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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薄熙來為誰了此餘生?(組圖)

 2013-10-15 08:5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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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0月14日訊】習近平上臺是「知青治國」,薄熙來上臺就是「紅衛兵治國」。雖然他們屁股上都烙著「毛」字印記,歷史選擇了該扔進垃圾堆的是薄熙來。中國現代化的每一步前進,都要付出沈重的代價。

薄熙來案宣判無期徒刑後,大多數人(包括筆者在內)的反應是刑期比原先估計在「二十年之內」重了不少。媒體幾無例外的採用「重判」二字形容這次判決。分析何以重判?仍然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為什麼估計只會判十多年呢?,一般人都想到兩個前例:陳希同、陳良宇也是政治局委員,和薄熙來同一級別,他們的刑期是十六、十八年。尤其香港人習慣「普通法」以案例判案作比較。加以薄熙來是太子黨的大阿哥背景,又有國內外左派毛派的擁戴,當局以安穩為重,判他十五年,不已足夠平衡局勢嗎?十五年後薄已近八十歲,還怕他造反?

而從庭審狀況來看,薄全盤翻供,固然意外。但案情複雜,抗辯也是正當權利,因此,很多人低估了重判的可能性。倒是大陸法律界看得準,多數被訪律師都認為一定重判,他們指出,薄熙來的翻供,不論如何巧言善辯,在當局眼中,都是一種狡辯、對抗行為,必須加以嚴懲。官媒已經指為「瘋狂」「抵賴」,只是到了宣判之後,才說「依法定罪,重刑不因翻供」。因此,有人解釋,原估判二十年沒錯,加重一級就是「態度不好,抗拒從嚴」。也有人認為,其實,十五、二十到無期,對於薄熙來「都是一回事」,反正上面已經定了,「他這輩子別想翻身」。

以經濟審判代替政治鬥爭模式

在眾多的獨立評論中,認定審薄和二陳一樣,都是政治審判,即用經濟犯罪解決政治問題,本質是權力鬥爭。親共的《大公報》社評也認為,薄熙來的經濟控罪「匪夷所思」,是「小兒科」,貪污金額大十倍也不為過。因此,有必要從薄案審判的二十萬字公開記錄中走出來,探討究竟薄熙來的問題何在?這種治國方式隱藏著什麼玄機?

中共統治六十四年,有「兩個三十年」之說,以區別毛時代和後毛時代。從政治上劃分,八九年應該是一個更重要的分水嶺。六四事件鎮壓學生運動和黨內趙紫陽改革派之後,權力鬥爭就開始一個新的模式,一九九五年的陳希同案、二○○八年的陳良宇案、二○一三年的薄熙來案——一脈相承:用貪腐指控將異己或對手搞下去。為什麼不用政治上的敵我名義呢?一、中共上層經過多次清洗,已沒有政治上的嚴重分歧,甚至還有政治上的一致性,例如在民主、自由、人權這些範疇;二、他們沒有一個真正具有權威的領袖人物,敢於在政治上發動一場鬥爭(各國通行的元首像都不敢挂);三、經濟問題不可逆轉地已壓倒一切並衍生出一系列頭痛的社會困擾。

但是,這種統治方式已證明有弊無利。既不能殺一儆百,制約貪腐,也無助於權力的提升。請看,陳希同的貪污是外事禮物五十五萬元,陳良宇的受賄是二百三十九萬元,薄熙來的貪賄已是二千五百萬元。越反越貪,成幾何級數增長。情婦二奶也隨之成倍增長,不在話下。江澤民、胡錦濤這兩朝天子,炫耀他們權勢的標桿,是提升了多少個上將,維穩經費增加了多少。陳希同不僅要求平反他「文革後最大的冤案」,更無獨立王國的野心;陳良宇上海政績不俗,瞧不起胡溫一輩是事實,但他認輸,不上訴,配合審判。中共權威,一代不如一代。

迴避谷開來殺人案的共犯嫌疑

薄熙來和這兩位相比,已是另一種典型。他在濟南審判中透露了一點權力鬥爭的蛛絲馬跡。他說,他無意於總理,中央已選定李克強同志,他更不是中國的普京。但是他沒有提到周永康,沒有提到進政治局常委。處理王立軍事件的上級「六點指示」,也在微博上被刪掉。這是中共高層操控這場審判的證明。無論周永康是不是「下一個」?紐約時報去年報導在中共常委中胡溫與習李達成共識免除薄職務,唯有周永康反對,是可信的。胡習兩代領導班子對薄熙來的野心懷有高度警惕,我們不知道中紀委掌握的「黑材料」,但從濟南出手的重判,對此可以感覺得到。

整個薄案,從一年前審谷開來、王立軍,到今天判決薄熙來,其布局與謀略已有跡可尋。那就是和影響全國的「唱紅打黑」重慶模式相切割,因為重慶模式已有多位中央領導抬轎,深具傳統特色。然後有選擇的集中兵力攻薄的三個案項——康城別墅受賄、五百萬家用和對王立軍叛逃的干係。這所謂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三宗罪」中,最重要的是利用職權罪,因為涉及全案的兩個焦點:谷開來毒殺英國人海伍德與王立軍「叛逃」美領館。

八月庭審與超過五萬字的判決書,明顯的迴避了一些重要情節:

一、在谷開來殺人事件中,薄熙來的共犯嫌疑。審判設定的調查起始時間是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王立軍前晚向薄報告谷涉殺人後,薄詢問妻子,谷說是王立軍陷害,一夜功夫就決定和王立軍翻臉,即召來吳文康、郭維國作見證,辱罵王立軍誣陷谷開來,並拳打王立軍、摔茶杯。然後薄施展包庇谷開來的權力操作——但是,須知,谷開來謀殺海伍德是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十五日發現死亡,到上述1.29,已經兩個半月!作為薄家密友的一個英國人,死於非命,這樣嚴重的事件,公安已在偵辦,難道薄完全不知情?王立軍也拖延至此才向薄報告。這兩個半月在薄谷王三角中,有些什麼互動?審判沒有交代,一月二十九日顯然只是一次攤牌。其後的對王撤職,對外發布消息等,已經是次要的「危機處理」程序。法庭有避重就輕之嫌。

比尼斯房產更大的海外可疑資產

二、薄熙來解釋王立軍叛逃美領館的「真正原因」,是因為王和其妻的私情,已如膠似漆,感情糾結,不能自拔而逃跑,且有證據。判決書對此不著一字,而採納王立軍安全不保之說。對王立軍進入美領館的定性「叛逃」,在去年九月審判王立軍時,作為涉及國家機密,完全沒有公開。薄熙來的新指控,無異於推翻了官方的叛逃政治定性。這是一個重大的案情動向,法庭不應視若罔聞。

三、尼斯房產是全案另一個首發焦點。在二十三日的庭審記錄中,薄熙來的辯護律師有一段重要指證,法庭沒有回應:「王立軍的證言給人一種感覺就是開來是因為尼斯房子、尼爾威脅,所以才產生了11.15案件(謀殺尼爾),實際上不是。尼爾發給薄瓜瓜的郵件,他要的是一千四百萬英鎊,是一個項目的中介費,與尼斯的房產無關。」這裡暗示了薄家、谷開來、薄瓜瓜在海外有著巨大利益的商業活動。一個項目的中介費就是一億七千萬港元!難怪不少爆料指薄家的不法財產有數十億美元。眾所周知,審判谷開來單挑殺人案,經濟犯罪竟然一字不提。薄案就這樣一房而起、一房而終。鐵道部長劉志軍案審也有同樣處理,其四十餘套房子,完全沒有入罪。

紅衛兵歷史的終結

分析並譴責薄熙來案審判的法治陰暗面,絕不意味著為薄熙來辯護,即使在純權力鬥爭的層面也是一樣。在共產黨的內部鬥爭中,曾經有過極其骯髒和血腥的記錄,如三十年代的「莫斯科大審判」,一九三六到一九三八年三次審判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集團、布哈林右派集團,五十餘名蘇共高幹,被斯大林、莫洛托夫以叛國的罪名殺掉,審判大戲演得十分精彩。中國文革以群眾暴力發動紅衛兵的法西斯方式,斗倒劉少奇「走資派」,數以百萬計的幹部和平民死於黑牢與野蠻的酷刑,他們連一個虛假的審判形式也不要,毛澤東嗜好的是張獻忠屠蜀式的殺人為樂。薄熙來就成長在這樣的紅衛兵時代,他的十七到二十七歲這段人生至為關鍵的階段,滲透到基因中的暴虐、謊言、血統優越感和對權勢的崇拜,由於當局的保毛策略不僅從未得到清洗,而且得以進入接班人系列,步步高陞,成為政壇明星,直到覬覦最高權力。最後,毒素大爆發,墜入法網。

今天,已經擠進「地球村」的中共,穿起西裝,說英文,飲紅酒,決心摘掉蠻族的帽子,扮演他們曾經發誓要埋葬的資產階級的「遺囑執行人」角色,其情可憫。高層雖然不無「揮淚斬馬謖」之痛,舍車保帥,豈容怠慢。這種潛意識,客觀上卻是符合了歷史的大趨勢。我在中共十八大寫過,習近平上臺是「知青治國」,那麼,薄熙來上臺就是「紅衛兵治國」。現在正是輪到他們,紅色中國的同齡人笑傲「江胡」的時候。他們屁股上都烙著「毛」字印記,但正如張顯揚的歷史選擇論所示,中國現代化的每一步前進,都要付出沈重的痛苦的代價,歷史選擇了該扔進垃圾堆的是薄熙來。這次庭審所證實的一些細節,都令人聯想到那個「老子英雄兒好漢」的年代——

老婆殺了人,他請來市委辦公室主任看他逞凶:對王立軍一記鐵拳,重慶耳鼻喉醫生證實王立軍「有針尖狀鼓膜穿孔」。薄宣布說「我讓你們看看我的態度」,然後拿一茶杯,摔在地上,對王說:「咱們的關係就像這個茶杯一樣到此為止!」他否認和徐明是好朋友時,又足顯權力的傲慢:「他與我沒有什麼共同語言,不在一個層次,我是什麼身份?商務部長,徐明是什麼身份?」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大幕總要垂下來。希望有心的好萊塢導演能夠拍成一部終結紅衛兵時代的大片,而不是渲染枕頭加拳頭的娛樂片。而薄熙來,這位最後的紅衛兵,在未來的秦城歲月了此餘生時,他將如何回顧和他的「共和國」一道走過的六十四年?他能否想到,在為誰付出代價?他應該好好寫一本回憶錄,拿來香港出版。


薄熙來文革初17歲,中學紅衛兵,參與批鬥老父,自己也因家庭問題被關押5年。(網路圖片)


薄一波、薄熙來、薄瓜瓜:新版《三代中國男人的故事》。(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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