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不得的畫相 荒唐年代的荒唐事

【看中國2014年01月30日訊】1
剛開始批判劉少奇時,不能提「劉少奇」三字,只能用「中國的赫魯曉夫」代替。某中學的陳同學,有一天在毛澤東畫像後面寫了一句「打倒中國的赫魯曉夫」,被人舉報,成了現行反革命。怎麼回事呢?他正好把「打倒」二字寫在毛頭像的背面了。群眾專政期間,陳同學被打得遍體鱗傷,哀求道:「還是對我實行無產階級專政(送監獄)吧。」造反派答應了他的要求,將他送到公檢法,根據「公安六條」,判了八年刑。坐滿八年,陳獲釋回家務農。後來平反時,公家發給他五百塊錢補償金,他激動得熱淚盈眶,雙手捧著錢,一個勁地高呼:「共產黨萬歲!」這時毛澤東已死,不然肯定還會喊「毛主席萬歲!」拿到錢的當天,陳某將錢捐給大隊黨支部,並寫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入黨申請書。不久,陳某光榮地加入了共產黨,還擔任了大隊黨支部書記。陳某當書記不幾年,查出患了癌症,已是晚期,很快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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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山專政基地松林坡看守所二十九號號子裡關押五個現行反革命分子,其中一個姓牟的青年,本是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標兵,因為買了十餘幅毛主席像,從家裡正階檐的牆上貼到橫階檐的牆上,橫階檐連著廁所,最後一張就貼在了廁所門外,因此有人檢舉小牟讓偉大領袖毛主席守毛坑,構成惡毒攻擊罪。還有個姓洛的,一家人天天喝包谷糊,每當家人端起飯碗站在飯桌前搞「三敬祝」時,洛某就把包谷糊塗在毛像的嘴上,說:「紅太陽呀紅太陽,你吃膩了肉,就喝點這玩意兒吧!」,於是被人舉報,也是反革命罪。有一次,牟犯問洛犯:「我讓毛主席守了毛坑,你讓毛主席吃包谷糊,我們倆誰的罪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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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青年,與女朋友到公園戀愛,公園的石凳很髒,就拿報紙墊在屁股下。報紙上印有毛澤東頭像,有人舉報他們侮辱毛主席,這個小青年和他的女朋友各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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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戈壁灘上的博斯騰湖,面積近千平方公里,幾十個大小島嶼散佈其中。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之交的大飢荒中,關內大批盲流逃亡到新疆謀生,許多人流落此湖,以打魚、割葦、捉水老鼠為生。文革時期,又有許多內地盲流為躲避公安部門、造反派組織和收容站的抓捕,逃亡到博斯騰湖,藏身在蘆荻叢生的小島上,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一打三反」時,當局決心端掉這個「盲流樂園」。他們調集正規部隊、兵團值班連和沿湖各縣的公社民兵,利用冬季湖水結冰的機會,對整個湖區進行大包圍、大搜捕。許多無辜的盲流被抓,並被任意加上罪名殺戮判刑,其中一個叫徐長生的,四川長壽人,25歲,被人舉報撕毀毛像,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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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9月3日,武漢某街道小廠的幾個紅衛兵揪鬥牛鬼蛇神呂某,喝問道:「我們紅衛兵昨天貼出告示,勒令你們必須佩帶‘牛鬼蛇神’黑符號,沒看見嗎?為什麼你今天還不佩帶?」呂某回答說:「5•16通知中沒有這一條。」呂某話音剛落,紅衛兵骨幹邱某立即掏出哨子吹起來,大喊:「全廠緊急集合!」大家都放下手裡的工具,來到現場。邱某發號施令道:「把高帽子給他戴上!」幾個紅衛兵男女立馬擁上來,從兩邊抓住呂某的胳臂,另有二三人將一頂硬紙糊的兩尺多高的高帽強行扣在呂某頭上。呂某極不配合,他們一鬆手,他就飛快將自己頭上的高帽摘下撕毀。他們立刻又拿來一頂給他扣上,他又撕毀。邱某帶頭高呼口號,同時眾人又將第三頂高帽扣在呂某頭上。三個男工緊緊抓住呂某,示眾批鬥,一直折騰到晚上六點。當晚,紅衛兵又明火執仗抄了呂某的家,糧票也被抄走。抄家中,紅衛兵發現了呂某的新罪行:他家板房的板壁上沒挂毛澤東像,而是挂西斯廷聖母像。他們憤怒地質問呂某不挂毛主席像是什麼狼子野心,呂某理直氣壯地回答:「板房失火把毛主席像燒了你們負責?」紅衛兵一時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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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各家各戶都派發毛的彩色紙畫像,讓人貼在牆上,一天到晚禱告。文盲鄧六叔就有兩間泥土房,一間廚房一間睡房。睡房裡沒窗戶,黑咕隆冬,貼了也白貼,於是鄧六叔把分發給他的毛像虔誠地貼在廚灶上方,像灶神一樣膜拜。後來他發覺那個位置也不好,時間久了會把毛的臉燻黑,於是立即關了廚房門,小心翼翼地想把它揭下來,重新貼個地方。當初貼時是用稀飯粘的,現在想揭下來可不容易。鄧六叔又急又怕,費老半天勁終於揭下來了,可還是弄爛了毛像的一隻眼睛。他把揭下來的畫像貼在最黑暗的睡房牆上,免得被人發現,可最終還是沒有逃過革命群眾雪亮的眼睛。沒多久,縣公安局來人,把他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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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臺州人陳某,在沿海部隊某留守處當參謀。戰友都去支左了,辦公室裡只剩他一人,於是心生一念:何不用過期的《解放軍報》練毛筆字?每天的報紙上都印有套紅的毛澤東像及其親密戰友林副統帥像,起初陳某小心翼翼避開毛像、林像下筆,偶有塗及,立即燒燬。這天中午,書寫正酣,外面哨兵高喊:「陳參謀,你愛人來了!」聽到叫聲,陳參謀立即扔下筆關上門衝了出去。陳的妻子從老家來探親,他本來要去接站,結果寫得興起,忘了這碼事。就在陳參謀離開辦公室接待妻子的當口,同辦公室去支左的余參謀臨時有事回來了。陳參謀與妻子一番親熱之後,帶著快意返回辦公室,卻發現桌面報紙被人動過,細查發現還少了幾張;再向衛兵打聽,方知余參謀來過。陳參謀頓時大驚,心裏說「完了!」立刻回宿舍對老婆說:「部隊臨時有緊急備戰任務,你必須馬上離開部隊回老家。」沒等老婆反應過來,陳參謀便拉著她,夾著未解開的行李,叫輛車,趕往火車站。妻子上火車前,陳參謀千叮萬囑:「回去後,不要再往部隊寫信找我。」最後,陳參謀被軍事法庭以反革命罪判處六年徒刑,隨即他向法院提出與妻子離婚,並放棄對五歲女兒的撫養權——他不想讓女兒生活在「反革命爸爸」的陰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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