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看中國2014年02月18日訊】被控投毒導致室友死亡的一名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星期二(2月18日)被判處死刑。
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原上海復旦大學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林森浩投毒導致室友黃洋死亡,犯故意殺人罪。
判決書稱,林森浩在去年3月31日從中山醫院一個實驗室取得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並將其投入宿舍的飲水機內。
第二天上午,黃洋飲下含有二甲基亞硝胺的飲用水,並很快出現中毒症狀。
林森浩4月12日在警方對他予以刑事傳喚後承認投毒。不過黃洋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死亡。
判決書稱,黃洋2011年8月成為林森浩的室友後,兩人因瑣事而不合,導致林森浩對黃「懷恨在心」並決定殺人。
法官沒有接受黃洋提出的有關投毒只是為了作弄黃洋,是一個愚人節惡作劇的說法。
判決認為,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亞硝胺系劇毒物品,仍故意投毒導致黃洋死亡,隨後又隱瞞黃洋中毒病因,導致黃洋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
上海二中院對庭審進行了微博直播。
雖然不少網民對判決表示支持,但也有人指出判處林森浩死刑並不能令黃洋復生,並呼籲中國應該廢除死刑。
也有人質疑高材生為何會因瑣事而殺人,並認為這暴露出中國的教育制度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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