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落馬官員為何能牢外住豪宅開寶馬?(組圖)

【看中國2014年01月10日訊】中國落馬貪官為何能牢外住豪宅開寶馬?/ 夏余才的博客

原江門市副市長林崇中作假「保外就醫」,被舉報判刑1年多未坐牢,且住高檔小區開寶馬豪車。原河源市公安局局長曾天來被判刑10年的同時,因患有高血壓等疾病被允許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當庭釋放」。還有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被判刑10年只坐牢6年便出獄了,後來牽出監獄腐敗人員徇私舞弊減刑……(1月9日中國江蘇網)

一般而言,對於落馬貪官我們關注的往往是其被判多少年,至於判決後的入獄等我們則不會關心。我們想當然的認為,貪官在判決生效後便去坐牢了。可我們萬萬想不到的是,其實很多貪官根本就沒有坐一天的牢,他們照樣和過去一樣「逍遙法外」,只不過是灰熘熘的躲了起來,不再出現在公眾視線裡罷了。比如,原江門市副市長林崇中便是如此。

林崇中雖然被判十年卻從未坐牢,或者說根本就沒有得到正義的懲罰,沒有失去人身的自由。因為他被「保外就醫」了。就是這「保外就醫」,讓正義的判決和懲罰,無異於廢紙一張。如果真實情況是需要「保外就醫」倒也沒什麼,可問題是「保外就醫」只是一個「名目」,真正的目的則是藉此使貪官們不受法律的懲罰而躲過「牢獄之災」。如此,貪官們儘管丟官罷職,也儘管受到了一定損失,但依然是「自由之身」,也依然可以享受其因貪腐所帶來的「勝利果實」。

也難怪,貪官們前仆後繼毫不畏懼了。若不貪腐,就沒有意外之財,也無法過上奢華糜爛的生活;反之若貪腐了,就能賭上一把。沒被發現固然好,即便發現因此落馬也會是犧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況且,貪官本人也還能做到毫髮無損。你看,林崇中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麼?林崇中被判十年,不還是照樣吃香喝辣,照樣住高檔小區開寶馬豪車?

實際上,在現有制度下似乎是無處不貪腐。之所以林崇中能逍遙法外,其原因還不是監獄系統存在嚴重的貪腐行為?正如為林崇中做出虛假鑑定的河源市人民醫院相關人士對記者稱,「不說百分之百,起碼大部分被判刑的高級幹部,只要有病都會被保外就醫」。由此可見,落馬貪官們並沒有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懲罰。要說懲罰,也只是丟官罷職而已。這種懲罰,和讓他們回家養老有何區別?

監獄系統內的腐敗,恐也不是一日兩日了。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的落馬官員逍遙法外,也不會有那麼多的詐騙犯神奇的「失蹤」?只要有腐敗的存在,就會有徇私舞弊,就會有人因此「受益」。相比之下,普通人獲刑後就沒有那麼好的運氣。據江西省贛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楊濤透露,被保外就醫的服刑人員中,原官員多於老百姓。


廣東一副市長「保外就醫」 逍遙住豪宅開寶馬 / 大洋網

貪官進了監獄改造想申請減刑假釋?沒有被判處極刑的殺人犯在監獄服刑表現好,獲得法院批准減了多少個月的刑罰?這些「敏感」問題以前都是在監獄看守所內部「封閉」進行的,從今年開始,從執行機關提出申請到法院裁判減刑假釋,全部都要放置在社會的「聚光燈」下。

昨日,信息時報記者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民現在可以登錄廣州審判網,瞭解和跟蹤服刑人員的減刑假釋情況了,有異議還可以撥打12368熱線提出意見。據悉,廣州中院是全國首家將減刑、假釋案件網上公開形成常態化的法院。

減刑假釋裁判結果上網

原江門市副市長林崇中作假「保外就醫」,被舉報判刑1年多未坐牢,且住高檔小區開寶馬豪車。原河源市公安局局長曾天來被判刑10年的同時,因患有高血壓等疾病被允許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當庭釋放」。還有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被判刑10年只坐牢6年便出獄了,後來牽出監獄腐敗人員徇私舞弊減刑……

廣州市中院審判監督庭庭長陳冬梅表示,這些弄虛作假的問題不僅引起社會對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的質疑,「以錢買刑」、「暗箱操作」、「官民獄中差別待遇」等不良觀念在社會中廣泛流傳,已經嚴重損害了司法形象與司法公信力。

隨著公開公正審理呼聲高漲,今年開始,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正式從封閉狀態逐漸步入了公眾視野。記者獲悉,從今年開始,廣州中院對所轄的4所監獄、15個看守所的所有減刑、假釋案件從裁前網上公示、裁判文書上網公開、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以及採用遠程視頻庭審等方式進行全面公開,並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

公眾均可以登錄廣州審判網,在網頁左上角「法院公告」一欄中,找到「減刑假釋裁前公示」的入口。

處級以上官員一律開庭

以往減刑、假釋案件都是書面審理,同時兼顧聽證。現在除了公示,還要開庭審理,陳冬梅解釋「這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廣州中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的開庭率,從2011年的10%到2012年已經提高到20%。

這個變化是基於2011年最高院出臺《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若干意見》,要求對原為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服刑人員減刑假釋案件,一律要開庭審理。

三宗官員服刑弄虛作假案件

原江門市副市長林崇中

家人買通看守所長等人獲保外就醫

據通報,2009年7月30日,林崇中因受賄被送往河源接受異地審判,河源市中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同時追繳贓款268萬餘元。就在法院宣判的同時,該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壓等疾病為由,判決允許其保外就醫、監外執行,其被「當庭釋放」。林崇中就這樣「逍遙」了一年。

經查,林崇中的家人通過行賄買通了原河源看守所所長劉某某、原教導員塗某某、看守所的法醫,以及河源市人民醫院的一名醫生和一名醫務科科長,篡改了鑑定結論,使林崇中獲得了保外就醫的條件。

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

監獄腐敗人員徇私舞弊違規減刑

2005年3月,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因涉嫌以做假賬、虛假投資、侵吞健力寶資金等被健力寶集團舉報,後被立案調查。張海2005年3月被佛山警方拘捕,後因職務侵佔罪與挪用資金罪獲刑10年。本應在2015年才出獄的他,卻在2011年4月就已公開露面。

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在向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提交的《情況報告》提到,檢方加強監所檢察部門查辦監管人員職務犯罪工作,查出張海案存在違規減刑,牽出監獄腐敗人員徇私舞弊案件。

原河源市公安局局長曾天來

弄虛作假獲得保外就醫

早在2004年據媒體公開報導,原河源市公安局局長曾天來因二奶問題被牽出犯貪污罪、受賄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經法院審理查明,曾天來在任職河源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3次貪污該局人民幣共計30萬元、港幣10萬元。

同時大肆收受賄賂,先後20餘次收受他人現金,共計人民幣11萬元、港幣149萬元、美金5000元。

法院剛宣判,曾天來就獲得了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經查,曾天來暫予監外執行案存在違規、弄虛作假的問題。

對話庭長

廳官減刑上報高院批了才判

廣州中院審判監督庭庭長陳冬梅表示,廣州中院目前所轄的4所監獄、15個看守所均在廣州市轄區內,處級以上職務犯罪減刑假釋的數量佔總的比例非常少,監所每一批報過來平均300人,每批最多隻有一兩個,昨日公示的188個人裡,只有一個處級以上幹部。近幾年,中院減刑假釋案件每年大概收6000多件。涉及官員案件除了經濟犯罪,還包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過失犯罪等的官員。其中職務罪犯、貪官大約佔了10%,處級以上官員就比較少。

前官員減刑一視同仁

對於公眾質疑貪官進了監獄還有「特殊待遇」,陳冬梅指出,對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的考量中,更多考慮的不是官員的職位,並不會有什麼「特殊待遇」。「前官員在減刑的考量中與其他普通罪犯一視同仁,法官只是對他的犯罪性質、情節、改造表現、考核成績等綜合地進行衡量。」

而且,對於原處級以上幹部的服刑人員,還要從嚴把握,比一般的服刑人員還要嚴格。陳冬梅表示,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前官員減刑假釋的案件要向廣東省高院報備;如果是原為廳級以上領導幹部,或者是社會關注度比較高的罪犯,中院還不能直接裁判,要上報由省法院批准後才能夠進行裁決。

比如原中山女市長李啟紅減刑一案,就是走了原廳級幹部的程序,最終省高院批准了才獲得1年3個月的減刑。

法院不予假釋佔絕大多數

每年那麼多罪犯申請減刑、假釋,法院支持的多還是駁回的多呢?陳冬梅直言,「廣州的假釋率約為1.9%,對比青島高達30%左右的假釋率,算控制得嚴的。」「法院裁判的不予假釋率、降低提請減刑幅度率較低,主要是執行機關和檢察機關多關審核,已經做了嚴格的把控。」

六類案件必須開庭

最高院2012年7月1日施行的《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要求對六類案件必須開庭審理。包括:

●職務犯罪案件,其中原為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職務犯罪案件一律開庭;

●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提請減刑的;

●提請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或減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規定的;

●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或社會關注的高的;

●公示期間收到投訴意見的;

●人民檢察院有異議的;

(其他人民法院認為有開庭審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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