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回國後返加國 注意事項一(圖)

【看中國2014年01月15日訊】新年將至,不少來自兩岸三地的民眾會回鄉度歲,而假期過後返加時,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特別提醒要注意事項,特別是乘飛機返國者尤其留意,以免入境時出現延誤。

以下是一些總的注意事項

完全申報從境外所有物品;

任何人應預備所有文件準備接受檢查及為所帶物品作出申報;

閣下及隨行小童須持有適當身份證明文件;

如果對隨行小童沒有監護權或只有部分監護權,必須確保有准許同行的證明;

帶的禮物切勿包裝,隨時讓海關檢查;

武器及其他違禁品都不能作為禮物並會充公,這些物品包括槍械、指節銅套、彈簧刀、胡椒噴霧、電擊槍、兒童色情物品、淫穢或仇恨宣傳物品、非法毒品、危險物品、動物、植物、加拿大食品檢查局禁止的食品、沙石及泥土;

除免稅品外,所有入境物品都可能要繳稅;

所有旅客入境前,都要預期在國外購買物品都要繳稅、GST及PST;

任何人沒有申報物品,又或作出虛假申報,物品都會給海關充公。這意味著可能失去有關物品又或準備繳付物品價值25%至80%的罰款。

個人的免稅項目

離境24小時或以上者,免稅額為200加元(不包括菸草類及酒精類產品);

離境48小時或以上者,免稅額為800加元(包括菸草類及酒精類產品);

即日來回者無免稅額。

可帶多少酒精?

離境超過48小時的成人可帶入

1.5公升紅酒,或1.14公升(40安士)烈酒,或24 x 355 ml (12 安士) 罐/瓶啤酒。

可帶多少菸草?

200支香菸,或50支雪茄,或200克菸葉。

什麼一般用品不能帶入?

根據加拿大消費產品法例,部分物品不能帶入,其中包括

嬰兒學行車;搖搖球;含有bisphenol A.成分的奶瓶。

據世界日報消息,海關建議外游勿攜貴重物品;至於電子產品,如智能手機、手提電腦、相機等,在出境前先填寫Y38 表格,登記上述產品附有的編號、型號,以備入境時檢查。

攜帶珠寶、首飾外游時,先給每件珠寶、首飾取得加拿大承認的估價師、珠寶商或保險代表簽發的估價報告,及為每件珠寶、首飾拍照及在照片上明日期。估價報告應附有書面證明及照片。估價報告、書面聲明及照片要先交由海關人員確認。若珠寶首飾在加國國內購買,應附有單據發票。外游出境時須帶同上述估價報告、證明及照片。

當出、入境時帶備的現金及其他貨幣票據,相當或超過1萬元加幣時,出境或入境前先報告給海關,若不報告而遭發現時,可予以充公或罰款,罰款額由250元至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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