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日精選】中國人最易誤解的文史常識(圖)

【看中國2013年12月20日訊】

「莘莘學子」多少人

高考前一天,有家電視臺做了一則各單位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的報導。報導的標題是:「各地紛紛為莘莘學子們參加高考提供便利。」其中,一名記者在報導結束時說:「祝願莘莘(xinxin)學子都取得好成績。」看完之後,不由得為考生發愁:若是高考卷子上出現了這個詞,看節目的學生該如何是好?

首先從讀錯「莘莘」來說,這個字的確有兩個發音,然而,「莘莘學子」中的「莘」字應當讀「shen(陰平)」,而不是記者口中發出的「xin」。

其次是「莘莘學子」一詞的使用錯誤問題。有很多詞語,人們大體上經常看到或者使用,但是沒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實際使用中常常用錯。「莘莘學子」四個字連在一起,像個成語,其實不是成語,而是個自由組合的片語。「莘莘」是個疊字形容詞,表示「眾多」,在古漢語中用途比較寬泛。「莘莘」出自《國語·晉語四》:「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辭書均釋其為「眾多」之意,這樣,「莘莘學子」應是「眾多的學子」。

如同上面提到的那個錯誤標題一樣,下面的例句也是因為不太理解「莘莘」之意而出了錯,在「莘莘學子」前加了「一大批」、「許許多多」,或者是在「莘莘學子」後面加上了個「們」字,造成了詞意重複的錯誤。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錯誤用法需要注意,那就是在「莘莘學子」前加上「一位」、「每一個」。因為「學子」和「莘莘」連用,意思就是「眾多的學生」了,所以就不能再加「一些」、「每一位」這類詞了。再用這些限定,就犯了邏輯上的錯誤。例如:作為一名莘莘學子,我一定要好好學習;每一位莘莘學子都應當為中華崛起而讀書。這用法都是錯誤的。

亂說「哇塞」傷風雅

「哇塞,你今天可打扮得真漂亮!」「哇塞,姚明又扣籃了!」「哇塞,今天可真熱啊!」這些經常掛在年輕人嘴邊的話,說者沒有覺得什麼,但是聽起來還是很刺耳的。如果他們知道了這個詞的來歷,估計會感到羞愧的。

「哇塞」原是閩南方言,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已在臺灣流行開了。最早傳入大陸應該是在80年代初,首先流行於開放的沿海地區。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稱代詞「我」,而「塞」則是一個表示性行為的動詞,大致相當於北京話中的「操」等不文雅的詞。這樣一個主謂片語,它的賓語省略了,但是意思還是很明確的。

這樣一句很難聽的話本來是不應當流行開來的,但是現在卻成為人們的口頭禪。先是在臺灣的影視傳媒上出現,後來大陸的一些影視明星又刻意模仿,現在連省級電視臺的節目主持人嘴裡也經常說,甚至連幼兒園的小朋友也跟著學了起來。

造成這個不文明的口語傳播開來的原因在於,一些影視傳媒機構的不負責任,一些影視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輕人的盲目跟風。他們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麼意思,只是主觀地認為「塞」是一個嘆詞,跟「哇呀」、「哦喲」、「嗚呼」差不多,僅僅是表示驚嘆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論老的少的,趕時髦般地搶著用,開口閉口就是一個「哇塞」。

還有一些人,看到別人不說這個詞,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兒」、「跟不上時代潮流」,實在是不應該。更讓人覺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會大呼小叫地用「哇塞」,真讓人覺得難為情。

「跳槽」原是青樓語

你「跳槽」了嗎?在眼下,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話。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沒炒老闆的「魷魚」?你是不是還在原來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時代,這句問話卻含有狎邪之意,相當不雅。

隨便翻翻明清的小說或者筆記,「跳槽」一詞不時可映入眼帘。徐珂的《清稗類鈔》對「跳槽」給出了非常確定的解釋:「原指妓女而言,謂其琵琶別抱也,譬以馬之就飲食,移就別槽耳。後則以言狎客,謂其去此適彼。」意思說得很明白,最早這個詞是說妓女的。一個妓女和一個嫖客纏綿了一段之後,又發現了更有錢的主,於是丟棄舊愛,另就新歡,如同馬從一個槽換到了另外一個槽吃草,因此,這種另攀高枝的做法被形象地稱為「跳槽」。後來,這個詞也被用到了嫖客身上。一個嫖客對一個妓女厭倦了,又另外找了一個,這種行為也可稱為「跳槽」。是啊,同樣一個詞,妓女用得,為什麼嫖客用不得?與此相佐證,明代馮夢龍編的民歌集《挂枝兒》裡就有一首名叫《跳槽》的歌,歌中的青樓女子哀婉地唱道:「你風流,我俊雅,和你同年少,兩情深,罰下願,再不去跳槽。」妓女與嫖客互訴衷腸,最終達成的協議就是「再不去跳槽」。至此,「跳槽」的意思已經非常清楚,那就是專指風月場中男女另尋新歡的行為。

可是不知何時,「跳槽」這個充滿狎邪意味的詞被大家拿來當成變換工作的代語。也許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已經忘了這個詞本來的用法,只是根據這種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當作了更換工作的大眾通行語。儘管如此,我們知道這個詞的來歷也不是一件壞事。

「豐碑」古時不是碑

碑本來指的是沒有文字的豎石或樁,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於宮廟前以觀日影、辨時刻。《儀禮·聘禮》曾說:「上當碑南陳」,鄭玄的註釋就是:「宮必有碑,所以識日影,引陰陽也」。二是豎於宮廟大門內拴牲口。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圓孔,施轤轆以繩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古時往往用大木來引棺入墓,這大木的特定稱呼就是「豐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製的,漢代以後才改用石頭。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用豐碑來牽引自己的棺材。《周禮》有云:「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所謂「公室視豐碑」,就是公室成員死後,要用以大木立於墓壙的四周,上設轆轤,用以下棺於壙。該規格本來為天子之制,後來諸侯也僭用之。

豐碑在當時,就是一種特殊的葬禮規格。後人沿襲了此種習俗,「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普通百姓也學著用起了「豐碑」,他們在自己親人的墳前立起了石頭。只是他們忘了原來的碑是下葬的工具,忘記了碑最原始的功能。所以,後來有人開始在光禿禿的石頭上刻字記錄父輩的功績,這就是今天我們見到的墓碑。

「五毒」原來是良藥

「五毒俱全」,這是一個所有中國人都會用的詞。一個人如果稱得上「五毒俱全」,那麼此人就堪稱「死有餘辜」。

但是,「五毒」到底是什麼,卻一直存在很大爭議,堪稱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吃、喝、嫖、賭、抽」,有人認為是「坑、蒙、拐、騙、偷」,有人認為是「蛇、蠍、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義上的「五毒」卻和這些沒有任何關係。

最初意義上的「五毒」是指五種主治外傷的五種藥性猛烈之藥。《周禮·天官》說:「療傷,以五毒攻之。」這裡的「五毒」就是石膽、丹砂、雄黃、礐石、慈石。在這五種藥材中,石膽主金創、諸邪毒氣,丹砂主身體五臟百病,雄黃主鼠瘘,慈石主周痺風濕。一般認為,所謂的「五毒」並不是每種藥材都有劇毒,譬如丹砂、慈石並無太大毒性,但是五種藥材通過加工之後合成,其藥性就極其酷烈。具體的作法是:將這五種藥材放置在坩堝之中,連續加熱三天三夜,之後產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藥。此藥塗抹患處,據說有相當的療效。很顯然,「五毒」之名雖然張牙舞爪,面目猙獰,但卻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說是五毒,卻可以毒攻毒,最後卻成了五味良藥。

「衣冠禽獸」本來是褒義

「衣冠禽獸」一語來源於明代官員的服飾。據史料記載,明朝規定,文官官服繡禽,武官官服繪獸。品級不同,所繡的禽和獸也不同,具體的規定是:文官一品繡仙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雲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鴛鴦,八品繡黃鸝,九品繡鵪鶉。

武官一品、二品繪獅子,三品繪虎,四品繪豹,五品繪熊,六品、七品繪彪,八品繪犀牛,九品繪海馬。文武官員一品至四品穿紅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綠袍。所以,當時「衣冠禽獸」一語是讚語,頗有令人羨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專權,政治腐敗。文官武將欺壓百姓無惡不作,聲名狼藉,老百姓視其為匪盜瘟神,於是,「衣冠禽獸」一語開始有了貶義。

(本文摘自《中國人最易誤解的文史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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