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微博發布的照片
【看中國2014年02月28日訊】2014年1月27日,海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丁家喜、李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庭審開始後,被告人丁家喜、李蔚的辯護人提出程序異議,法庭駁回,隨後丁家喜要求更換辯護人程海、王興,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另行開庭。
丁家喜(資料圖片)
近日,張科科律師和隋牧青律師接棒為丁家喜辯護,分別到海淀法院交代理手續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申請會見,三看違法以需要審核律師材料拒絕即時會見。第二天(2月18日),律師方才獲允下午進入三看會見室。
當天,丁家喜被帶入會見室後,除一管教在場,還有一警察攜執法記錄儀非法監聽律師會見,經律師警告仍不離開。
張科科表示,丁家喜面容憔悴,不似以往律師發的會見照片那麼精神,丁家喜對律師表示,感謝社會的關注和關心。海淀檢察院指控丁家喜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以打橫幅發傳單要求官員財產公示,以及參與聚集眾人在北京市教委門前要求教育平等權作為犯罪行為。
張科科律師詢問丁家喜:是否認為自己的行為有罪。丁家喜稱,毫不隱瞞自己的公民行為,但是對指控書中的「組織、策劃、」等無事實基礎且上綱上線的文革語言表示抗議和憎惡。
目前,丁家喜與許志永、李蔚、趙常青、張寶成、馬新立、侯欣、袁冬、孫含會、王永紅、李煥君、王功權等屬同案當事人,但被北京多個檢察院法院違法指定管轄和強行拆分來起訴和審理,許志永已一審被判處四年徒刑。
丁家喜說,在這個社會,凡是有良知有責任心的公民都會站出來,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自己的看法。作為律師,我認為公民理念就是維護自己的權利,尊重他人的權利,儘自己的義務。而且允許每個人對公民理念有不同的理解。公民活動,包括公民聚餐,就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無害他人的行為,公開透明歡迎參與。要求官員財產公開,是最好的反腐。
丁家喜律師說,可能有人認為他是「炮灰」,是誰誰的「棋子」,但是他不這麼認為,他說,「我是一個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不受誰的擺佈,不過是在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他也並不認為這是牢獄之災,認為只是一種生活體驗,是公民社會必不可少的一個步驟。
丁家喜說,對自己的選擇,過去和現在都無怨無悔,談到家庭,他說家裡也有不理解,各種擔心,尤其是他的夫人。他稱讚道,能做他的妻子也是不平凡的人。他說,現在也深感為人子為人父的家庭責任,丁家喜說,出去以後,希望把更多時間精力放在家庭經濟和家庭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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