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轉發】五百次以上的轉發者,國家包吃住
【看中國2013年09月15日訊】楊金柱今天上午已經將今天凌晨1時16分發表的《楊金柱律師關於博客和微博被點擊、瀏覽或者被轉發的莊嚴聲明》,一文用特快專遞郵寄給了兩高掌舵大佬周強先生和曹建明先生,進行備案,以求自我保護。以下是備案函,現公告天下,讓天下人為楊金柱作證。
尊敬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周強院長:
尊敬的最高檢察院首席大檢察官曹建明檢察長:
兩高近日出臺《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即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由於楊金柱喜歡寫博客,現在新浪博客點擊量為34,536,733人次,在新浪博客總流量排行榜位居第210位,在新浪網法律類博客點擊量位居第一位。我的一些博客經常被點擊、瀏覽超過5000次或者轉發次數超過500次;更由於楊金柱在目前中國特色下不知道什麼內容構成對他人的侮辱和誹謗,故楊金柱隨時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為了自我保護,楊金柱於今天凌晨發了一個三點免責聲明,特郵寄給兩高備案。
鑒於楊金柱和你們兩位是同齡人,曹建明檢察長比楊金柱大一歲,而楊金柱又比周強院長大三歲半;又鑒於我們都是法律人,現楊金柱以下面兩條擬撰寫的微博為例,向兩位請教:如果該兩條微博被轉發500次以上,或者被點擊、瀏覽量超過5000次以上,楊金柱是否應該到高牆裡面去讀書。
第一條微博:鄧亞萍說人民日報60年沒有說過假話。楊金柱認為鄧亞平是在公開造謠。人民日報在1958大躍進時關於畝產超過萬斤的文章就是說假話,人民日報在十年文革期間的許多文章也都是在說假話。鄧亞平作為政府官員公開說假話,應該追究其造謠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微博:國家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說中國是「法治國家」。楊金柱認為該新聞發言人是在公開造謠。中國建國60多年,憲法一直高懸,只能看不能用,且至今沒有制定一部《新聞法》和《政黨法》,而目前刑事冤案又層出不窮。故中國目前絕對不是「法治國家」,只能是一個從「人治」到「法治」轉型時期中的國家。故該外交部新聞發言人是在公開造謠,損害了國家形象。
以上兩條楊金柱擬撰寫的微博如果被轉發500次以上,或者被點擊、瀏覽量超過5000次以上,楊金柱是否對鄧亞萍和該國家外交部新聞發言人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楊金柱恭請兩高對此作出司法解釋!
楊金柱期盼兩位的回覆,給楊金柱和中國近五億網民指出一條不犯罪的明路。否則,中國必須加緊修建無數的監獄,雖然增加了國家的GDP,提高了中國的世界排名,但後世萬代如何評價兩位的歷史功績卻不得而知。
作為同齡人和法律人,冒犯了兩位的虎威,不妥之處,請予以諒解!
楊金柱律師
2013年9月11日於長沙死磕齋
附件:楊金柱律師關於博客和微博被點擊、瀏覽或者被轉發的莊嚴聲明
鑒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布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構成侮辱罪或者誹謗罪;
鑒於楊金柱的新浪博客今日點擊量為34,530,066人次,在新浪博客總流量排行榜位居第210位,在新浪網法律類博客點擊量位居第一位;
鑒於楊金柱的小龍仔只有1歲7個月;
鑒於某些權貴們對楊金柱恨之入骨;
鑒於楊金柱的博客或微博是否具有侮辱或者誹謗內容在中國特色下目前處於一種「說你有沒有也有、說你沒有有也沒有」的狀態;
鑒於楊金柱原定搞「楊氏革命」的時間大約在65歲左右,楊金柱為了保護自己,特發表以下莊嚴聲明:
1、楊金柱所發表的任何博客和微博轉發量均不得超過500次,點擊、瀏覽次數均不得超過5000次。任何超出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司法解釋範圍的行為,都不代表楊金柱本人的真實意圖。
2、新浪網應當盡快設計一款具有中國特色的比美國微軟好五倍的軟體。凡是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被轉發到499次的時候,即自動禁止被轉發;凡是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被點擊、瀏覽到4999次的時候,即自動禁止被點擊和瀏覽。否則,由此發生的刑事責任由新浪網負責,楊金柱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在新浪網目前尚未設計出比美國微軟好五倍的軟體的情況下,楊金柱在此提醒中國近五億網民,當你們轉發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時,一定要看清楚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被轉發的次數,如果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已經被轉發499次,即禁止任何人再予以轉發,否則,後果自負,楊金柱對第500次以上的轉發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當你們點擊、瀏覽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時,一定要看清楚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被點擊、瀏覽的次數,如果楊金柱的博客和微博已經被點擊、瀏覽4999次,即禁止任何人再予以點擊、瀏覽,否則,後果自負,楊金柱對第5000次以上的點擊、瀏覽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以上三點莊嚴聲明公告天下,並用特快專,/遞郵寄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備案,恭請最高法院掌舵大佬周強院長和最高檢察院掌舵大佬曹建明檢察長明察!
特此莊嚴聲明!
楊金柱律師
2013年9月11日凌晨1時於長沙死磕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