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貪錢成代孕媽媽 心存愧疚千里尋子(組圖)


每次看到這張合影照片,余娟都會淚流滿面。


每當看到別人的孩子,余娟心裏就會格外難受。

【看中國2013年09月10日訊】心事重重,步履匆匆。昨日上午10點多,25歲的吉林女孩余娟(化名)又開始了一天的奔波。經過近1個小時的公交車程,她在老家一位熱心朋友的陪同下,趕到了位於金水路未來路附近的曼哈頓廣場。

呆呆地望著遠處一排排整齊的高樓大廈,余娟眼神中寫滿了迷茫:「想來這裡找找律師,看能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要回我的孩子。」

說起這條艱辛的「尋子之路」,余娟忍不住哽嚥了,「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年前很無知地做了一次‘代孕媽媽’……」

看到十幾萬元巨額薪酬,她動心了

余娟一直在吉林老家的一家服裝小店做服務員。2012年初一次偶然機會,她在網上發現了一條「快速賺錢」信息。

「啥職業?能一次掙十幾萬?」用滑鼠一遍遍點擊著對方在屏幕上留下的QQ號碼,家庭條件本不富裕的余娟思索許久,最終還是沒能抵擋住這筆「巨款」的誘惑。

余娟加上對方QQ號碼聊天溝通沒多久,她就撩開了這筆巨款背後所隱藏的神秘面紗。

「他們是一家代孕中介公司,要找那些替別人生孩子的‘代孕媽媽’!」看著一行行陌生的字眼, 未婚的余娟剛開始有些猶豫,但她經過一次次思想掙扎後,還是用各種理由說服了自己。「只是一份工作,無所謂吧。」

沒過多久,余娟便買了張火車票,不遠千里來到了鄭州。

「生男孩17萬,生女孩16萬」

「簽協議,談規矩。」到達鄭州後,余娟在代孕中介一名工作人員的引薦下,很快與委託代孕的男方見了面。之後,她又迅速拿到了一份《代孕合同》。

「上面寫得很清楚,生男孩給17萬,生女孩16萬。」仔仔細細地翻看著一條條「充滿誘惑力」的條款,余娟一度更進一步肯定了自己所做出的決定。

「那天開始,代孕中介公司在花園路北段給我租了一間房子,然後由他們安排,每個月定期接受人工授精(無性接觸)。」然而,事情並不順利,一連經過了數次人工授精後,余娟卻始終未能懷孕成功。於是,她心裏漸漸打起了「退堂鼓」。

「心裏突然很後悔,想回家。」懷揣著忐忑之情,余娟主動向代孕中介的負責人說出了真實想法,遭到了對方很嚴厲地拒絕。「他們說,約定沒到期,如果回家,就得賠償所有經濟損失。」

懷孕8個月時,她趁機偷偷跑回老家

聽到這些話,余娟害怕了。「我實在拿不出錢賠償他們。」於是,她緊咬牙關重新返回了小屋。就在她滿心後悔、猶豫之時,6月18日的一張檢查單,傳來了一個意外的消息。「那次檢查結果,我懷了孕。」

沒多久,代孕中介在余娟懷孕3個月時送來了1萬多元現金,然後又在她身邊專門安排了照顧人員。但這一切,都未能絲毫扭轉她深刻於心的那份悔意與擔憂。

「我都幹了些什麼?我是孩子的媽媽啊……越來越感覺待在這兒很害怕。」2013年1月的一天,余娟終於瞅準了一個機會從小屋內熘了出去,她馬不停蹄地帶著8個月的身孕趕到車站,如願踏上了返回老家的一趟列車。

聽到代孕的事兒

男友與她分手

由於擔心母親知道這件事,余娟返回吉林之後未敢進家,住進了一個賓館。每次需要檢查,她總會帶著一股強烈的「羞愧感」,趁著人少時段偷偷趕往醫院。

一次次獨自面對著壓在心裏許久的千斤巨石,余娟最終忍耐不住,回老家後沒多久,她就先把這件事情告訴了男朋友。「很快,我們倆就分手了。」

帶著一陣陣傷痛,余娟開始把所有精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什麼都沒了,我只求能做一個合格的母親。」

為了能保證孩子健康,余娟開始格外注意預產期前的日子。感冒、咳嗽、發燒,身體有些虛弱的她經常會遭遇一次次病痛。然而,她卻從未吃過一個藥片。

「醫生勸了好幾次,但我不願意聽。說真的,已經夠對不起孩子了,怎麼可以再傷害他?」生產之前,余娟發了兩次高燒。「每次,我都會偷偷買些冰塊來降溫。」

中介帶人去吉林

抱走了孩子

2013年2月17日那天,她在一家醫院通過剖腹產生下了一個男孩,體重7斤4兩。第一眼見到寶寶那張粉嫩臉蛋,她幾乎幸福得忘掉了過去所發生的一切。

「要好好當媽,今後一步也不讓他離開我。」就在余娟臉上愁雲即將散去重新綻放笑臉的時候,一場超乎意料的事情很快發生了。通過多次打電話溝通獲知地點的代孕中介來了3個人,一男一女攔在余娟前面,另外一名女子硬是抱走了孩子。

「之前他們打了好幾次電話,一直嚇唬我說詐騙,讓我把孩子還給他們。但沒想到這麼快就找到了醫院。」由於擔心老家的親朋好友知道此事,余娟未敢聲張,只能眼睜睜大哭著望著孩子從身邊離開。

代孕中介的人離開後沒多久,就按照協議,往余娟曾經留下的銀行卡號上打了17萬元。「中介說,以前給的都不算了,這次按規定一次給了17萬。」

9天前,剛從醫院康復的她回鄭州尋子

代孕中介的人離開後,余娟傷心欲絕,加上長時間的奔波勞累,沒過幾天,她就病倒在床上。

8月31日,接連住了幾個月醫院後,身體漸漸康復的余娟揣著一張孩子出生時的證明、兩張孩子還未滿月時拍下的照片,又一次跋涉千里返回鄭州。「真的不能沒有他,我想找回我的孩子。」

9月2日到達鄭州後,她先撥打了省會一家電視臺的新聞熱線,在一名記者的陪同下,在一家醫院採取蹲點守候的辦法,見到並拍下了其中的一名主要中介人員。然而,事情並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她雖說通過多方打聽找到了孩子「父親」居住的小區。然而,對方的「毫不示弱」,讓她一次次失望而歸。

「現在,他們不僅不接電話,而且,孩子的‘父親’還搬了家……」提起將來的打算,余娟小心翼翼從塑料文件袋內掏出了一張與孩子的合影照片看了許久,待止住淚水後,她自言自語地說了一句:「再難,我也要堅持找回孩子!」

昨天下午,鄭州晚報記者連續多次撥打了余娟所提供孩子「父親」的兩個手機號碼,一個關機,一個始終無人接聽。

對話「代孕媽媽」

「‘代孕媽媽’四字帶來的只有愧疚」

法官:代孕肯定屬於一種不合法行為

雙方所簽訂的《代孕協議》,在法律上也屬於無效協議

昨天下午,鄭州晚報記者跟隨「代孕媽媽」余娟(化名)來到了她懷孕期間所租住的小區。

再次抬頭望著那幢曾經給自己留下無限傷痛記憶的高樓,她雙眼中佈滿熱淚。

一段傷痛,一份經歷。面對鄭州晚報記者所提出的幾個問題,余娟不僅句句實言回答,她更希望,「能給其他還未涉足‘代孕媽媽’的年輕人帶來足夠的警示」。

對話

媽媽說,「她心里特恨我……」

記者:身邊親朋好友都知道這件事嗎?他們怎麼看?

余娟:剛開始大家都不知道。後來,偷偷跑回老家之後,實在壓抑不住就先告訴了男友,他知道後,我們就分手了。

之後,中介的人一直打電話讓把孩子還給他們,心裏擔心害怕。這次來鄭州之前,心裏真的承受不住了,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母親。媽媽說,「她心里特恨我……」

記者:第一次看到「代孕媽媽」4個字時,你最先想到了什麼?這段經歷之後,你又如何理解這個職業?

余娟:最初,概念很模煳,覺得這只是一份工作,只要幫別人生完孩子,就行了。而且,當時感覺做一次「代孕媽媽」就能賺十幾萬,這份錢掙得挺容易。但是,懷孕之後,特別是有很多時候能很清晰地感覺出孩子在肚子裡踢自己,心裏會特別難受。以前沒當過媽媽體會不深,現在,「代孕媽媽」4個字給我帶來的只有愧疚和不安。

記者:這次尋子之後有什麼打算?最終希望得到什麼樣的結果?

余娟:說真心話,經過十月懷胎,心裏真的無法接受沒有孩子的生活。來鄭州之前,我希望能把錢退還給孩子的「父親」,然後把孩子帶回家自己撫養。但是,現在明顯感覺到有些力不從心。中介和孩子的「父親」都躲了起來,現在,我明白想要回孩子難度很大。但是,我已諮詢過一些律師,因為孩子是在我們老家被抱走的,這次回到老家,我會先去公安部門報案,然後通過法律途徑爭取撫養權。即便最終雙方都有孩子的撫養權,我也很滿足。至少,我這個當母親的今後能有機會對這次犯下的錯誤進行補償。

記者:想以自己經歷為他人做警示,最想說的一句話是什麼?

余娟:錢絕對不是萬能的,千萬不能因為錢去做讓自己終生後悔的事兒!

「代孕媽媽」這個職業到底合法嗎?

在網上中鍵入「代孕媽媽」,除了檢索到一些相關新聞,一些來自「代孕網站」的小在相關結果中也佔據著不小比例。

「代孕媽媽」這個職業到底合法嗎?類似余娟這樣單方終止「代孕協議」的做法,最終該如何解決?

針對這一系列問題,鄭州晚報記者採訪了管城區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陳志強。

「首先,代孕肯定屬於一種不合法行為。雙方所簽訂的《代孕協議》,在法律上也屬於無效協議。」陳志強說,針對《代孕協議》中的男女雙方,法律上雖說尚無明確的嚴厲處罰規定,「但這種行為,從事實上還是觸犯了《婚姻法》,更有悖於道德。」

聽完余娟的經歷之後,陳志強說,雖說余娟與「代孕協議」中孩子的父親沒有婚姻事實,但畢竟造成了孩子出生的事實。如果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孩子父母都應該按照《婚姻法》規定,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權利和義務。「按規定,孩子2歲之前,一般情況下是由母親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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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合同」法律效力有多大?

今年5月13日,山東廣播電視台電視生活頻道《生活幫》連續數日報導了代孕的事,為了謀取高額的利潤,非法代孕、非法供卵供精的地下交易存在不少。

其中通過捐卵多的話有5萬元的收入,聽上去很誘人,但是從女性的角度出發,捐卵到底會不會對身體產生傷害呢?

供卵能掙幾萬塊,對女性身體傷害大

除了「代孕媽媽」能獲取不菲的佣金外,提供優質卵子的女士也可以獲得不少的報酬。僅需要在排卵期間到醫院取出卵巢的卵子,就可以獲得幾萬塊錢的報酬,看上去,這待遇非常的誘人。那麼,對於女性來說,取卵子意味著什麼呢?會不會給身體帶來一些傷害呢?

山東省千佛山醫院婦產科的專家說,自然情況下,女性一生中排出的成熟卵子是400到500個,一個月排一個卵,如果是促排卵,一月能排十幾個卵。如果一次就捐數十個卵肯定對卵巢功能會有影響,比如卵巢早衰,萎縮的卵巢,像更年期的婦女卵巢一樣。

促排卵需要每天打2到4針的促排卵針,連續打半個月,然後再通過陰道穿刺,將卵子提取出來,放到試管裡培育胚胎成功後,再送回母體。促排卵期間,女性身體會產生大量的浮水,甚至會有一些臟器的損傷,身體功能的衰竭。所以說,用卵子去換取幾萬塊的酬勞,對女性來說,代價實在不小。

看似天衣無縫,「代孕合同」法律效力有多大?

按照代孕中介的說法,為了在代孕過程中,保證客戶、「代孕媽媽」、中介等多方面的權益,最好的辦法就是簽訂一份合作協議。

其中,青島圓夢代孕服務中心提供了一份合作協議,這份協議共有12頁45項之多,裡面第40項規定:如果甲方在協議期限內死亡,則本協議代孕生養的子女由甲方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繼承人繼續履行本協議至結束;如果代孕媽媽在協議期限內死亡,經公安部門鑑定為甲方責任,則甲方除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代孕方家屬十萬元整。經公安部門鑑定為代孕方自身責任或者第三方責任,則按照法律規定處理。這樣的代孕條款不得不說已經非常的嚴謹細緻。那麼,簽訂了這樣的代孕合作協議,一旦發生了糾紛,會起到多大的法律效力呢?為此,記者專門諮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代孕合同」是一種合同,更是一種契約,和身份有關的權利義務轉讓合同並不受我國合同法的保護,這也就意味著,不管這份協議設置的多麼詳細,都沒有任何效力,代孕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將會非常麻煩。

另外,代孕還可能引發一系列的法律問題,除了可能觸犯我國的《計畫生育法》之外,孩子出生後的交接,也可能觸犯刑法相關規定。大部分代孕都是有償代孕,有償代孕可能就會涉嫌違反刑法規定的買賣兒童罪。

至於網上的這些代孕中介,律師表示,他們並沒有合法經營的資質,他們也根本不可能成立什麼代孕公司。我國目前階段是禁止各種形式的代孕情形的出現,所以有關個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不可能在其經營範圍內取得工商登記。

由於代孕可能帶來各種法律及社會倫理問題,衛生部發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對代孕進行了明確的限制。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如出現實施代孕技術,將給予警告、3萬塊錢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這就意味著,和代孕相關的一切東西都不受法律的保護,其間一旦出了問題,只能自認倒霉,很可能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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