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2月13日訊】過年前,80後女孩小李將丈夫起訴至戶縣法院要求離婚,原因是孩子到底應該跟誰的姓。經法庭反覆調解,2月11日開庭前,小李最終撤訴,夫妻二人將溝通解決孩子的姓氏問題。
漫畫/王啟峰
戶縣的小李與藍田的小張是西安同一所大學的校友,2005年兩人經同學介紹相識。2007年畢業之際,這兩個互有好感的年輕人相戀,畢業後一起到深圳打工。2011年10月兩人走進婚姻的殿堂。
小李姊妹兩人,家裡沒男孩,與小張結婚之初,雙方就曾經談過是男到女家還是女方出嫁的問題,雖然產生過分歧,但感情戰勝了一切,兩個80後青年最終走到一起。2013年6月,小李生下一個男嬰,全家都沉浸在幸福和喜悅中。
可這種喜悅沒有持續多久,在給孩子起名跟誰姓的問題上,小兩口和兩方的家人出現了分歧,還鬧起了矛盾。小李和家人要求孩子姓李,小張家則要求孩子姓張。為此,夫妻倆吵得不可開交,雙方還說了些過激的話,兩人一度走到協議離婚的邊緣。經親朋好友多次調和,矛盾還是未能化解,2014年過年前,小李將丈夫小張訴至戶縣法院,要求離婚。
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找到小張詢問情況後說:「你們是自由戀愛走到一起的,積澱了多年的感情,孩子出生了,姓氏問題好商量。」法官建議,小張的情況符合政策可以生二胎,或讓孩子的名字里加兩人的姓氏來解決問題,希望兩人不只為自己,也為8個月的孩子多考慮一些。
2月11日開庭前,法官又通過電話做雙方調解工作,動員小張到戶縣看望孩子及妻子一家,經過法官多次努力,最終雙方都表示會好好溝通化解矛盾,小李當即表示撤訴。
>>看看外地
為孩子跟誰姓 官司越來越多
據媒體報導,近幾年,夫妻雙方因為孩子的姓氏問題鬧到法院要求離婚的在離婚案件中越來越多。傳統觀念裡「代代相傳、香火相續」,跟誰的姓,便意味著延續了誰家的香火。正因為這個原因,不少夫妻因爭奪孩子姓氏導致婚姻破裂。
浙江
爭孩子姓氏互不相讓最終離婚
2013年10月,浙江的《青年時報》報導,浙江的小王和妻子小雪都是80後,結婚不滿兩年。女方父母要求,按當地習俗要求「兩頭擺」,即女方不嫁出去,也不要求男方入贅;孩子生兩個,男孩隨男方姓,女孩隨女方姓。去年上半年喜得千金。但誰都沒想到,有了孩子後,幸福的日子卻一去不復返。
小雪因為早產,生孩子時落下病根,身材變樣,還患上產後抑鬱症。小雪因為心理陰影明確表示拒絕生二胎。小王和父母商量後,想讓孩子跟自己姓王。小雪的父母很不高興,雙方已經說好的事,怎麼能變?於是,小兩口的婚姻變成了夫妻雙方大家庭的姓氏「大戰」。雙方互不相讓,愈演愈烈,最終以離婚的方式結束了這場姓氏大戰。
新疆
女兒姓被改丈夫打官司恢復原姓
2013年5月,《人民法院報》報導,新疆的李女士與王先生2003年結婚,生下一女。由於王某嗜酒成性,醉酒後還會毆打李某,李某不堪忍受,於2012年8月起訴離婚,要求自己撫養女兒。為報復王某對自己的傷害,2013年3月,李某未經王某同意,擅自到派出所將女兒的名字改為李小某。王某得知後不滿,認為前妻侵犯了自己的監護權,要求李某恢復孩子的原姓氏,但遭到拒絕,王某遂起訴,要求恢復孩子姓氏。
法院審理後認為,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除雙方協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後自己決定,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法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訴訟請求,判決李某將李小某恢復為王小某。
>>各方觀點
法律沒規定必須子隨父姓
隨著獨生子女政策實施30多年,上世紀80年代前後出生的第一代獨生子女已進入婚育高峰期。而孩子該隨誰的姓也更受關注。受傳統思維的影響,孩子跟誰姓就是續誰家的香火,這也引發了家庭間的爭端。
最近幾年,這個問題在網路上成了討論焦點。
曾有媒體做過「‘獨一代’現狀下如何看待子女隨父姓的傳統觀念?」的網路調查,在4504人參與投票者中,3138人認為子隨父姓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有1366人認為在孩子姓氏問題上,應體現男女公平的原則。
反對孩子隨母姓的人認為,子隨父姓是傳統習慣。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如果子女隨母姓,男方會覺得面子上下不來。贊成派則認為法律並沒規定必須要子隨父姓。
>>市民支招
能生二胎跟女方姓或給孩子取「雙姓」
隨著「單獨兩孩」政策的放開,一些符合條件的年輕父母打算生第二個孩子,兩個孩子一邊一姓,以此解決矛盾。網友「VICKY」說,自己已生了一個男孩,跟丈夫姓,她與丈夫商量再生一個跟自己姓,丈夫也答應了「VICKY」的提議。
在西安城南一公司工作的28歲的劉先生說,他身邊不少結婚的朋友都有過孩子跟誰姓的糾結,「80後觀念和老一輩不一樣,大都個性獨立,我身邊雖沒有因為爭孩子跟誰姓而離婚的,但鬧彆扭的不少。」他告訴記者,為解決這個問題,有的把夫妻倆的姓組合成孩子名字;還有符合條件的朋友打算生二胎,「大多是女方提出的,而且明確要求隨母姓。」他認為,只要多溝通,跟誰的姓總有解決辦法。正如有網友說,「跟誰姓不是原則性問題,而是兩個人的相互尊重。」
現在,也有不少獨生子女家長給孩子起名時使用「雙姓」:即把父親和母親的姓氏合到一起,作為孩子的姓氏,或乾脆直接作為孩子的全名。目前看來,這也許是緩和矛盾比較靠譜的一種解決方案了。
>>律師說法
未成年人變更姓名需監護人都同意
法律上對孩子的姓氏及變更有哪些規定呢?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振峰介紹說,《婚姻法》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朱振峰說,《婚姻法》在「隨父姓」、「隨母姓」時的表述為「可以」,並非「必須」。而根據《民法通則》,決定姓名的權利最終屬於自然人本身,前提條件是其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父母對孩子的監護義務是對等的,未成年人在變更姓名時,必須得到父母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子女姓名是對另一方監護權的侵害。」他說,等孩子長大成人,就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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