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網民實名舉報官員 以誣告罪抓捕

【看中國2013年09月24日訊】最近中國官方發起的整治網路謠言運動此起彼伏,不斷增加的各種受害者名單中,增加了最新的案例,實名舉報官員的網民可能被以「誣告陷害罪」治罪。

根據河南知名律師常伯陽的消息,今年七月份,河南湯陰男子上網發貼實名舉報湯陰縣原政府辦公室主任王國平及安陽市檢察院的某工作人員,他指控王某涉嫌索賄、貪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違法參與營利性活動等違紀違法行為,同時他也舉報安陽市檢察院某工作人員在查處王國平案時存在徇私受賄行為。

近日,安陽湯陰警方將孟照森與抓捕,罪名是涉嫌「誣告陷害罪」,同案被抓的另一名朱姓市民罪名則是「詐騙」。

此前公安部的打擊「網路謠言」運動中,被抓捕的網民一般涉嫌的是「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甚至「虛報註冊資本」(雲南邊民案)等口袋罪。此次以「誣告陷害罪」治罪網民可謂「創新」。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條又規定,「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事實上,孟照森的舉報並非7月份才開始,五年前他就已經開始舉報湯陰縣原政府辦公室主任王國平這位官員。

對此,常伯陽律師認為,兩人舉報問題官員都已經有幾個年頭並非現在才舉報;兩人上網發貼實名舉報都在今年七月份而不是現在;兩人被抓都在公安部打擊網路謠言集中行動之後的9月份。如果孟照森構成誣告罪幾年前就應該追究孟照森呀,被誣告的人也會到公安局去控告,為什麼要等到現在?

常伯陽認為,從孟照森網上發的貼子的內容來看,孟照森的舉報並非空穴來風,他提供了相當多的證據和線索,在這些證據和線索未得到權威部門給出明確的結論之前,公安機關就武斷地以誣告罪對孟照森立案偵查,程序上講就是錯誤的。

事實上,孟照森舉報的問題似乎也不是空穴來風,今年4月15日當地紀委對王國平作出開除黨籍的處理決定,但沒有將王國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孟照森對安陽市檢察院某工作人員的舉報則未獲官方支持,並無下文。

孟照森對此處理結果不服,繼續向有關部門舉報,卻最終落得被抓的下場。

常伯陽認為,孟照森案中,紀委已經對王國平進行了處理,說明孟照森對王國平的舉報並非誣陷,至於對安陽檢察院某工作人員的舉報,紀委、檢察機關也應當進行調查,給出一個明確結論之後,才能判明孟照森是否構成誣告罪。

常伯陽認為,種種跡象表明,對孟照森兩人的抓捕,不排除有人搭網路打謠的順風車,利用公權力徇私報復舉報人。

(原標題:河南湯陰一網民實名舉報官員被警方以誣告陷害罪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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