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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鎔基遭江澤民嫉恨 心腹被整家破人亡(圖)

 2013-11-29 21:2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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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1月29日訊】朱小華的案件,開始由光大集團內部的權力鬥爭所引發,而後被中共高層的權利鬥爭所利用,朱小華則成了中共高層權利鬥爭的犧牲品,所有這一切鬥爭,都被賦予反腐敗的旗號。江澤民看到這份揭發朱鎔基的心腹朱小華的黑材料可謂正中下懷,於是在上面作了批示:「這八億元是不是國有資產?如果是,建議把這個人抓起來。」然而經過一年多的偵查,幷沒有發現這兩人有什麼不正當的關係。但人已抓了,怎麼辦呢?總得安個罪名吧,何況朱小華還是江澤民下了批示要抓的人。於是,對朱、劉二人的起訴書中,分別坐實了與兩人的關係豪不相關的罪名。

早在上海時期,市委書記的江澤民和市長朱鎔基的不和在坊間廣為傳說。由於朱的詼諧睿智,誠懇和平易近人,在美、加政界和華人圈獲得了一致好評,讓江好生嫉恨。(網路圖片)

朱鎔基的心腹,光大集團的第三任董事長朱小華的受賄案曾經震驚了金融界。這個案子從開始到結束都充滿蹊蹺。其案情、背景、司法過程、涉案人情況、特別是涉及到複雜的政治鬥爭,都被視為是黨內機密,被包裹得鐵桶一般,外人很難看見裡面的情況。《遠華案黑幕》一書作者盛雪經過一年多的追蹤調查,撰寫了系列報導文章,披露出這一案件的曲折內情、複雜背景、司法黑幕,以及牽涉的中共高層殘酷的政治鬥爭。

《獨立中文筆會》上發表的由劉軒、盛雪共同撰寫的《朱鎔基羽翼被翦──淺析朱小華案件》的系列報導稱,朱小華的案件,開始由光大集團內部的權力鬥爭所引發,而後被中共高層的權利鬥爭所利用,朱小華則成了中共高層權利鬥爭的犧牲品,所有這一切鬥爭,都被賦予反腐敗的旗號。這些報導揭開了朱小華案背後的重重黑幕。

文章寫道:朱小華出生在一個平民家庭,沒有任何權貴背景。他屬於「文革前」的「老三屆」一代人,1979年回城後,朱小華先在上海的中國人民銀行站櫃臺,後來進入上海財經學院(現為財經大學)夜校學習金融專業。

朱鎔基在上海任市長的時候,朱小華嶄露頭角,得到朱鎔基的賞識。當時,有人看到老朱對小朱格外器重,就說小朱是老朱的侄子。老朱說,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他有才華,應該重用。

1993年7月,年僅44歲的朱小華被時任國務院副總理並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朱鎔基任命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進入副部級的高幹行列,成為朱鎔基的金融班底。

96年11月,朱小華被朱鎔基派往香港任國務院的直屬企業光大集團的董事長,成為1983年光大創立以來繼王光英、邱晴後的第三任董事長。

朱小華在入主光大後,為報答報朱鎔基的知遇之恩而放開手腳大幹一番。他通過一系列的資金重組,使得旗下光大國際、光大明輝、光大科技的股價,一改一向處於積弱的狀態,以數倍的升幅飆升,成為港股中最閃耀的股份,朱小華也成為令香港股市震撼的名字,被社會上稱為:金手指。這是朱小華的人生高峰期。

然而就在朱小華的春風得意的時候,時任光大副董事長的孔丹在背後悄悄捅了他一刀。孔丹是個太子黨,當年朱小華還在上海財經大學讀夜校時,孔丹就已經是光大副董事長了。如今屈居在年齡比自己小、資歷比自己淺、出身平民的朱小華之下,孔丹心理難以平衡,他想扳倒朱小華取而代之。

作為太子黨出身的孔丹對江澤民與朱鎔基關係的不和,甚至是屬於不同的政治集團,自然有所風聞。於是,1999年7月,孔丹通過國安部部長許永躍,繞過朱鎔基,由曾慶紅直接把一份有關朱小華的黑材料送到江澤民那裡。這樣,既可以增強對朱小華的殺傷力,叫朱鎔基無法保他,制其於死地,又可以向江澤民提供打擊朱鎔基集團的炮彈,討得江澤民的歡心,可謂一箭雙鵰。

孔丹在這番材料中揭發稱,朱小華在擔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時期,先後貸了兩筆款子給福建籍的港商劉希泳,總金額達1.2億美元;在任光大董事長時,又借給劉希泳8億元人民幣,而劉幷沒有償還這筆貸款。

文章稱,江、朱嫌隙由來已久。早在上海時期,市委書記的江澤民和市長朱鎔基的不和在坊間廣為傳說。1999年,江、朱先後訪問美、加,儘管江澤民刻意表現,又是唱歌,又是彈琴,又唱京劇,又說粵語,還是掩蓋不住他的淺薄和庸俗。然而,朱鎔基稍後的訪問,他的詼諧睿智,誠懇和平易近人,在美、加政界和華人世界獲得了一致好評,風頭蓋過了江澤民,此事叫江澤民好生嫉恨。

99年5月8日,美軍轟炸了中國駐南使館,朱鎔基和軍方鷹派發生了嚴重的衝突,而江澤民幷不支援朱,朱一氣之下請辭,去杭州休養。江、朱二人的矛盾近乎公開化。

如今,江澤民看到這份揭發朱鎔基的心腹朱小華的黑材料可謂正中下懷,於是在上面作了批示:「這八億元是不是國有資產?如果是,建議把這個人抓起來。」並讓人把材料及他的批示轉給朱鎔基。無奈之下,朱鎔基也作了「沒有意見」的批示。

1999年7月23日,到北京公幹的劉希泳被中紀委以涉嫌詐騙「雙規」。劉於2000年1月23日以涉嫌詐騙被正式逮捕。

然而經過一年多的偵查,幷沒有發現這兩人有什麼不正當的關係。但人已抓了,怎麼辦呢?總得安個罪名吧,何況朱小華還是江澤民下了批示要抓的人。於是,對朱、劉二人的起訴書中,分別坐實了與兩人的關係豪不相關的罪名。

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貪污賄賂檢察處呈送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二處的起訴意見書中,朱小華的的犯罪事實是:朱小華於1997年6月間,在中國光大(集團)公司與香港某控股有限公司進行業務往來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香港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總經理楊某給予的華利股票36萬股,實際獲得港幣108萬元。朱小華於1998年初,在中國光大(集團)公司與新世紀集團公司進行業務往來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其妻任佩珍收受新某集團公司董事長丘某給予的港幣300萬元。

文章表示,實際上朱小華在「雙規」期間,向中紀委的辦案人員主動交代了收受36萬股華利股票的事。但至今只有當事人朱小華和楊某的證詞,沒有發現股票轉名的實據,也就是說,所謂的36萬股的股票,從來沒有轉到朱小華的名下,楊某當時欺騙了朱小華。至於新世紀丘某給予的300萬元港幣,是朱小華的妻子任佩珍背著朱向丘某借的,曾寫下借據在丘某處。任自殺時留下的遺書說此事對不起朱小華。

而劉希泳的罪名由詐騙變成了行賄。起訴書中稱,劉希泳分別在1995年和1998年兩次贈款共20萬元給鄭光迪。鄭光迪(女),原交通部副部長,當時已退休,是劉希泳的遠房親戚,因此構成了行賄罪。

此後,朱鎔基的金融班底相繼中箭落馬,發人深思。

一般認為,朱鎔基的金融班底,有王岐山、朱小華、周小川、王雪冰、李福祥、梁小庭等一班青年才俊,其中最得朱鎔基器重幷寄予厚望的是朱小華、王雪冰。而這班人中除了王岐山、周小川外均,其餘幾位都相繼「中箭落馬」。

文章評述道:這些掌握著國家金融命脈的人一個個相繼倒臺,是十分令人深思的。其中除了有著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深刻背景之外,中國金融系統大面積的腐敗,卻是不爭的事實。全國範圍觸目驚心的金融腐敗已經使中國銀行存款高達80%的壞帳呆帳,高達百億元的資金外流。實際上,中國的金融大廈已經被大大小小的金融蛀蟲蛀空了,只要一個小小的震動,這座大廈即刻傾圮。

文章最後質問:中國金融系統腐敗所涉及的深度和廣度,層面之高,為世界金融界所僅見。江澤民自詡中共「三個代表」,不知中共領導下的中國金融是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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