繫成都的蛙人立即趕過去。」
成都也有撈屍人收到錢後開收據
彭先生介紹,打撈屍體是風險行業,如果打撈費只有一兩千元,是不會有人願意做的。通常,打撈費用都分成兩部分,如果沒有打撈上,只要8000元,打撈上的話,則要1萬5千元。彭先生說,「算是行業內的大家自己定的標準吧,不會優惠。收到錢後,我們會給他們開收據,但不會提供發票。」
除了不接受議價外,彭先生還有一項原則:只將屍體撈出水面,絕不抬上岸。他說,這是他們的行規,「有忌諱,屍體撈上後,家屬或朋友自己抬上岸,我們是不會碰的。」他說,雖然有紅包能沖喜一說,但他從來都不這麼做,「就算給了紅包,也不想運上岸。」
除了把撈屍當作事業的打撈公司外,在沿江一些地區,更多是一些不怕晦氣的漁民扮演著撈屍人的角色。不久前,記者走近了這個群體。這群撈屍人因神秘、機警,又被當地人叫做「水鬼」。在他們之中,祝二(化名)撈屍已有9年,至今從江中撈起過30餘具屍體。「我們不會把屍體拉到船上,只會用繩子套著在江水中拉著走,直到拉上岸。」祝二說。談報酬三千到上萬元不等但一聲感激更珍貴
「撈屍」的市場價究竟是多少?究竟是利益驅使還是同情心使然,讓為數不少的瀘州漁民,願意做這個「晦氣」的工作?
知情人士透露,打撈的價格並沒有定數。一般情況下,打撈前,漁民會和家屬商量,甚至有時他們會根據對方的經濟情況而臨時「要價」,有時上萬元,也有兩三千元,或者更低的。祝二和別的「水鬼」不大一樣,他幫人撈屍大多不收酬金。「撈屍只是捕魚、養魚收入的一點零頭。」祝二說,看到屍體上岸,能夠入土為安,家屬的一聲感激,很多時候比金錢還要珍貴。談前景遇到意外多找警方職業打撈幾無可能
袁丁,是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的一名資深法醫,他每天主要的工作,就是負責處理江面上的浮屍。他說,現在這一帶已經沒有一個職業撈屍人了。像祝二一樣的「水鬼」,撈屍對他們來說,最多算份副業。
不過現在,漁民和家屬「私下尋人」正在不斷減少,長江上的秩序正越來越規整。袁丁說,第一是因為長航瀘州警方在瀘州知曉度的提高,一旦有親人落水,家屬第一反應是報警,警方的及早介入能減少漁民撈屍的情況發生。第二是近來水上民警和各地派出所的配合緊密,一旦發現浮屍,地方派出所會直接通知水上警察,信息暢通,自然減少了其他人讓「挾屍要價」鑽空子的機會。當然,面對性質惡劣、無理取鬧漁民的懲罰愈加嚴厲,也是一個客觀因素。打撈人說紅包只為沖喜每人只收了40元
「我們做這一行的,有忌諱,一般只負責將屍體撈出水面,後續運上岸之類的,都是家屬做的。」黃飛虎自稱入行3年,他說,在和劉升簽協議前,他們已經議好價,也事先提醒過,如果要運上岸,是要收紅包的,「我們也沒說要包多少,只是討個紅包圖吉利,我們有講究,撈上屍體後,封個紅包能沖喜辟邪。」
黃飛虎說,當兩名「蛙人」空船回到岸上時,迎上了劉升一拳,雙方發生爭執,扭打起來。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多,有人說,「天氣這麼冷,人家跳下去給他撈人,連聲感謝的話都沒有一句。」也有人說,還是該從人性出發,先將人撈上來再談錢。在七嘴八舌中,劉升還是答應封紅包。
最後,屍體被運上岸,撈屍者也收到了劉升封的紅包,每人40元。加上第一天的4000元打撈費,幾位撈屍人收到了2萬2千元打撈費。隨後,22歲小夥劉坤的屍體被送往殯儀館。過不了多久,劉坤就能入土為安,但這兩天的經歷,不僅讓劉升一家心中不悅,就連撈屍人黃飛虎一行人也覺得委屈。新聞鏈接
大學生見義勇為遇難撈屍人「挾屍要價」
近年來,關於撈屍糾紛的新聞遠不止這一起。
2013年9月14日,廣東省東莞市兩名中學生在厚街沙溪水庫不慎溺亡。在聯繫撈屍隊的過程中,學生家長懷疑撈屍人坐地起價,拒絕付錢,雙方引發了糾紛。
2009年,湖北省荊州市3名見義勇為大學生不幸遇難,其遺體在打撈過程中出現的「挾屍要價」場景刺痛了人們的神經,這一事件也讓撈屍這一特殊職業走進公眾視野。實際上,撈屍很早就已在黃河和長江沿岸出現。從目前來看,我國在打撈遇難者遺體方面並沒有統一的機構或者設置,多數為民間行為。這些民間撈屍人或者打撈公司有無執業資質、營業執照,都並不清楚。專家建議
行業混亂應加強管理
面對溺水者家屬的求助,從事撈屍的人們,是應先議價再打撈,還是以人文關懷為主?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所長胡光偉說,作為這樣的民間打撈公司來說,盈利可能是第一位的,「要求他們只做公益善事,是不可能的。不過,溺水者家人已經很悲痛了,打撈人也該多換位思考一下,打撈費是要收的,畢竟成本在那裡,但不要收得太過分。」胡光偉說,目前來看,打撈屍體這個行業很多東西都不太規範,收費和管理也比較混亂,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
對於撈屍者所說的行規「只撈出水面,不運上岸」,胡光偉認為,既然已經將屍體撈出水面,運上岸是順手的一件事,「如果真的存在行業忌諱,他們也該事先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