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政界現「強震」 7人因掃黃不力被免職

【看中國2014年02月15日訊】 廣東問責處理掃黃不力負責人 東莞公安局長被免

據新華社電,2月14日晚從廣東省委獲悉,廣東對東莞多名掃黃不力負責人進行問責處理。廣東省委常委會當天研究決定,免去嚴小康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東莞市近日被媒體曝光部分娛樂場所和酒店存在嚴重涉黃問題。廣東省委14日通報稱,嚴小康在任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東莞市涉黃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暫行規定》和廣東實施辦法,廣東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嚴小康進行問責,免去其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根據廣東省委、省政府《關於追究領導幹部在掃除「黃、賭、毒」工作中失職瀆職責任的暫行規定》等規定,東莞市委研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免去盧偉琪東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職務,免去黎志輝中堂鎮黨委書記職務,同時免去其鎮人大主席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免去何成中堂鎮黨委委員、中堂公安分局局長職務,免去鄧金祥黃江鎮黨委委員、黃江公安分局局長職務,免去張國賢虎門公安分局博湧派出所所長職務,免去王沛基厚街公安分局厚街派出所所長職務,免去李太山鳳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所長職務。

東莞市委還責令黃江鎮黨委書記楊禮權、虎門鎮黨委書記葉孔新、厚街鎮黨委書記錢超、鳳崗鎮黨委書記朱國和在全市範圍內公開道歉。

嚴小康,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江西南康人,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本科學歷。2012年2月起,任東莞市副市長、黨組成員,東莞市公安局局長,廣東東莞生態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楊江華,現任東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東莞市公安局局長,曾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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