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國際】就薄熙來案給習近平的公開信(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22日訊】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先生:你好!
鑒於,薄熙來的審判用三個避重就輕的罪名來起訴,而薄參與迫害法輪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等彌天大罪卻沒有提出,使人們大失所望。根據追查國際的宗旨,我們有責任幫助中國民眾對薄犯的審判,所以我們向你提供江澤民、薄熙來等人的主要罪證,幫助你處理此案。同時以這種公開信的形式,將他們的部分主要罪惡事實公布於眾,突破犯罪黑勢力的障礙,直接以巨大的民意力量協助你正確地處理此案,為民除害。
江澤民、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
追查國際有大量的確鑿證據證明,自1999年7月以來,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為首的犯罪集團利用整個國家機器,通過中共中央政法委及其610系統操控公、檢、法、司和各級黨政機構對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包括:非法抓捕和關押、酷刑虐待,非法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這種屠殺法輪功學員的罪惡方式,其程度達到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之慘烈,涉及人數之廣泛,超出人們的想像。
薄熙來是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特別是薄涉嫌參與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大屠殺,涉嫌參與了原錦州公安局長王立軍主辦的「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用法輪功學員做活人人體實驗並活摘器官的犯罪。薄熙來還涉嫌夥同薄谷開來用法輪功學員做人體塑化模型等反人類罪行。同時,薄熙來任職期間的遼寧省和重慶市都屬對法輪功迫害最嚴重的地區。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和「瀋陽大北監獄」等人間地獄就在遼寧省。
在此,列舉幾個主要罪惡事實,供參考。詳細證據請查閱追查國際的網站<http://www.zhuichaguoji.org/>,或直接來電、來函諮詢,我們可以隨時回覆。必要時,追查國際可組團隨時赴中國大陸協助進行全面追查。
一、「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構陷法輪功的陰謀
追查國際的調查證據證明,這場所謂「自焚」事件是江澤民、羅乾等當時中共最高層參與、策劃的一場陰謀。策劃這個陰謀的目地就是據此欺騙全國民眾,要民眾盲從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
第一個證據是,經語音鑑定,自焚的主要成員王進東等人前後不是一個人。追查國際委託全球公認的中文語音研究權威-臺灣國立大學的語音研究所,對自焚參與者王進東等人,進行了不同場合的語音鑑定。其結果是,在天安門廣場喊話的「王進東」的聲音,與最後在勞教所接受記者採訪的「王進東」的聲音,不屬同一個人。可以斷定,前後出現的「王進東」,至少是由二個以上的人所扮演。
第二個證據是,參與自焚的成員之一,十二歲的劉思影,在出院的當天突然死亡,十分蹊蹺,涉嫌被謀殺滅口。追查國際從積水潭醫院的醫務人員處調查得知,2003年3月17日,劉思影在傷勢經各方面治療基本癒合、身體正恢復健康的情況下,準備出院的當天,星期六的中午11至12點左右醫生突然發現劉思影已處於病危狀態,並很快死亡。劉思影在死亡之前,曾接受過北京市醫政處處長和醫院負責人較長時間的談話。在談話時劉思影還活蹦亂跳,很正常,而在他們離開之後大約兩小時,劉思影突然進入病危,並迅速死亡。當時醫護人員普遍認為,這個小孩的死亡非常可疑。
第三個證據是,涉嫌「自焚」人員在天安門到積水潭醫院的護送途中被轉換調包。參與自焚的相關人員被搶救脫離現場後,送往積水潭醫院的車程時間大約只需二十分鐘左右,但他們花了兩個小時。這是一個令人質疑的破綻。這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這個過程中他們把這些(自焚燒傷者)人運到哪裡去了?由此,不難得出與「多個王進東」證據相互印證的結論:這些涉嫌人員的身份在事發後被動了手腳。
據新華社2001年1月30日對自焚事件的報導稱,1月23日14時41分,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東北側,王進東首先點燃火焰,不到1分鐘,幾名民警連用4個滅火器,迅速扑滅了這名男子身上的火焰,並用值勤警務車將其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幾分鐘後,人民英雄紀念碑北面,4名相距不遠的女子點燃了身上的汽油。僅過了1分半鐘,火焰均被扑滅。事件發生後不到7分鐘,北京急救中心的3輛急救車也及時趕到現場,將傷者緊急送往北京治療燒傷最好的積水潭醫院。
根據上述新華社的報導,自焚者應改是在下午3點之前被槍救脫離現場,送往醫院,加上天安門到積水潭醫院十公里左右(相當於6英哩左右)的路程,這些燒傷者應該很快就被送到積水潭醫院。
然而根據調查,積水潭醫院多位工作人員確認,自焚者在晚上5點多才被送到積水潭醫院。那麼,從下午3點左右到晚上5點左右,中間約有2個小時的時間,去向不明,涉嫌人員轉換調包。
第四個證據是,自焚錄像顯示劉春玲被一穿軍大衣男子用重物擊打並倒地。從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中關於自焚的現場錄像的慢鏡頭可以看到,有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手持一重物,用力向死者劉春玲的頭部擊打,導致劉春玲急速倒地,並用手護衛被打的左側頭部。追查國際有理由認為劉春玲極有可能是在現場被打死,而非被燒死。
如果進一步想一想,這史無前例的天安門自焚,一個突發的事件,只燒了1-2分鐘,而央視全程錄像報導,遠、近鏡頭、特寫畫面,拍的那麼好!?很多警察拿著滅火毯、滅火器都在現場同步滅火。這些只能證明那都是導演好的。
二、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是真實存在的
2013年9月12日,追查國際發表了《追查國際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證據專輯》,曝光了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的主要證據。
所有錄音下載 www.zhuichaguoji.org/node/35848
這些證據鏈證實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不僅存在,而且揭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即這些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不是個別的、局部的偶然發生的民間謀財害命的殺人事件,而是由江澤民、周永康等中共最高當局利用國家機器統一組織下的大規模的涉及全國範圍的群體滅絕性大屠殺,是在官方的組織和保護下,由司法系統和軍隊、武警、地方等醫療機構聯合進行的系統犯罪。實施犯罪中,軍隊、武警醫院和器官移植中心為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主要場所。
這些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互為補充。這種內在羅輯關係,體現出來的系統犯罪事實揭示整個案情的邪惡性質和程度是超出人類的正常思維的。
列舉的19個調查錄音中,您可聽到:
一名曾擔任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現場持槍警衛的武警舉證他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全過程的證詞;
駐北京豐臺的解放軍307醫院移植科腎源聯繫人陳強承認他們是官方、警方、監獄一條龍的運作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交易,還可提供證明法輪功學員供體身份的材料;
錦州法院刑庭警察明確表示可以提供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但要看出價的條件;
解放軍錦州205醫院移植科主任陳榮山強調法輪功學員的供體是從法院來的,而且再三保證不透露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秘密;
從北京、天津的器官移植中心的主任醫生、到上海、武漢、廣西的醫院器官移植科的醫生,從北到南跨越全國,都直言承認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做供體,而且保證1-2週內可實施手術。上海復旦大學中山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的醫生回答患者問:「有沒有這種煉法輪功的這種提供的,…」回答:「我們這兒的都是這種」;
北京政法委李姓官員回答調查問:活摘法輪功器官的國家秘密「處級以上知道這個機密」;
天津薊縣610辦公室主任向追查國際的調查員承認:610是犯罪機構,「谷開來賣那個法輪功的人體器官的」,谷開來非法售賣的人體模型,「她賣的不都是法輪功的。」
最後還有,政治局常委李長春親口直接道出薄熙來與活摘器官的事情,「周永康具體管這個事,他知道。」等等。
三、「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涉嫌用法輪功學員做活人人體實驗並活摘器官
二戰時日軍的「731部隊」用華人做細菌實驗,是秘密的進行,而錦州市公安局的「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用活人做人體死亡過程試驗,中共竟然授予了"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並資助科研經費200萬元。
本組織在複查證據的過程中,發現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時任錦州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兼任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主任期間,涉嫌用法輪功學員進行活人人體實驗、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證據顯示該「研究中心」對處死實驗對象進行死亡過程的「研究」。其中包括「面對死亡的心理改變」、「生命體征變化」和藥物注射後各個器官的毒物殘留情況的「研究」。處死方式可能為:以毒物注射的方式處死,或直接以摘取人體器官的方式處死。
據《遼瀋晚報》消息,2005年6月9日凌晨5時,特派錦州記者來到了「研究中心」此次的研究活動場地——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崔家屯,現場目擊「通過對注射死刑人員行刑的全過程」,記者描述現場「專家雲集刑場如同科研實驗室」。該中心的研究人員告訴記者:「罪犯的死亡過程、健康人藥物注射前後的生命體征變化、毒物注射後各個器官的毒物殘留情況、人面對死亡的心理改變…藥物致死後人體器官的移植、毒物現場搶救等方面都會因為這些數據而獲得重要幫助」
據查,王立軍所主持的研究中心「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課題組,其協作單位有北京大學,中國醫科大學,錦州醫學院,解放軍205醫院。
器官移植研究出了「成果」
2006年9月17日,王立軍和他的「研究中心」因為兩項科研成果有「突出成就」,其中一項是王立軍和其研究中心的「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被「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授予「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並資助科研經費200萬元。
活人人體實驗對象和器官供體來源涉嫌為法輪功學員
上述實驗對象說是「罪犯」,是否「罪犯」就可以用來做活人處死過程的實驗,我們在此不做有關法律討論,但據本組織調查所獲的證據表明王立軍和他的「研究中心」實驗的對象、器官活摘的供體涉嫌源於法輪功學員。
王立軍在談到其主持的"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出成果時強調:「我們所從事的現場,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是我們多少人的努力光華科技基金會晉陽秘書長,他們親臨一線,就在我們的現場,技術解剖的現場,器官受體移植的現場。也就是說僅成立兩年多,由市公安局主管的「研究中心」,竟然是已完成幾千起器官移植的現場。也就是說,僅成立兩年多,就有幾千個人以這樣的方式被殺,而這幾千起被「藥物注射後器官移植」和「研究」而奪去生命的很可能是法輪功學員。
根據大赦國際的記錄,在2000年和2005年之間中國大陸死刑犯的處決數量平均每年1616人。而死囚器官還受「組織配型」、「冷缺血時間」、處決時間和地域等的限制,利用率也不過30%。據中國器官移植網提供的統計,2003年中國的「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數字還是零,經過多年的努力,2006年僅有22位死者家屬同意捐出親人的器官。可見,把全中國大陸死刑犯器官和捐獻器官數量加起來也是有限的。該研究中心的數千個器官供體究竟來自何方?
詳見報告《「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涉嫌用法輪功學員做活人人體實驗並活摘器官的調查報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19592
四、薄谷開來涉嫌用法輪功學員做成塑化人體模型
薄熙來和薄谷開來涉嫌用法輪功學員做成塑化人體模型,在世界各地販賣或展出,使無數不知情的觀眾花錢看展覽,卻不知道自己是在資助惡魔。
追查國際的調查已證實,薄熙來主政大連和遼寧時,馮•哈根斯屍體加工廠大連鴻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先後在大連成立了。這兩家屍體加工廠能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塑化人體產業基地」,靠的是薄熙來的支持,政策優惠,以及充足的屍體來源。該產業興起於2000年以後,正是中共對不放棄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迫害與虐殺的高峰期。大量的證據揭示了中共利用被虐殺的法輪功學員等人類屍體塑化成標本牟取暴利的罪惡。證據還提示有其他被害的異見人士。追查國際經查證,中共中央政法委前後任書記羅乾和周永康主管的中共公檢法系統既是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主要部門,也是「新鮮人屍體」的供給部門,薄熙來和薄谷開來都是涉嫌主要罪犯。
詳見追查國際2012年11月13日發表,2013年7月23日更新的報告:
《關於中國塑化人體標本行業屍體來源的調查報告》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6133
五、全世界追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大潮正在掀起
自2003年以來包括江澤民在內的涉嫌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已有30多人在30多個國家的50多個法庭被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起訴。
在中國,罪惡在曝光,民眾在覺醒,全民反迫害的序幕已經拉開了。5月以來,河北省泊頭市周官屯村300戶村民、河北唐海縣562位民眾先後聯名按手印、黑龍江15000位民眾簽名,要求釋放本地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懲辦凶手。
在海外,許多國家加入了追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隊伍。其中:
1、西班牙法庭訴江等五名中共高官、阿根廷聯邦法院簽發國際逮捕令
2009年11月西班牙國家法院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羅干、薄熈來、賈慶林、吳官正。緊接著,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作出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裁決:宣布江澤民和羅干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反人類罪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這兩名罪犯。
西班牙國家法庭的裁定是根據1948年聯合國預防和處罰群體滅絕罪會議上的決議條例,任何人,包括國家元首,如果犯下殘害人類的罪行,都不能赦免。西班牙法庭曾成功引渡並且審判過前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
此決議條例的核心即「普遍司法管轄權」原則,這是《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及《羅馬規約》形成並確立的一條重要的國際法準則。根據這一原則,無論被控犯罪人的國籍、居住國與起訴國關係如何,即使該罪行是在起訴國領土之外犯下的,該國也可以對其行使刑事管轄權。由於所犯罪行是危害全人類的,並且罪行極為嚴重,不容有管轄權投機,因此任何國家都有權對其加以懲罰。因為這樣的罪行是對全人類的犯罪。
2、2006年1月25日由46個成員國組成的歐洲委員會,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全體會議上通過了譴責共產獨裁集權罪行的決議。
3、美國國會通過第605號決議案
2010年3月16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壓倒性多數通過關於支持法輪功的第605號決議案。要求共產黨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即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廢除專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610辦公室」。
4、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1屆大會曝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
2012年9月18日《大紀元時報》總編郭君女士應邀做了專題發言,曝光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及被盜賣的慘劇。190多個國家的代表和200多個人權組織代表出席了會議。10月4日,106位美國國會議員聯名要求美國國務院,公布有關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一切資料。
5、美國國會提出第281號決議案
2013年6月27日,美國眾議院民主與共和兩黨議員聯合提出以「阻止中共活摘器官」為主題的「281號決議案」.議案提出: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並起訴已知的參與者,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已持續14年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迫害,及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議案同時建議:對到中國做器官移植的美國公民發出旅行警告手術的器官來源可能是良心犯,及美國政府公開譴責中國的器官移植濫用,禁止參與非法強摘人體器官者入境美國。而已在美國境內要對其提出起訴。
六、法輪大法洪傳全世界
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佛家上乘修煉功法。修煉法輪功可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使人變得真誠、寬容與善良。1998年,全國人大的調查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國家體委也根據醫學界做的"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98%"的調查報告,希望能在群眾中推廣法輪功。因為法輪功具有淨化身心的奇效,所以受到世界各國民眾的喜愛,洪傳114個國家和地區,得到各國政府和議會的褒獎一千七百多份,但是卻在中國受到迫害。
七、修煉法輪功是天賦人權
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與二戰納粹戰犯同罪。
自1999年7月以來,中共公然剝奪公民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的權利,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是從未有過的邪惡,是群體滅絕性犯罪!
修煉法輪功是天賦人權,不違法,更不犯罪。即使是中共司法系統使用最多的中國刑法300條第一款、全國人大常委會1999年10月30日的決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解釋,都沒有涉及法輪功。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多年來,沒有一條法律依據。相反,對法輪功的庭審、判決都是犯罪,即使按照中國法律也是違法違憲的。
附:有關中國憲法: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第5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蓋世太保式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唯一功能是迫害法輪功,類似文革中「文革領導小組」、二戰時蓋世太保組織一樣,凌駕一切國家機構之上,十多年來已經發展成擁有幾百萬成員,每年開銷達到上千億元的恐怖和特務組織。
八、迫害法輪功,反對「真、善、忍」的實質是對全人類的毀滅
中共迫害法輪功,反對「真、善、忍」,是從根本上毀滅人類的道德良知。利用無神論把人與神的聯繫割斷,再實施謊言與暴力統治,用名利調動人的貪慾,使人魔性大增、無惡不作,最終達到毀滅人類的目的。從這一角度上來看,中共迫害的是全人類的道德底線,所有接受了中共無神論和唯物論灌輸的人們,都是中共迫害的受害者。
與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慘無人道的屠殺相比,中共對廣大中國民眾,乃至世界民眾的迫害是更加徹底的,陰險的,毀滅人性的。
全面追查中共的反人類罪惡!懲辦罪犯!因為徹底清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是一場史無前例的人類道德良知保衛戰!是正與邪的大篩選,是對每個人、每個組織、每個國家政府的道德良知的全面檢驗!願您在這歷史重要時刻,審時度勢,明辨善惡,站在正義良知的一面邊,撥亂返正,建立歷史功勛,切莫錯過機會!
追查國際一如既往地幫助和協調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WorldOrganizationtoInvestigatethePersecutionofFalunGong
電話:1-347-448-5790;傳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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