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17日訊】邳州蔣學超、楊梅夫婦花65萬買的客運中巴車被六七個‘刑警’搶走了。警方很快得出結論:為首搶車的人叫王飛,他們根本不是警察。然而,警方隨後的做法卻讓蔣學超、楊梅夫婦百思不得其解。警方說,這夥人的舉動還沒有達到刑事案件的標準,不算犯罪,因此不予立案。
如今,案件已經發生近半年,邳州警方仍然堅持這一觀點,這夥搶車人仍然未被追究責任,而蔣學超、楊梅夫婦則陷入了無限的痛苦之中。在遭到媒體輿論的強烈抨擊後,今天上午,邳州市公安局才表示,王飛等人冒充緝毒刑警搶車事件屬於違法行為,從現在開始,在最短的時間內警方將會給媒體和當事人一個符合法律規定的結果。
你能行信嗎?這就是我們的人民公安?冒充警察,搶劫65萬的財產不算犯罪?這話怎麼聽起來就像強盜或者3歲弱智小兒說的呢?警方唯一的解釋是蔣、楊夫婦這車是買的2手車,而原車主何成軍曾經借過一個名叫「王飛」的人50萬元,搶車人是受王飛的指使冒充警察搶劫車輛的。
這像一個人民公安機關說的話嗎?既然原車主蔣、楊夫婦的車是合法購買的,手續齊全,那麼原車主向外人借的錢和蔣、楊夫婦有啥關係呢?退一萬步來說,就算這錢是蔣、楊夫婦借的,債主雇凶冒充警察搶劫車輛就不算犯罪?還有這一車的乘客平白擔驚受怕,耽誤了事情,到哪裡討個說法呢?連這麼大的案子都可以不接,那人民養活這些警察幹什麼呢?警察就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抓捕疑犯的,至於如何定犯罪,如何處理那是檢察院和法院的事啊,你公安局要一起代辦啊?
真不明白我們的社會這是怎麼了?法制越來越健全,各機關卻越來越不作為,這到底是進步還是倒退啊?這「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法必依」,原來是說著玩的啊?
(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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