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副省級官員李達球案涉黑社會(圖)
2013年9月4日,中共中紀委發布消息稱,給予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區總工會原主席李達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看中國2014年01月03日訊】(看中國記者張正聞綜合報導)2013年9月4日,中共中紀委發布消息稱,給予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區總工會原主席李達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雖然該消息沒有給出李達球具體犯罪事實,但有陸媒曝光:李達球曾收過黑社會的48萬元;其兄經營一家皮包公司,該公司在當地工程招標、礦山承包等領域,常成為最後的勝出者。
黑老大案牽出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李達球
據中共官媒報導,在中國廣西區賀州市金、銀、銅、鐵、錫等儲量較大,採礦是賀州的支柱產業。更關鍵的是,由於監管失序,各方利益競相角逐,賀州礦業市場,幾成一個要憑拳頭說話的草莽江湖。
在賀州,「李氏兄弟」之名曾令人膽戰心驚。其中,李如勝曾擔任廣西賀州市鐘山縣國稅局局長,李如平曾擔任鐘山縣物資公司總經理,尤其是大哥李如雄,雖無官職,卻是當地一個爭強鬥勇的狠角色。
2013年4月26日上午9時,中共廣西區高院指定管轄的被告人李如雄等2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在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宣判。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李如雄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拘禁罪等十項罪名,實行數罪並罰,判決對其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罰金人民幣九百二十萬元。其餘20名團夥成員分別被判處刑期不等有期徒刑,3名團夥成員因罪行輕微被免予刑事處罰。
李氏兄弟被查後,先後牽出原賀州市副市長毛紹烈、原鐘山縣委書記譚玉和、原鐘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賀永林等官員,還牽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李達球。
與黑老大李如雄有關的一個人叫胡旺慶,「在1998、1999年時就認識了李如雄」,並且「出來混幫他做過事」。他在2010年6月被警方控制後曾主動供述,2009年初,其與李達波合夥在賀州市經營河沙場,分兩次給李達波48萬元,由他轉交給時任賀州市委書記的李達球。
李達球的大哥李達波經營皮包公司
2014年1月2日,陸媒廉政瞭望報導稱,2003年5月,李達球從玉林市長任上調任賀州市委書記。如今的賀州人認為,正是在李達球治下,賀州黑惡勢力發展到天怒人怨的地步。此外,李達球主政時期,本就混亂不堪的賀州礦業市場裡,突然冒出一個誰也惹不起的狠角色——李達波。
李達波是李達球的大哥,直至李達球出任市委書記前,他在賀州的生意可謂不溫不火。
自此之後,李達波本人逐漸成為在賀州政商兩屆「能量很大」的人物。但誰也說不清,李達波公司的地址在哪,公司裡有多少員工、設備。賀州一名老幹部告訴記者,李達波經營的就是一家皮包公司,這家公司在當地工程招標、礦山承包等領域,常常會成為最後的勝出者。
賀州一名建築商告訴記者,在當地商界一直流傳,說只要和李達波搭上關係,同時奉上一筆不菲的中介費,在招標時就會有很大勝算。
中共賀州市官員與非法採礦有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
李達球落馬後,曾擔任賀州市副市長長達7年的農曉文也接受調查。農曉文初到賀州時,分管農業。後來領導班子分工調整,農曉文分管國土、礦山工作,但賀州礦業亂局愈演愈烈。
賀州當地一名官員介紹說,「毛紹烈擔任鐘山縣委書記時,譚玉和是縣長。兩人不僅同時收受李氏兄弟的賄賂,甚至過春節時,縣長還要給書記送紅包,書記也堂而皇之地笑納。」
繼打黑案後,賀州當地曾多次組織清理非法採礦專項行動,最終卻是雷聲大、雨點小。直到2013年初,在新村河、馬尾河等江河流域,依舊分布著為數不少的非法採礦點。與此同時,賀州當地的環境污染也日趨嚴重。
一名礦廠的管理人員告訴記者:「天天說要清理非法採礦,最後卻發現,那些在主席台上義正言辭的領導,怎麼落馬後都和非法採礦有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
2013年7月6日,流經賀州的賀江爆發水體鎘、鉈等重金屬污染事件,賀江江面出現大量死魚。事後的調查結果顯示,此次水污染事件的元凶,正是分布在賀州的非法採礦點。當地官員認為,若不治理非法採礦,賀州環境治理依然難有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