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少管所服刑 或將喪失減刑假釋機會(圖)
有權威人士稱,如果李某某繼續堅持此前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的態度,在獄中拒絕認罪服判的話,他很可能將喪失減刑假釋的機會。
【看中國2013年12月04日訊】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隨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宣判而告一段落。據悉,就在法院裁定此案維持原判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28日,李某某便被移送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開始了他自己正式的服刑生活。有權威人士稱,如果李某某繼續堅持此前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的態度,在獄中拒絕認罪服判的話,他很可能將喪失減刑假釋的機會。
據《北京青年報》今天(12月3日)的報導,根據相關規定,李某某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雖然目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但是當他在這裡服刑至18週歲時,還要被移送到專門關押成年罪犯的監獄。據瞭解,依據目前監獄的相關規定,在獄中凡是認罪悔罪,服從管理,表現良好的罪犯,都將獲得減刑假釋的機會。
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李某某入獄服刑之後,仍舊拒絕認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繼續申訴的話,這將直接影響到他在未來獄中的減刑或假釋。因為按照相關規定,認罪悔罪以及寫悔罪書是他目前面臨的第一道關口。如果他堅持不認罪悔罪、不寫悔罪書的話,他將有可熊失去減刑假釋的機會。
此外,李某某此前在二審中曾自我辯解稱, 難道就因為自己是李雙江的兒子,所以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他,遭到法官的當庭駁斥。對此,有分析人士點評說,本來這就是一起強姦案,但也正因為李某某是李雙江的兒子而被社會廣泛關注,但人們關注的目的,並非是想要讓李某某付出比一般強姦犯更高的代價,而是希望法院不要因為李某某的身份而網開一面。
作者吳若愚的文章說,如果說社會的關注在本案的判決中起到了什麼作用的話,那麼,可以肯定的是起到了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使這起情況特殊強姦案的審理過程趨向於公正。試想一下 ,假如李某某不是李雙江的兒子,而且又沒有公眾輿論的監督,判決的結果可能比這更慘,因為普通人家不可能請得起那麼好的律師,法官也不可能對一個沒有任何背景的強姦犯網開一面。
所以,李某某抱怨自己獲刑10年就因為自己是李雙江兒子的緣故,完全是因為其母夢鴿言傳身教的結果。夢鴿總是認為,這個社會仇官、仇富,甚至有敵對勢力在作祟。實際上,他們錯了,即使這個社會有窮人仇官、仇富的現象,也不可能左右得了法官判案,因為法官並非某一階層的代言人,如果要偏向,也只能偏向有錢人,而不會偏向窮人。
所以李某某認為自己獲刑10年,只因為自己是李雙江兒子的想法,是非常荒唐的,也是一種無知的表現。
原標題:李某某進入少管所服刑 如繼續拒絕認罪將喪失減刑假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