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希同到薄熙來 為何都不服判決(組圖)


陳希同當年不滿江澤民強加的貪腐罪而不服法庭判決;薄熙來也對法庭的貪腐指控拒不認罪。(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3年10月01日訊】去年,正當世人熱議谷開來、王立軍和薄熙來的案件時,香港出版了《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爍真》一書。

據中共原政治局委員陳希同本人透露,當年一審中,他曾要求發言陳述,「但是法警把我拉走,法官不允許我講話。我轉過頭來對審判官大聲喊,你們是法西斯法庭!」陳希同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並堅持上訴。結果在獄中二審宣判時,還不讓陳希同的律師參加。陳希同又憤怒地喊出「這是法西斯國家!」

禍起助手 顯赫仕途嘎然止

《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爍真》,是陳希同被判刑以後,在患病保外就醫期間,接受姚監復的採訪記錄整理而成。從李鵬到陳希同,都想通過出書的方式開脫自己與那段歷史的瓜葛。該書的出版,不僅為人們更多的瞭解那段歷史提供了史料,也能從中認識中國社會的現狀,以及薄熙來結局找到某種答案。

作為當年六四事件中鄧小平的得力干將之一,由於參與鎮壓學生民主運動有功,六四之後。陳希同被提升為北京市委書記和政治局委員,成為當時中國政壇上一顆耀眼的明星。可是好景不長,隨著其助手——北京市常務副市長王寶森的所謂自殺案的爆出,陳希同很快就被撤職和開除黨籍,1998年,陳希同被以貪污和玩忽職守罪被判刑16年,2013年6月去世。

陳希同本是四川的一個窮孩子,18歲考入北大,19歲在北大讀書時加入中共,中共建政後從基層一步一步走上來,直至中共政治局委員,當離中國權力核心政治局常委,只有一步之遙時,被江澤民以貪腐為名拿下祭旗。

作為中共元老薄一波的兒子,薄熙來在中共官場的高層人脈遠非陳希同能比,仕途之路相對就容易的多。雖然與陳希同一樣同在政治局位置上落馬,但薄熙來的政治野心則同樣是遠非陳希同能比。由於不被胡溫看好在2007年被遠放西南,但秉性不羈的薄熙來卻以重慶為根據地,在江澤民、曾慶紅與周永康的支持下,開始實施今後取代習近平中共總書記位置的篡點陣圖謀。但人算不如天算,隨著助手王立軍夜闖美領館驚爆世界,薄熙來的美夢也嘎然而止。

避實就虛 滔天罪惡互相掩

以血腥暴力起家的中共,自成立至今,也一直以血腥內鬥相伴隨。只是自文革結束之後,普通中國人的政治鬥爭熱情大不如前,中共最高層一改過去對外以路線鬥爭清楚黨內異己的方式,開始將貪腐作為打擊對手,清楚異己的內鬥工具。

從陳希同到薄熙來,他們都是被最高核心層定罪,避實就虛,以表面的經濟犯罪掩蓋他們被拿下的真實原因。

陳希同當年拒不接受法庭對他貪污與瀆職罪的指控。陳希同在書中說:「判我貪污罪,可實際上我一分錢也沒貪污;瀆職罪,一個罪證也沒有。」很明顯,從一審到二審,各級法院都是在按高層的決定給陳希同定的罪。

那麼陳希同為什麼一定要被拿下呢?從陳希同親述的書中可以看到,六四屠城以後,以趙紫陽為首的開明改革派紛紛被清除。當時在中共高層流傳有這樣的消息,一是鄧小平放話要陳希同進常委會,當他的聯絡員;二是說陳希同聯合7個省的領導人一起給鄧小平寫信,告江澤民的狀。儘管陳希同表示對以上兩點他一無所知,但鄧小平南巡講話以後,江澤民的總書記位子岌岌可危,以上傳言更是令生性多疑的江澤民感到不安。所以,到1995年鄧小平病重成了植物人以後,江澤民除掉陳希同就成了勢在必行的一步政治行動。

吳國光教授在該書導言裡說:「陳希同訪談錄處處都在顯示中共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荒謬和荒唐。」然而陳希同致死可能都沒有認識到,他的人生成於中共體制,也敗於這個邪惡體制。特別是在89年全國範圍內掀起的六四民主運動,其目標本是把中國向現代民主社會推進一步,但陳希同出於維護自身的既得利益,緊跟鄧小平,把全國的民主運動誣蔑為動亂和暴亂,動用軍隊,進行血腥鎮壓。這說明陳希同的遭遇,就像劉少奇當年在延安把毛澤東捧上神壇,後來卻被毛澤東置於死地一樣;陳希同一輩子對中共死心塌地,為維護這個荒謬的政治體製出力賣命,晚年卻被這個體制無情地摧殘和折磨!從這個角度來看,陳希同的晚年悲劇對所有拒絕政治改革的頑固派,也是具有警醒作用的。

薄熙來在濟南中院的庭審期間,也是對所有貪腐指控一概加以否認,因為薄熙來深知,一方面,從法庭指控薄熙來的罪名與貪腐金額看,他遠不是「大老虎」級別的貪官,而且還把他的貪腐罪行限定在遼寧任職期間,這點金額對象他這樣級別的官員根本不算什麼;另一方面,薄熙來也明白,中共以貪腐為名而迴避他篡位謀逆之實,迴避他為討好江澤民挑戰人類底線活摘在押法輪功信仰人士器官的罪惡,迴避他借唱紅打黑聚斂錢財草芥人命的禍心,中共也害怕一旦以實際罪名指控他,必將嚴重危及中共政權的合法性,他與中共高層都在互相迴避彼此最致命的軟肋,他才敢在法庭上斷然否認對他的所有貪腐指控。如果以實際罪名指控他,薄熙來內心想必明白,恐怕真的死幾回都難低他欠下的滔天血債。

有媒體報導,薄熙來已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鑒於濟南中院的一審只是宣讀一下北京最高層的決定而已,因此薄熙來的上訴也不可能改變一審的結果,就像陳希同的一審後上訴,服刑10年後仍繼續申訴一樣,能表明的只是一個不服判決的姿態而已。甚至宣布二審的場所都會與陳希同一樣,不會再開庭,只是在薄熙來囚禁之處宣布一下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結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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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天鳴 庚元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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