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離婚房產糾紛 山東兩法官各索賄20萬(組圖)

【看中國2014年01月2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一鳴綜合報導)據《新京報》報導,一名叫何愛華的女士近日實名舉報兩個山東省的法官索賄。在審理她的離婚房產糾紛一案時,原山東省棗莊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隋明善和執行庭庭長孫毅分別向她索賄20萬和10萬元(人民幣)。據瞭解,隋明善曾任棗莊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後調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目前已退休。

別墅不能過戶 兩法官吃完原告吃被告

何愛華稱,2009年5月21日,她與丈夫戴武兵協議離婚,協議約定位於北京朝陽區的一棟別墅及屋內所有的傢俱電器全部歸何愛華所有,房屋314萬元房貸由何愛華承擔。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棗莊中院工作人員告知何愛華,其丈夫因債務糾紛被起訴,要將這棟別墅進行訴訟保全,不能過戶。

2009年9月10日,何愛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朝陽區法院判決該別墅屬何愛華所有,其前夫戴武兵協助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然而,與前夫有債務糾紛的原告方申請執行該房屋以清償債務。何愛華也同時提出了執行異議。

何愛華說,2009年9月,她帶著朝陽法院的判決找到時任棗莊中院院長隋明善反映,「他看了判決書說,這個事情牽扯的人很多,不是很好辦,裡面有費用的問題。」

何愛華表示,自己可以出費用,當時兩人沒說具體數額,隋明善讓經戴武兵的手把錢給他。「我後來才知道,戴武兵給了20萬。」

何愛華表示2009年10月,棗莊中院執行庭庭長孫毅到北京找到何愛華。「孫毅說事不能白辦,需要10萬元。」何愛華表示先付2萬元。

何愛華告訴新京報記者,隨後與她聯繫打款的是孫毅安排的一名孔姓法官,孔法官讓她把錢打給一個叫尤藝儒的建設銀行卡裡。何愛華提供的一份簡訊顯示,孔姓法官收到款項後回覆「匯款已收到」。

何愛華說,既然錢已經給了,過戶的事情應該好辦了,但2010年12月14日,她收到了棗莊中院關於其提出的執行異議駁回書,別墅仍然不能過戶。

錄音證明法官收賄20萬元

其時,隋明善已調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在和孫毅協商無結後,何愛華來到山東濟南找到隋明善。

記者在一份當時的通話錄音中聽到,隋明善明確承認戴武兵從何愛華處拿走20萬元,隋在錄音稱,索要20萬元人民幣為了辦理何愛華房子的事情。


隋明善承認受賄20萬的錄音整理

此20萬最終購買畫家劉大為的畫作,隋安排戴武兵將該畫送給市長王剛,王剛為戴武兵批了一塊110畝的土地。

錄音中,當與何愛華一同見隋明善的朋友郭先生問及隋明善受賄的20萬元時,隋開始支支嗚嗚,隋終於承認,其稱「劉大為的畫,買是買了,這個事情我知道.......是我拿了這個錢買的這幅畫.這個畫的事情啊......」

隋明善在錄音中承認了其和何愛華前夫戴武兵的密切關係,並稱其裝修時,戴武兵還給他送過地板。

最後,隋明善害怕何愛華將事情鬧大,遂安排何愛華聯繫棗莊中院執行庭庭長孫毅的劉姓領導。隋明善稱一定會妥善解決其北京別墅一事,並要求何愛華千萬別鬧。

戴武兵名下有一塊110畝地,有廠房和設備,並以此貸款了1600萬元。在何愛華等待處理結果的時間內,戴武兵將其名下所有財產進行轉移。

錄像取證遭法院工作人員毆打

2013年4月,何愛華再次來到棗莊中院執行庭,該庭庭長陳德山和法官鄧勇稱,戴武兵名下已經沒有財產,但其欠了王偉的錢必須得還,所以現在只能執行本已判決給何愛華的北京別墅。

「他們說,花10年時間也要把這個房子給王偉執行回去。」何愛華告訴記者。之後,何愛華多次委託律師到棗莊中院申訴,均沒有結果。

直到2013年6、7月份,市長王剛因為其他原因被抓,棗莊中院執行庭庭長孫毅安排人給何愛華傳話,「讓我別害他。隋明善也托我前夫戴武兵傳話,要我不要去舉報害他,要我把嘴閉上。」何愛華稱。

2013年9月份左右,棗莊中院又一次來北京執行拍賣何愛華的別墅,因媒體關注此事,拍賣過來不了了之。

何愛華告訴記者,之後的2013年12月3日,她去棗莊中院提交了案外人執行異議,該院立案庭仍不給予任何回執。因在現場錄像,何愛華還被法院工作人員毆打,並強迫刪除錄像。

「1月27日棗莊中院又要來北京拍賣我的別墅,我只有維權到底。」何愛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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