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戴手銬穿藍外套上庭(多圖)
10月25日,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二審在山東高級人民法院宣判,薄熙來上訴被駁回,二審維持無期徒刑原判。
【看中國2013年10月25日訊】10月25日,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二審在山東高級人民法院宣判,薄熙來上訴被駁回,二審維持無期徒刑原判。
25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據BBC報導,備受關注的前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上訴案終審宣判,法院維持薄熙來無期徒刑的判決。
山東濟南市中級法院上月裁定薄熙來受賄2000萬元人民幣、貪污500萬元及濫用職權罪有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薄熙來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位於濟南的山東省高級法院受理,但並未開庭審理,至星期五(10月25日)早上開庭宣判。
與一審有別,山東高院並未安排以微博或其他形式直播宣判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