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中種植和銷售鴉片的超級大戶
污染我們記憶的塵埃(七之二)

【看中國2013年10月28日訊】19.延安大生產運動

在中共編寫的歷史教科書中,經常可以見到抨擊某某地方軍閥割據一方、種售大煙、殘害人民、罪惡滔天一類的說辭。誰都不會想到,在公開場合對鴉片表現得如此深痛惡絕的中共,在抗戰中竟然曾是種植和銷售鴉片的超級大戶。

「花藍的花兒香,聽我來唱一唱,唱一唱。來到了南泥灣,南泥灣好地方,好地呀方。好地方來好風光,好地方來好風光,到處是莊稼,遍地是牛羊。」許多中國人都很熟悉郭蘭英演唱的這首《南泥灣》,它以動人的旋律歌頌了中共自稱的「延安大生產運動」,曾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歲月裡,唱徹中國大陸。然而,善良的人民卻壓根不知道,那花籃裡飄出來的竟是罌粟的香味——因為三五九旅在南泥灣種的主要不是糧食,而是鴉片。

由於種植和販賣鴉片實在不是什麼體面光彩的事情,所以中共當年統一將它稱為「土特產」。這種「土特產」交給山西、河北的八路軍經營時,則一律稱之為「特品」或「特種物資」。

一、革命的生意經

一般認為,從1940年冬開始,「皖南事變」前後,國民政府就停止給八路軍發軍餉,用毛澤東的話說:「蔣委員長不給我們開飯了。」那時整個陝甘寧邊區窮到沒有飯吃、沒有衣穿的地步。毛澤東情急之下,將南漢宸委為陝甘寧邊區財政廳長兼邊區參議會秘書長。南氏掌印後,就「新官上任三把火」,立即扭轉了邊區的財政窘境。

第一把火是糾正「片面施行仁政」的作法,組織徵糧工作團下鄉,讓老百姓把手裡的糧食「自願」地交上來。例如有些地方志或文史資料中曾寫道:「群眾寧肯以野菜度日,也不讓八路軍子弟兵挨餓。」這真是絕妙極了!

第二把火是趁日偽軍控制山西及蘇北的池鹽產地之際,集中收購陝甘寧地區池鹽產地的民間產鹽,同時組織部隊打鹽,然後將鹽價提高一倍。山西方面的國軍部隊不同意這一價格,南氏便下令不准外運,直到國軍部隊的庫存告罄,邊區政府自然發了一筆鹽財。

第三把火便是由邊區政府統一進行所謂的「土特產」即鴉片經營」。邊區政府裡一直有人反對經營這種生意,有幾位老同志還給毛澤東寫了兩封信,歷數經營「土特產」的弊端。另外,西北局的一些領導,包括司令員高崗在內,也都是這個意見:「寧可餓死,也不能做這個買賣。」為此,毛澤東又召見南漢宸,囑咐說:「我們要向人民說清楚,向全體幹部說清楚,使大家都瞭解,我們不得不這樣做,完全是為了抗日和革命。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必須犧牲一切。」

有了毛澤東的支持,南漢宸便依靠經營「土特產」籌措到錢財,用這些「土特產」從國民黨地區交換過來革命所必不可少的軍用和民用物資。一般認為,販賣土特產的收入要佔到邊區財政收入的半數以上,個別時候要佔到三分之二左右。

僅一年的工夫,鴉片就解決了中共的困難。1943年2月9日,毛電告周恩來:「邊區財政難關已度過,現黨政軍積蓄資產值邊幣五萬萬以上(合法幣二萬萬五千萬以上)。」這個數字六倍於陝甘寧邊區1942年的政府預算七千九百萬元。據蘇聯人1943年估算,中共賣了四萬四千七百六十公斤鴉片,價值二十四億法幣(相當於今天六億四千萬美金)。到1944年,用謝覺哉的話說,中共很富了,而這「無疑是由特貨」來的。

南漢宸因扭轉邊區財政狀況,「功」不可沒,而得到毛的特別器重。一次江青見到南漢宸夫人王友蘭,曾拍著她的肩膀,豎起了大拇指說:「你的愛人真行,毛主席誇獎他,說他是這個!」中國掌權後,南漢宸因有此救黨大功,被任命為中國人民銀行首任行長之職。

二、莫斯科特派員日記中的有關記載

塔斯社記者、莫斯科駐延安的特派員彼得.弗拉基米若夫尤在他的《延安日記》裡對延安的鴉片交易有詳細的描述。他在《延安日記》裡寫道:「到處在做非法的鴉片交易。例如,在茶陵,遠在後方的一二零師部,撥出一間房子來加工原料,製成鴉片後就從這裡運往市場……」,「政治局已經任命任弼時為鴉片問題專員……」

當彼得問及毛澤東:「特區的農民往往由於非法買賣鴉片受到懲辦,而現在甚至是共產黨領導的軍隊與機關也在公開地生產鴉片---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時,毛沒有吭聲,一旁的鄧發代毛回答說:「從前特區只是把鹽和堿運往國統區。我們一挂挂大車滿載著鹽出去,帶回來的錢袋卻是癟的,而且還只有一個錢袋。現在我們送出去一袋鴉片,就能夠帶回滿滿的一車錢。我們就用這些錢向國民黨買武器,回頭再用這些武器來收拾他們!……」

下面的幾段均摘自《延安日記》:

「中共政治局甚至批准,要加強發展公營的鴉片生產和貿易……要在一年內為中央政府所轄的各省的市場(叫作對外市場)至少提供一百二十萬兩的鴉片……」

「鴉片的事情,就是說罌粟的種植與加工,大部分將由部隊來做管。賀龍的一二零師所在地是最主要的提供鴉片的地區(這個師已長期做這項生意)……」

「毛澤東同志認為,種植、加工和出售鴉片不是件太好的事情。可是,毛澤東同志說,在目前形勢下,鴉片是要起打先鋒的、革命的作用,忽視這點就錯了,政治局一致支持中共中央主席的看法。」

此外,彼得還寫道:「解放區出現了一片怪現象。中共的部隊同樣也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他們全都在儘可能地與淪陷區的日軍做生意……實際上晉西北各縣都充斥著五花八門的日貨,這些日貨都是由淪陷區日軍倉庫所直接供應的……」

從彼得的日記來看,鴉片的種植地區除了陝北外,晉西北也是個很重要的產區,主要還是因為這些根據地比較偏僻,日本人也來打擾得少,便於進行秘密、成規模的生產。其他一些根據地由於情況比較複雜,相對少一些(也不能說沒有,比如後面附件裡的就是冀魯豫邊區的,國民黨擋案中也曾提起浙西根據地也有此行徑)。

三、國民政府擋案中的有關記載

鑒於鴉片的銷售對象主要是國統區,不能不引起國府各有關官員的注意。下面是從國民政府擋案中摘錄的一部分有關記載目錄概要:

1940年10月29日,朱家驊、徐恩曾報告:山西共黨合作社公然售賣鴉片等情。

1941年7月16日,第42軍軍長楊德亮報告:中共迫商人販賣煙土。

1942年7月12日,財政部公債司抄送中共於隴東攤派公債、販運毒品等情報函。

1942年7月21日,傅作義(第8戰區副司令長官)報告:中共以種鴉片籌餉為由,拒絕國軍派隊巡查。

1942年7月28日,中央文化驛站榆林分站主任王廷齡報告:共黨在晉西北廣種鴉片情形。

1942年9月18日,朱紹良(第8戰區司令長官)報告,中共在陝甘擅征鹽稅及禁止法幣流通與傾銷鴉片。

1942年10月2日,42軍軍長楊德亮報告:中共關中分區以鴉片抵發薪餉,每人二兩。

1942年10月4日,朱紹良報告:中共於隴東推銷鴉片,以慶陽之驛馬關及合水之西華池為中心,分設土膏店。

1942年12月4日,傅作義報告:中共與日軍進行交易的情形。

1943年12月18日,朱紹良報告:中共當前運銷鴉片及強迫人民種植情形。

1944年3月25日,傅作義報告:中共令積極推銷煙土。

1944年4月4日,朱紹良報告:中共於合水西華池設煙土公司,大量傾銷鴉片。

1944年4月4日,朱紹良報告:中共在綏德廣種鴉片,並公開出售。

1944年10月18日,河南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劉茂恩報告:中共在豫鄂皖邊區強迫人民種植鴉片。

1945年5月30日,顧祝同(第3戰區司令長官)報告:中共於浙西擅設出口稅局並大量種植鴉片。

四、《謝覺哉日記》中的有關內容

如果有人不相信國民黨方面的報導或者外國人的記載,那麼在負責邊區政府事務的謝覺哉老先生的日記裡到可以提供一個佐證。謝在日記中把鴉片一律稱為「特貨」。下面摘錄幾條關於「特貨」的情況:

1)「就是特貨一項得的法幣佔政府收入……儘夠支用。」(1944年1月18日,從這裡可以看出,僅「特貨」一項的收入就足夠邊區政府的支出開銷了)

2)「特貨多邊幣少,將來不得了」(邊幣收回,特貨跌價,買特貸的不得了)」(1944年3月12日,「特貨」之多,都到了跌價的地步)

3)「領導機關發動一件事,必須十分考慮週到,常常一小步差錯,在群眾中可鬧出大亂子。‘特貨內銷’即其一例。」(1944年3月14日,「特貨內銷」該不是指就地賣給當地群眾吧?難怪會出大亂子。)

4)「據調查邊區記憶體的法幣不下二萬萬元,無疑是由特貨補足普通物品入超而有餘來的。」(1944年4月9日,出售「特貨」的收入減去購貨開支,還有大量順差,竟不下兩億元)

從謝的日記中的上述記載中不難看出,「特貨」的經營幾乎是邊區唯一的大宗收入來源,且使得貧瘠的邊區得以扭「虧」為「盈」,是中共在八年抗戰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經濟基礎。

謝的日記裡還記了這樣一件事情:有一個退伍軍人,用其積蓄買了幾兩「特貨」,準備外出出售,結果在關卡被查扣沒收,於是「變窮了」,一貧如洗,回來後向邊區有關政府部門要求經濟補助。從這一事例至少可以說明兩點:1)「特貨」交易的確是賺錢的買賣,當時從事這一行業的人並非個別;2)「特貨」不允許私人交易,而是「公家」的專利,這點和彼得日記中的描述也是一致的。

當年邊區種大煙的秘事也曾得到當地農民的證實,當人們詢問一些上了年紀的陝北老農時,得到的回答是:「那是共產黨讓種的咧。」

五、老紅軍幹部的回憶

有一位署名曉莊的作者曾在網路撰文提到他採訪到的一個陝北老紅軍的故事。該陝北老幹部是劉志丹當年的部下,據他回憶,國共抗日統一戰線形成後,他被派到山西參與掌管一個抗日根據地的財政。1941年該根據地因為實在窮得揭不開鍋了,不得不向延安方面告急。延安方面答應得非常痛快,沒幾天便派一支部隊護送一批毛驢和騾子馱運物資到了山西。山西方面驗貨時才發現,除了幾百件延安生產的土布軍裝外,還有幾百斤大煙土。押運人員還帶去了陳雲的親筆信,那信要求山西方面用這批煙土向當地國民黨軍隊或日偽佔領區換取必需的軍事物資和生活物資。

這位老幹部講到此處,問曉莊是否會唱那首著名的《南泥灣》,然後又憤憤地說:「什麼‘到處是莊稼,遍地是牛羊’,說到處是大煙還差不多!」原來,這位老幹部當時因為對販賣大煙想不通,便被抽調回到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受訓。根據邊學習、邊生產的原則,受訓期間前往南泥灣,與王震領導的三五九旅一同開荒種地。糧食確實種了一些,但好一點的地都被用來種了鴉片(想想上面的資料,每畝平均產量不過二三十斤,也委實低了點,這說明開荒的土地的確不是全種了糧食)。而且,王震的三五九旅還專門雇來工匠,把收穫的鴉片加工成煙土,然後交由陝甘寧邊區財政廳集中保管,隨時運往山西、河北等地,無論是國民黨軍守備區還是日偽佔領區,誰給錢就賣給誰。事實上,因為日偽佔領區很難進入,所以絕大部分邊區煙土都被賣到國民黨守備區,部分賣到民間,部分直接賣給國軍部隊。

那位老幹部說,他本人沒有參加過長征。他在抗大受訓時仍然表現出對我黨作販毒生意的無法理解,一些參加過長征的幹部笑他「少見多怪」。那些長征幹部還誇口說:「當年如果我們手裡沒有大煙土,早就餓死困死在長征路上了。」
  
六、「為人民利益而死」的張思德同志

在國內,年齡稍長者都知道毛澤東有個「老三篇」,一篇是讚揚神話人物的《愚公移山》,一篇是讚揚國際主義戰士的《紀念白求恩》,還有一篇是讚揚一個士兵的《為人民服務》。《為人民服務》提到中共中央警衛團戰士張思德,在陝北安塞山中燒炭時因為炭窯崩塌而犧牲,他「為人民利益而死」,其死「重於泰山」。

但近來網上有人撰文,揭出張思德原來並不像《毛選》中註釋的那樣,是在燒炭時因塌窯而死,而是在被派到當地一處大煙加工廠參與燒制大煙時,因為煙窯崩塌而被活埋而死的。為什麼這種事要讓中央警衛團的人去幹?也不難理解,因為加工大煙的事情既要保密,又要保證參與這項工作的人不會中飽私囊,所以必須安排十分可靠、「黨性強」、「紀律性強」的人去幹。事實上,除了張思德,中央警衛團很多幹部、士兵都輪流參加過加工煙土的工作。只可嘆的是,燒煙英雄居然也被立作楷模,還讓全國人民學習了數十年,也真是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附件:淮太西縣煙土稅徵收與管理暫行辦法(民國三十四年七月頒布)

一、為了加強對敵經濟鬥爭,減輕人民負擔,管制煙土出口,爭取必需品的收入,特根據冀魯豫邊區政府稅收原則暨本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於本縣中心集市設立煙土總行,統一管理煙土行之經營與稅收事宜。

1、進行煙土經營之行戶(以下簡稱行戶),須按期向煙土總行呈請登記交納營業稅,領取營業許可證,在煙土總行監督與管理下進行營業。

2、煙土總行將根據實際情形在其他集市設置分行或集市管理員,分別負責各集市煙土稅收與營業管理事宜。

3、煙土總行得根據集市交易情形,規定一定行戶額數,超過規定額數時,由縣政府在呈請行戶中指定之,其餘可作為候補行戶。

4、合法經營之煙土行戶,可取得下列收入:

(一)介紹成交,可按買賣各給三分紅利。
(二)可按代收煙土稅總收入百分之十作為酬金。

5、總行得考核各行戶營業收稅及執行法令之情形,予以適當獎懲,必要時並可撤銷其營業許可權,由其他候補行戶的補之。

三、買賣煙土之商民必須將稅款向總行或合法營業之行戶進行交納,方准出口。

1、購買煙土人須首先向煙土總行或其代辦機關舉行登記,並取得許可證始得購買煙土。

2、購買煙土後,即由經手交貨之行戶收納煙土稅後始准出口。

3、不經買賣,而系直接出口之煙土,應先到納稅機關繳納稅款領取稅單,始准出口。

四、稅率

1、煙土稅率暫定徵收按售價百分之十五徵收之。
2、購買煙土人如以銀元黃金購煙土者,按百分之

五徵收,但只准在總行或其指定機關換兌。
  
五、罰則:

1、煙土行戶買賣煙土後,低報煙土價格因而漏稅者,查獲後,除補稅納款外,處以應繳稅款二倍之罰金。

2、購買煙土人,於購買後,實行走私漏稅者,查獲後除補稅外,另處相當於納稅額二倍之罰金。不經買賣關係走私漏稅者,其處罰適用於購貨走私辦法。

3、通過非法行戶(即未領取營業許可證之行戶)買賣煙土,查獲後,賣主處相當於煙土售價十分之一的罰金,買主除照章納稅外,處相當於煙土購價十分之四的罰金,非法行戶,依情節輕重,處五千元到兩萬元的罰金。

4、不經煙土行戶,私人買賣煙土者,查獲後賣主處相當於煙土售價十分之一的罰金,買主除照章補稅外,處相當於煙土購價十分之五的罰金。

六、提成:

1、緝私人員及脫離生產之其他工作人員,查獲漏稅或私行買賣煙土者,應按所得罰金百分之十獎勵查獲人;但每人每次不超過一千元。

2、商民行戶群眾發現有漏稅或私行買賣煙土事項者,有向煙土總行報告之權,因報告而查獲者,以所得罰金百分之二十作為提獎。

3、處罰許可權屬於縣政府或煙土總行,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不得自行處罰。

(按:「淮太西」縣系河南之淮陽、太康、西華三縣之一部劃編而成,隸屬於冀魯豫邊區第六專區,該專區又稱水東專區,因地處新黃河以東。本辦法第七條所稱水東辦事處,即指此而言。這個錄自印發之油印原件,是當年解放區種植鴉片的鐵證之一)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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