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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超市收銀」鬼點鈔「 鈔票粘手心越數越少

 2013-12-24 13: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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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2月24日訊】在小店買東西,收銀員找零給你的時候,你會再數一遍嗎?

泉州市民楊女士數了,結果發現超市收銀員竟然漏找她的錢,而她兩次看收銀員數錢時,數目都沒錯。

這家超市名叫家樂超市,位於泉州市區客運中心站附近。前晚,這家超市被曝光,收銀員在找零時,錢是越數越少。慢鏡頭顯示,收銀員數完錢後,在遞給暗訪記者前,快速將其中一張鈔票抽走,暗藏手心。

這種手法名叫「鬼點鈔」,鑽的就是粗心消費者的空子。這種手法很隱蔽,一旦沒有當面戳穿,事後再去討說法,就可能因取證難而無法維權,提醒廣大群眾,收錢找錢要當場、及時點清數額。

曝光:收銀「鬼點鈔」嫻熟隱蔽

楊女士稱,本月13日,她在客運中心站附近的家樂超市買東西,「拿100元給他,應該找我90多元,結果我一數,少了10元」,收銀員補張10元進去,又數一次,再次將錢遞給她,哪想,這次更離譜,直接少了40元。氣憤的楊女士當面拆穿收銀員,拿到應找回的90多元後,在慶幸自己多個心眼的同時,也將此事發到網上,以提醒大家。沒想到,跟她有過同樣遭遇的人不少,不少網友更是指名點出這家超市。

楊女士的經歷,也引來記者的關注,記者暗訪了這家超市。記者買了一瓶3元的礦泉水,掏出100元給收銀員。收銀員是名青年男子,他當面數好零錢遞給記者,記者重數一遍,卻發現少了10元。表情詫異的收銀員拿回錢再數,確認少了10元,就從桌上一疊零錢裡抽10元放進去,再次遞給記者。當記者想要再數一遍時,收銀員連忙拿回錢,再數一遍,確定是97元時,才遞給記者。

沒想到,記者拿回錢再數,發現少了20元,當場報警,收銀員見狀立即退錢。慢鏡頭顯示,收銀員在最後一次數完錢後,將20元快速抽出,暗藏手心,再放進那疊零錢中,動作十分嫻熟隱蔽。若是粗心的消費者在接過錢後,直接放進口袋裡,完全就會被這一障眼法騙過。

再次回訪:被曝光超市已換收銀員

昨日下午,記者回訪家樂超市,同樣是買礦泉水,拿100元讓找零。收銀員已非電視畫面中的青年男子,他找回97元,記者數了兩次,一張不少。在隔壁超市,記者再次試驗,也沒有「鬼點鈔」。對此,記者稱,他們捕捉到的「鬼點鈔」,也是經過五六次試驗後才發現,「要提著大包小包,樣子看上去像過路搭車的乘客,才有可能被盯上」。

記者瞭解到,不僅是消費者,一些收銀員也會遇上「鬼點鈔」。南安一家小商店的收銀員林小姐稱,曾有一名男子拿100元買7元香菸,當她數好93元零錢遞過去後,對方卻從錢包裡掏出7元,說自己有零錢。林小姐退回100元,拿回男子手中那疊零錢放進抽屜,事後才發現,男子只給她43元。

部門說法:如無證據 「鬼點鈔」難處理

對於「鬼點鈔」,受騙者氣憤,警方也難辦。對於這種警情,警察一般會進行調解,並對收銀員批評教育,但如果受騙者沒有證據,收銀員又不承認,就很難辦,「這屬於消費糾紛,金額不大,也無法以違反治安法等法規處理,只能讓受騙者向工商局投訴」。

鯉城區工商局開元工商所吳所長認為,「鬼點鈔」嚴格意義上不屬於消費糾紛,這是在數錢的環節上,一方以類似「剽竊」的手段,竊取他人的錢財,需要公安部門介入。而且,若是以消費糾紛讓工商部門處理,也要講究證據,如果受騙者沒有證據,工商部門也無法處理。提醒消費者,在取錢拿錢時,都要認真細緻地數清楚,及時發現問題,留取證據,才能避免上當受騙。

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吳家洪律師也認為,如果收銀員屢次以「鬼點鈔」的手段漏找錢,一定意義上屬於偷消費者的錢,只要次數多,或者金額累計到一定程度,也可依據《刑法》的盜竊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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