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喝茶昏睡 一覺醒來被索10萬服務費
【看中國2014年01月22日訊】「到美容店內,喝了一杯茶,就昏睡著了,醒後被告知已被做了10萬元的美容服務。」夏小姐想不通,自己不但被「黑店」暗算,還被其告上法庭。美容店卻不這麼認為,因為他們手裡握有夏小姐寫的借條。
究竟是夏小姐不認賬,還是被美容店算計了?一次10萬元的美容天價到底又是怎麼產生的?昨天,這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二審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莫名其妙花費10萬元
平時喜歡運動的夏小姐在一次游泳鍛練時認識了朋友小蘭。去年5月19日,在小蘭的建議下,兩人來到徐匯區一家小型美容店做美容。夏小姐回憶稱,店很小,甚至都沒有名稱。在閒聊的過程中,店家向夏小姐推薦了美容的相關知識,同時建議夏小姐「做美容」。夏小姐記不清當時是否已答應接受對方的美容服務,只記得在她喝下小蘭遞過來的一杯茶水後,人就進入了昏迷狀態。
約3個小時後,待夏小姐清醒過來時,美容店遞給了她一張10萬元的消費單。美容店工作人員告訴她,在過去的幾個小時裡,她已享受了包括開運眉、自然派睫毛線、玄機塑唇、隆鼻瑞蘭3號在內的美容服務項目,總價10萬元。突然拿出10萬元來結賬,這對夏小姐來說是個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不付錢又不能走,夏小姐打電話向丈夫求助,可丈夫正在外地出差,一時無法趕回,為能安全地離開,最後夏小姐給店主寫下了10萬元的借條。
店家認為對方「吃霸王餐」
事發次日,店主拿著借條向夏小姐追討相關費用。而夏小姐強調自己並非在自願情況下接受對方的美容服務,不同意支付相關費用。雖然經多次協商但雙方沒能達成統一意見。事後因懷疑對方根本是一家「黑店」,夏小姐選擇了報警。此後,店主認為夏小姐是吃「霸王餐」,欠錢不還,將其告上了法院,要求夏小姐支付相關美容服務費用10萬元。
店家在起訴書中稱,夏小姐並非偶然到店做的美容,事前數天雙方已達成口頭協議。當天在做完相關服務項目後,根據約定夏小姐可通過現金或刷卡付款,但夏小姐以所做項目不值這麼多錢、身邊沒帶錢、讓丈夫次日送錢等諸多理由拒絕當日付款,後經雙方協商以借款的方式確定服務費,故要求對方寫下借條,由此確認夏小姐欠美容服務費10萬元,並承諾盡快付款。由於夏小姐一直推托不支付相關費用,故起訴,要求對方支付相關費用。
關鍵人物小蘭無法聯繫上
昨天,該案二審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夏小姐本人並未到庭,僅委託代理律師出庭辯護。夏小姐在上訴書中強調,自己並未實際享受到相關的美容服務,不應支付相關費用。借條是自己在恐懼受脅迫的情況下寫的,不做數。再者自己沒簽過相關服務合同,認為店家沒有相關從業資質是家「黑店」。
庭審過程中,雙方所能提供的證據非常有限,除借條外,店家提供了一張夏小姐當天所拍的照片。最後雙方爭論的焦點圍繞在夏小姐事發當時是否在清醒的情況下接受相關服務。
店家稱,雙方雖然沒有簽定相關的書面合同,但已達成口頭協議,在徵得對方同意後才為其做了相關手術,在手術過程中店方還特意拍了照片確認,從照片中也可看出夏小姐是處於清醒的狀態,所以對方稱其喝了一杯水直到醒來就做好美容項目並非事實,該種行為屬於敲詐勒索或詐騙,若果真如此,公安機關應會立案,並及時對尿樣等進行檢測以確定證據。對於美容店的資質問題,店家的解釋是,為夏小姐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具有相關行業的資質。
對此,夏小姐的代理律師則稱,所謂口頭協議只是店家一方所言,沒有證據證明,而所拍照片時被告雖然知情,但當時並未涉及相關服務內容及費用。
在庭審過程中,法官也注意到了,事件的整個過程還有第三方的一個關鍵人物----小蘭。但問及是否有人可以聯繫到小蘭到庭做證時,雙方均表示無法聯繫到小蘭。夏小姐是否需要最後支付10萬元的美容費用?法院將擇日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