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報告顯示:官員腐敗愈演愈烈(圖)

【看中國2013年10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張正聞綜合報導)10月23日,官媒報導稱:2008年1月至今年8月,中共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訴167514人。在5年多時間裏,近20萬人涉貪腐被查,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368人,其中廳局級1029人,省部級以上32人。這是時隔24年,中共最高檢再次向全國人大報告反貪賄工作的內容之一。

據介紹,近5年查處的受賄、行賄人數分別比前5年上升了19.5%和60.4%。 5年內,中國每天近百人涉嫌貪腐被查。今年前8個月,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同比又有所增長。

據維基百科資料介紹:過去30年中國共有420餘萬黨政人員受處分,其中465人是省部級官員,包括身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陳希同、陳良宇和薄熙來。從2007至2012年五年間被處分的有66萬人。

根據最高檢察院的資料顯示,自2009年以來,約有70%的舉報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擊報復,證明民間反腐沒有安全保障,使得反腐過程頗為艱難。

報導稱,5年多來,共抓獲在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

對於貪官外逃,有分析指出,當前「裸官」轉移資產的情況時有發生,主要外逃人員多以中層職務官員、國企經營人員居多,並逐漸呈現低職級外逃的趨勢。潛逃時機,從過去的因案發倉促出逃,發展到有準備、有預謀出逃。由於許多國有企業在境外都設有分支機構,貪官轉移資產主要是境內公司與境外機構勾結,通過洗錢等方式進行。這是現在許多貪官外逃的新特點。

據維基百科資料介紹:2004年5月28日,中共公安部發布消息稱中國外逃經濟嫌犯共有500多人,涉案金額700多億人民幣。

2005年9月28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北京舉行的「亞太反貪腐倡議」(Anti-corruption Initiative for Asia-Pacific)研討會上發表報告指出,隨經濟改革,中國的貪污問題日益猖獗。2004年中國涉及貪污的金額高達4090億元人民幣至6830億元人民幣。

中共人民銀行2011年6月15日刊發《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報告,指出,2008年6月之前外逃幹部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中國13億人口人均被外逃貪官掠走610元人民幣。

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出版的《反貪報告》中引用有關部門統計1988年-2002年的15年間,外逃資金共1913.57億美元(1.5萬億元人民幣)。

2012年10月,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碩士研究生塗謙從公開資料中蒐集到中共十六大以來(2003年至2011年6月)落馬的72名省部級腐敗官員作研究樣本發布了中國省部級腐敗案件報告,報告於2011年年底完成,發表在《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報告》上。

報告顯示,在55個有明確的腐敗時間跨度的樣本中,省部級貪官在第一次做出貪污或受賄等腐敗行為後,平均要8.5年才會東窗事發。其中,跨度最長者達18年,為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從官員在腐敗時期內擔任的職務來看,有近80%的腐敗官員職務得到了晉升;高發年齡段為56歲至62歲,「錢、權、色」是腐敗的高發領域;72名省部級腐敗官員有52人來自地方,20人來自中央;在72個腐敗樣本中有53人已被法院判決,其中被判處死緩的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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