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哄搶:搶黃金大媽與搶橘子老太(組圖)
身穿制服的年輕警察手持配槍,槍口正平行對準一個殘年之軀的驚慌老太。
【看中國2014年01月08日訊】前天上午,一輛滿載橘子的大貨車在甘肅柳溝河高速出口不幸發生側翻,一車橘子幾乎全部散落在路上以及匝道下方的農田裡。事故發生後,附近居民聞訊而來,並開始大規模哄搶散落一地的橘子,場面一度失控。情急之下,民警掏出配槍,在對空鳴槍示警才得以控制局面。
隨著媒體的報導,哄搶事件的更多細節被挖了出來,「貨車側翻村民蜂搶橘子」的新聞迅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熱潮。尤其是當一位民警用槍指著一位老太的新聞圖片曝光後,更是將討論推向更加激烈的程度。照片中,身穿制服的年輕警察手持配槍,槍口正平行對準一個殘年之軀的驚慌老太,畫面感極其強烈。
很多網友在討論警察「動搶」是否合理。不過,隨後《兵器》雜誌編輯袁風以其專業知識告訴網友,從槍支外觀判斷,該槍應該是齊齊哈爾雄鷹集團的10毫米防暴槍,是打不死人的,只是基層民警隨身攜帶、自衛防暴,處置輕微治安案件的常用武器。
儘管如此,但強烈的對比畫面還是讓人唏噓不已。微博公知王冠雄稱,這是一張可以載入史冊的新聞照片。對外經貿大學副教授陳勝軍則在微博上寫道:看到年輕的警察持槍對著一個老太太,不讓她搶橘子,我心裏五味雜陳。我想,1、這老太太家裡可能很窮;2、老太太喜歡佔便宜;3、如果她繼續哄搶橘子,警察真的會開槍嗎?
此次哄搶事件由於警方動用了槍支,所以引發的熱烈相對熱烈。其實,只要用「哄搶」作為關鍵字在搜索引擎裡隨便搜索一下,便可瞬間回顧近幾年來幾十起鬨搶事件:從搶香蕉、搶西瓜、搶葡萄、搶菠蘿到搶洗髮水、搶玻璃杯、搶大米、搶冷凍雞鴨等等。更為令人無語的是,2011年12月底,鄭州農民韓紅剛打算將數萬斤滯銷的蘿蔔免費贈送給市民,結果引發大規模哄搶,他種在地裡的紅薯、辣椒以及其他蔬菜也都被悉數被搶,數萬元的蔬菜頃刻間蕩然無存。
如此密集頻繁的發生哄搶事件,並非簡單的素質低下、道德淪喪、國民劣根性便能解釋得了。號稱「有態度」的網易「另一面」曾做過一期專題,對誘發哄搶的諸多因素有過極為精彩的論述,1、當物品散落,產權清晰度和受保護程度減弱時,容易被視作「公物」且導致亂拿濫用;2、不能便宜了別人的心理,讓大多數人都會跟在第一個動手的人後面,加入哄搶大軍;3、混亂狀態下的人群責任更分散,「法不責眾」的心理讓大家心存僥倖;4、當秩序發生混亂時,出現趁亂謀利、趁火打劫的機率自然變大;5、個人心理易受其所處群體心理的影響,因而很容易隨著周圍的一起參與哄搶。
當然,上述觀點只是從專業的角度論述了誘發哄搶的各種原因,但卻並沒有解釋為什麼獨獨是中國內地頻繁爆發哄搶事件。在歐洲其他國家,儘管也曾有過哄搶,但至少沒有中國如此大面積、高頻次地發生此類事件。而接二連三的哄搶事件也催生了一個嶄新的詞彙——「中國式哄搶」。在搜搜百科「中國式哄搶」的詞條裡,如是寫道:中國人的哄搶潮並不是就此一次,搶鹽、搶水、高速搶貨物,各種雷人囧事背後也不乏另一個群體的辛酸與無奈。
民眾在五一假期湧入金飾店搶購黃金。(看中國配圖)
其實,這個詞條概述的前辦半句講述的是中國式哄搶的另一面。2013年4月中旬,國際金價暴跌,從而引發了中國大媽們的搶購熱,全國各地出現瘋狂的搶金潮:在長春,多家金店銷量同比翻兩番到三番,出現多宗百萬以上訂購大單;在杭州,國際珠寶城比以往提早三個小時「迎候」購金者,應接不暇還要限號;在廣州,金店老闆形容買家「像是在買白菜一樣」;在香港,「五一」小長假期間內地「掃金族」蜂擁而至,為應付黃金短缺,香港金銀業貿易場緊急向倫敦和瑞士金庫購入四倍於平時的金條。
因為這次搶金潮,也讓「dama」這一嶄新的英文單詞首次登陸《華爾街日報》。香港議員黃毓民曾在討論是否向四川雅安震區捐款時,憤憤然地說到:「朋友兒子結婚買金,結果都被強國(與大陸網民口中的「天朝」類似)人民買走,還捐什麼捐!」
除了像「買白菜一樣」買黃金的中國大媽,溫州太太團亦是中國搶購大軍中的一員,她們的購房版圖東起遼寧大連,西至新疆伊犁,南到海口,北達內蒙,足跡遍佈全國的省會、中心城市與二級城市,如今甚至縣級城市也不放過,所到之處,往往大批量採購,甚至整棟成片購買。
如果你只是看到許多年邁老太趴在地上顫顫巍巍地搶幾個橘子,你會感到氣憤或是辛酸;但,當你看到中國大媽像買白菜一樣搶購黃金、搶購房子的時候,你會不會感到失落甚至是不平衡呢?無論是搶橘子的老太,還是搶黃金的大媽,它們一起才得以構成一個完成的「中國式哄搶」的概念,二者缺一不可。
或許,我們可以武斷的認為,正是因為有了瘋狂的中國大媽和溫州太太團,所以才催生了數量龐大的搶橘子老太太。在這個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國度裡,大家信奉的是叢林法則,上層瓜分國家資源,底層哄搶他人物品,唯一不同的是,前者光鮮亮麗,後者衣衫襤褸;前者獵食全國一擲千金,被奉為「土豪」;後者則跪趴在地哄搶橘子,被警察持槍阻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