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導致劉少奇文革命運的悲劇性結局(圖)
【看中國2014年02月1日訊】1966年5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通過標誌發動文革的綱領性文件《五·一六通知》。《通知》中最後一段被視為畫龍點睛、也是最為要害的文字出自毛澤東的手筆,其中指稱「赫魯曉夫那樣的人物,他們現正睡在我們的身旁,各級黨委必須充分注意這一點。」正是從這段文字劉少奇敏銳而不無栗懼地感到了毛澤東的權力圖謀,感到自己要挨整了。這種感覺來自於劉少奇與毛澤東長期以來實際存在的矛盾鬥爭、尤其是62年以來與毛尖銳衝突所形成的本能反應,同時也來自於權力中人特有的政治敏感與判斷。幾十年黨內激烈鬥爭中脫穎而出的經歷,會議期間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被捆綁打成反黨集團並受到的激烈批判,以及會場外鄧拓和田家英與此不無關聯的相繼自殺,這一切都在告訴劉少奇,此次運動來勢凶猛,有別於以往的任何一次運動,毛澤東此回絕對來者不善,自己恐是大難臨頭,凶多吉少。
面對整肅來臨,政治生命岌岌可危,劉少奇是怎樣的反應,我們已不得而知。但根據政治歷史常識,我們不難推斷,他有著三種可能的因應選擇:一、挺胸而出,對《五·一六通知》說不;二、主動辭職,避其鋒芒;三、逆來順受,僥倖涉險過關。從政治家政治作為和歷史評價的角度,三種選擇的排序依次為上策、中策和下策。
人們一定會認為,第一、第二種選擇屬天方夜譚,絕無可能。在毛澤東擁有巨大權威和聲望的歷史條件下,劉少奇沒有那份膽量與其公開對抗,也沒有那份勇氣提出辭呈。不錯,從宏觀歷史的角度,由於長期以來以劉少奇自己為首的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讓毛成了黨的化身,位尊全黨之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與權威,任何對毛的牴觸就意味著對黨的牴觸,是引發全黨共憤的反黨行為,劉或不敢也無力與毛直接對抗;而在毛澤東捅破最後一層窗紙之前,主動辭職無異於長城自毀。然而,如果我們從微觀歷史的角度,也就是從劉少奇作為政治行動者自主行動這一角度,考察歷史,我們會獲得不盡相同的看法。
一、選擇挺胸而出,對《五·一六通知》說不,不是沒有可能。以1949年之後的具體歷史而言,雖然毛澤東威望日隆,權位至高,但並不意味著總是真理在握,一貫正確,任何時候任何事情都一言九鼎,說一不二,沒有遇到任何的質疑與挑戰。1959年彭德懷廬山會議上對毛澤東發動的大躍進的質疑姑且不論,就劉少奇,至少1962年與1964年兩度「冒犯」過毛澤東,前者關乎農村經濟政策調整,後者涉及四清運動重點指向,劉均大膽地向毛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見,發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再從現實政治操作的可行性看,劉少奇也有一充足的理由可以將《五·一六通知》束之高閣。我們知道,《五·一六通知》主要是批判否棄《二月提綱》的,而《二月提綱》卻是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在京中央常委集體討論通過的,並報送了在外地的毛澤東。少數服從多數,這是中共無以撼動的組織原則。堅持組織原則,憑此一由,劉就有了可以說不的底氣。何況會議由劉少奇主持,毛澤東並不在場(不在京),沒有與毛的面對面的難堪與直接衝突的壓力,劉於行事更為有利。無論既往歷史和現實情形都顯示,歷史存在著劉少奇可以說不的可能性。假如劉少奇做出了這一選擇,歷史很可能就是另外的模樣,至少不會像我們後來看到的那樣瘋狂。那麼,為什麼劉少奇沒有做出這一選擇,沒有挺胸而出抵制這份危及自己政治生命的綱領性文件呢?
毛澤東的巨大存在和文革反修防修的「政治正確」,是影響劉少奇行為選擇的兩種顯而易見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我們認為,另有第三種因素,或許更深刻的因素,在阻止劉少奇做出抵制《五·一六通知》這一行動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這就是,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的黨員行為準則規範。「黨的利益高於一切」,是黨的一項重要組織原則。劉少奇在《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中對這一原則有過堪稱經典的表述:「一個共產黨員,在任何時候、任何問題上,都應該首先想到黨的整體利益,都要把黨的利益擺在前面,把個人問題、個人利益擺在服從的地位,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這是我們思想和行動的最高原則。」劉少奇以「原則性、組織性和紀律性很強」而稱譽黨內,對黨的原則從來就是「身體力行,說到做到」。(劉瀾濤:《共產黨人的典範》)在長期的革命鬥爭實踐中這一原則已完全內化為劉少奇堅定不移的信念,成為指引與規範其政治行為的準則。
劉少奇心裏當然清楚《二月提綱》並無原則問題,《五·一六通知》對它的批判不過借題發揮,其真實目的乃是沖己而來,但《五·一六通知》提出的進行文化大革命運動,徹底批判資產階級反動思想及其代表人物,是包括劉在內的全黨共識,是黨的一項偉大事業。正是因此,面對著發起文革運動與個人挨整下臺的矛盾,也就是在面對革命前途與個人命運衝突之時,劉少奇受「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這一行為準則的指引與規範,也就是受到它的限制與約束,未能勇敢地挺胸而出捍衛自己,卻不由自主地服從了前者。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歷史的深刻悖論:劉少奇由於遵循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的行為準則,而未能做出正確(最佳)選擇,從而導致後來的命運悲劇;而如果要避免悲劇命運,則需要做出正確的選擇,做出正確的選擇,就意味著遵循良知,勇敢地捍衛自己的權利,發出自己的聲音。不得不承認,就是在今天,在堅持集體主義至上的社會,奉行這一準則仍是無以動搖的天經地義,但又不能不指出,歷史以殘酷的事實已告誡人們,如果人們不能遵循內心的良知,不能為捍衛自己的權利而站出來發聲,為維護自己的利益進行辯護,那麼接下來的一定是悲劇的開始。
二、劉少奇未能挺胸而出,抵制《五·一六通知》,做出最佳選擇,那麼,退而求其次,選擇辭職呢?辭職是政治家遭遇嚴重政治衝突或遇到重大挫折難以為繼時用以化解危機擺脫困境的一種策略和手段。把它看成自毀長城是一種政治無知與偏見的表現。既然劉少奇知道毛澤東絕對來者不善,自己不能做牴觸對抗,又清楚黨內鬥爭的殘酷無情,主動引咎辭職,避其鋒芒,未嘗不是一種保全自己的策略選擇。劉少奇以什麼原由辭職呢?《二月提綱》是劉主持常委會批准通過的,《五·一六通知》既把《二月提綱》視為嚴重原則問題,批得一無是處,不妨以此為由,引咎辭職。遺憾的是,劉少奇卻是近三個月過後,在文革戰火已燎原全國,毛澤東憤筆寫出致劉於政治死地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紙報》,中央常委會改組,其接班人被廢,排名降至第八之時,提出的辭職(見《劉少奇年譜》),而此時已錯過最佳時機。劉少奇未能在發覺毛澤東整肅自己的5月,在文革發動之時選擇辭職,與其說缺乏勇氣與智慧,毋寧是心存僥倖,懷抱幻想。
誠然,毛澤東既決意清除掉劉少奇,劉辭職不辭職,結局都一樣,都會被揪出打倒。但效果大不相同,歷史評價也有分別。試想,劉選擇5月辭職,其情形很有可能如釜底抽薪,文革勢焰勢必大減。因為毛澤東發動文革主要衝劉少奇這隻「大老虎」而來,劉主動辭職在很大意義上就變成了「死老虎」,面對「死老虎」,別說群眾打起來沒勁,毛也會自覺無趣,失去大半鼓動的理由。更為主要的,對劉少奇而言,因此可避免直接捲入文革運動,而不會出現後來使其令名蒙受玷污的負面行為,在歷史評價上可以得到更多加分。
當然,從另一角度,正因毛澤東以劉辭職成為「死老虎」感覺無趣,失去鼓動群眾的造反理由,而不會接受這一行為。為了達到政治的最大效果,顯示文革掃蕩牛鬼蛇神的強大威力,毛需要讓劉保持一定的政治身份,接受群眾的批鬥而遭受煎熬。事實也正是如此。1967年1月13日,被公開打倒而受到群眾批鬥的劉少奇幻想破滅,徹底醒悟,再次向毛提出辭職,請求「辭去國家主席、中央常委和《毛澤東選集》編委會主任職務,和妻子兒女去延安或老家種地,以便盡早結束‘文化大革命’,使國家少受損失。」雖說劉沒在5月辭職,陷入被動,是一失誤,但亡羊補牢,猶未晚也。劉從自身的屈辱體驗感受到了文革的厲害,意識到了自己及家人的危險處境,願意以辭職來換取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安全保障,平息陷入混亂的社會動盪。這是政治失敗者發出的最卑微請求,也是落水者沒頂之前欲抓住的最後一個救生圈。假如這一請求被接受,假如毛澤東拋下這一救生圈,就絕不會出現後來誰也不願看到和接受的劉受盡凌辱而瘐死開封的悲慘一幕。
前已指出,政治家辭職是化解政治衝突與危機的有效手段,也是政治失敗者承擔政治責任的一種表現。在講究政治規則的現代民主國家,國家內部的政治衝突與危機,往往是通過負其責任的政治人物的辭職下臺而得以化解,從而避免引起政治與社會的進一步動盪。但在文革中國,最高領袖卻拒不接受劉少奇辭職。乍看起來這或許是毛澤東為了實現其政治效果的最大化,突顯文革運動的現實意義,致政治對手於難堪而採用的一手陰招,但往更深一層看,它折射的卻是,一個組織內部其成員個人自由權利的喪失殆盡與一無所有。中共以鐵的組織紀律原則而著稱。這一紀律原則規定,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而所謂服從中央,歸根結底,就是服從黨的主席這一最高權力。所以,除了最高權力一人,關鍵時候,包括黨的副主席在內的任何一人都沒有屬於自己的意志和自由。因此,別說辭職(求生)不能,就是自殺(求死)也要受到譴責。羅瑞卿不堪其辱選擇自殺,被視為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陳伯達重壓之下準備自殺,需要援引馬克思女婿拉法格自殺後依然受到列寧的紀念為例,來證明共產主義者自殺不為背叛。一個組織或社會,如果走到其成員連辭職的權利和自由都沒有時,距離悲劇也就一步之遙了。
三、劉少奇為黨員行為準則所規範,又心懷一定的幻想,如此,他能做的選擇惟有第三種選擇。其所以做逆來順受的選擇,自是希望通過最後的努力,以具體行動消弭毛澤東對自己的懷疑和誤會,爭取重新獲得毛的信任,以化險為夷,涉險過關。然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在運動中態度鮮明,立場堅定,表現積極,有所作為,以此來證明自己堅定的革命性和對毛的緊跟服從。於是,在其受權領導文革運動初期的幾十天裡,劉少奇一方面主持對彭、羅、陸、楊等已倒臺的黨內高層進行揭發批判;另一方面派出工作組進駐北京大專院校,將眾多文教領域的權威人士打成黑幫,把大批師生活躍份子作為右派進行揪鬥。但很不幸,儘管如此,劉少奇還是不免掉進毛澤東早已設計的「請君入瓮」的陷阱,未能擺脫被揪出打倒的厄運。更不幸者,這些用以證明自己的文革行為,到頭來卻成為遭人詬病的負面現象,令其英名蒙受玷污,讓自己從受害者同時成了施害者。
這其中,最發人深省、也是最能顯示劉少奇命運悲劇性因素的,是其對於黨內彭真、羅瑞卿等被打倒的同志的批判性行為態度。彭、羅堪稱劉左臂右膀的親信僚屬,對中共的忠誠和貢獻劉最為清楚和瞭解。他們的突遭整肅,受到不實指責與誣陷,劉事先並不與聞,但事中保持沉默,未置一詞,事後主持批判,毫無含糊,讓人困惑。尤讓人不解的是,羅瑞卿跳樓自殺,劉少奇態度不屑,辭色嚴厲,譴責「他的這種行動,是對抗情緒,是嚴重地對抗黨,對抗同志們的批評。」
誠然,以前者而言,人們可以認為劉保持沉默是高壓之下的違心之作,主持批判是劃線切割的自我保全,但他如此自斷其臂、向毛輸誠的同時,顯然忘記了「唇齒相依,唇亡齒寒」的古訓。這一古訓的一個隱蔽含義,翻用當代話語,那就是,如果我們今天看他人蒙冤而保持緘默,明天他人就會見我們沉淪而陷入沉默。1968年10月中共召開八屆十二中全會,劉少奇被誣指為「叛徒、內奸、工賊」,與會代表133人,除全國總工會副主席陳少敏一人外,「一致通過決議: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消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黨的最精英人物中已沒有任何人為其說話,「竟無一人是男兒」。
就後者來說,人們也固可以認為羅的行為確含憤激的情緒,但即便如此,對不堪其辱而自殺這一行為的追加譴責無疑反映了黨內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對不幸者缺乏哀矜勿喜的同情和憐憫。沒有同情與悲憫,實質就是人道主義的失落。人道主義是包括自由主義、社會主義等人類諸多「主義」之本。它的存在與施行,可以讓人們哀於逝者,痛於傷者,扶於弱者,憫於敗者。惟其如此,人類社會才不至因權爭利斗而過於殘酷無情,也不因爾詐我虞而陷於絕望境地。人道主義一旦喪失,人們為權爭利斗必是殘酷無情,不到你死我活,不肯罷休。劉少奇後來正是因此而遭遇非人待遇與折磨,以至於慘死開封。
劉少奇慘死開封,時間在1969年11月。然而,資料顯示,1966年6月下旬,就在他譴責羅瑞卿自殺的同時,他自己就有了死的預感,並為此做了準備。據劉少奇之子劉源回憶,1966年6月底,劉少奇將兒女們召集一起,說出一番令其「吃驚」的話:「今天我要對你們幾個大孩子說一說,我老了,幹不了多少年了。我死後,黨和政府會給一些撫恤,但你們不能靠黨和政府的照顧,要靠自己。你們的媽媽級別、工資不高,你們幾個大一點的孩子有責任幫助媽媽,把弟弟妹妹帶大帶好。特別是允斌,你是老大,要承擔起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允斌「受到震動,當場拿出200元錢,後來存到了小妹瀟瀟的存摺上。」(黃錚:《王光美訪談錄》頁106)
這不能不讓人感到震驚,更為之悲哀。毫無疑問,劉少奇這是想到了死,在交代後事,做死的準備。但他想到的肯定不是自殺(自殺是自絕於黨,被打倒之後劉明確表示「我絕不會自殺」),他想到的一定是被整死,死於他人之手。這就意味著,劉少奇已洞悉一切,看穿了這場運動的黑幕與與殘酷,不然,他怎麼會想到死,想到向家人交代後事?可是,他現在仍然是黨內排名第二的副主席和國家主席,在主持領導這一運動,他為什麼寧死也不站出來,與毛澤東攤牌,叫停這一運動?
「這次大革命在歷史上是空前的,來勢很猛,對資產階級,封建階級的文化來了一個很大的衝擊,最後是要摧毀、消滅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建立無產階級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風俗、新習慣。這是很廣泛的革命,不是一下可以做到的,是個長期的鬥爭過程。但是這是大革命的群眾運動,有了這個大革命運動可以來個突變,來個大的變化。」
這是劉少奇6月27日的一個會上講話,與其對家庭的談話發生在同一時間。兩相比照,我們不難找到一種合理的解釋:與外部世界在經歷一場疾風暴雨一樣,劉少奇內心正處在一種劇烈衝突和極度分裂的狀態,一方面堅持於肯定認為文革運動的革命性、正確性與必要性,因而對外保持高調;另一方面畏懼於毛澤東可怕的權力圖謀及其黑幕與殘酷,對個人前途悲觀無望,而不得不做最壞的打算。由於毛澤東是黨的領袖,而黨的領袖代表著黨,是黨的利益的集中表現,與毛攤牌,意味黨的分裂,黨的利益和形象就會受到損害。這就是說,劉少奇想到「最壞的打算」,也不與毛澤東攤牌,乃是為了維護黨的團結和利益這一大局。此與一個月前選擇逆來順受同出一理,別無二致,都是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這一行為準則規範下的身不由己(當然也可以說是自覺自願)。
為了維護黨的利益大局和形象,劉少奇悲壯地走向祭壇,不僅沒有如其所願維護住黨的利益和形象,黨的利益和形象反而一落千丈。因為,劉少奇之死將黨領導的文革運動毫無人道人性的殘酷與殘忍暴露無遺。(但,這已與劉少奇毫無關係,不是劉之過,此正如毛澤東發動文革整肅劉,使全國人民從文革中覺醒,不是毛的功一樣。)
劉少奇斷不會想到自己忍辱負重的行為會是這樣的結果。不,劉少奇應該想到了這點。只不過他是從另一個角度,從他作為一個忠誠的馬克思主義者、一個終生獻身於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的革命家被打成「叛徒、內奸、工賊」、「永遠開除出黨」,受盡迫害與折磨的角度。在被打倒到死去的近三年的時間裏,他應該對此有過痛苦的反思。反思的結果,只是因為太過殘酷,他不願意承認,也不願說出。正如彭真,歷經文革劫波之後,被問及文革時說道:「文化革命很複雜,我心中有數不好講。」不好講就是怕講,怕什麼呢?怕影響黨的形象,影響最高領袖的形象。這仍然不出黨的利益高於一切之黨員行為準則的規範。
至此,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966年5月當劉少奇察覺毛澤東發動文革整肅自己的圖謀時,他面臨著上、中、下三種因應對策選擇,由於毛澤東的巨大存在和文革的「政治正確」,更由於黨的利益高於一切這一黨員行為準則的嚴格規範,使得劉少奇未能作出挺胸而出捍衛自己、抵制《五·一六通知》的最佳選擇;而對毛澤東的心懷幻想,又使其錯失了在最佳時機提出辭職的第二選擇;於是,劉少奇做出了三種選擇中最不好的選擇,這一選擇不僅讓他的英名遭受一定程度的損害,也直接導致了他的命運悲劇。其悲劇因與民族國家密不可分,所以巨大;而悲劇顯示由「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的行為規範,黨員自由權利的喪失殆盡與一無所有,和毫無憐憫與同情之心的人道主義的失落」這三大因素所構成,因而深刻。
(本文略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