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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憂郭飛雄受虐 自由飛雄行動如火如荼(圖)

 2013-09-10 04:3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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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天使是向莉」微薄圖片: 請還郭飛雄自由(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10日訊】廣州異見人士郭飛雄被捕已經一個月,他的代理律師四次要求與他會見均被拒絕。律師表示,警方的拒絕屬於非法,將對其提起行政訴訟。與此同時,一些維權人士發起「自由飛雄」行動,聲援郭飛雄。

廣州異見人士郭飛雄於上個月初被捕,直到週一已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早前隋牧青及劉正清律師計畫會見郭飛雄,但被當局告知需要48小時由辦案單位批准才能會見,但最後又收到不準會見的決定書。

四次會見遭拒 律師將提行政訴訟

隋牧青律師認為當局發出的決定書中表述十分模糊,其涉嫌的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沒有任何理由不允許律師會見。他並認為。辦案單位的做法明顯侵害了郭飛雄會見律師的權利。

隋牧青律師週一向本臺表示:警方很明顯就是不想讓我們見到郭飛雄,所以他們發出了一個不准予會見的決定書,裡面說郭飛雄因為涉嫌湖北的一個什麼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但是這個詞語就用錯了,應該是涉嫌某某罪而不是涉嫌某某案,涉嫌國家安全犯罪這種情況按照現有的法律是要經過警方審批了,但是涉嫌某某案的意思只是牽涉了某個案件,並不等於涉嫌了某個罪名。涉嫌某個罪名就需要立案偵查,但是牽涉某案現在就無須立案偵查,律師會見也不需要警方批准。他們在定罪的時候要麼就直接定危害國家安全罪我也無話可說,我會去申請會見,但是問題是又沒給他定這個罪,又不讓我會見,這個明顯是違法的。

記者:那麼他現在這樣違法了能去告訴嗎?

隋牧青:對,下一步我們就要去告他,要到檢察院和法院去對此進行訴訟和控告,引起更多的關注,也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其實這樣的方法我們並不是很想使用,因為畢竟效率不高,因為這個訴訟程序走完了之後他的案件可能都已經到了審判階段了。

記者:除了提起行政訴訟之外如果外界的力量足夠大的話是不是也會對當局產生一個相應的壓力呢?

隋牧青:這是肯定的,因為一般來說良心犯肯定是關注度越高對他的處境越是有幫助,對案件良性的進展都會幫助越大。

在過去的一個月中,隋牧青和劉正清先後四次申請會見都沒有得到允許,上週的第四次申請會見被拒絕之後,律師計畫就辦案單位的違法行為提出行政訴訟。但律師們同時也擔憂在天河區法院,連一般的行政訴訟都很難立案,對於辦案機關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將面臨更多不確定的問題。他們同時也擔憂郭飛雄可能在看守所中遭到了酷刑,或者正在抗議絕食中。

根據《刑訴法》的解釋,律師在偵查階段提出會見不涉及國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會見請求時偵查機關應當安排,而不是批准。這樣的請求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作為律師行使這項權利的相對應人的偵查機關,在接到律師請求會見的函件之後應該立即安排,這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存在律師會見必須經過偵查機關批准,更不存在偵查機關是否有權利批准律師會見。

自由飛雄行動如火如荼

繼日前部分維權人士開展聲援郭飛雄的行動,包括錄製聲援視頻,收集民眾簽名等行動之外,近日又有人士印製了大量印有郭飛雄照片及「自由飛雄」字樣的T恤衫,許多人穿上這些衣服拍照上傳到社交媒體中。除了在推特中,新浪微博中也出現「自由飛雄」的賬戶

參與自由飛雄行動的網民向立告訴本臺記者:飛雄是我的好朋友,我和他見過好多次,他推行的這種非暴力不合作的運動我覺得對中國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在我看來這顛覆了幾千年以來中國暴力革命的傳統理念,也比較符合我的理念。所以我對他的人和對他所推動的事情一直比較肯定和支持。當他身陷囹圄的時候我覺得在外面的人應該給他支持,不管是行動上的還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可能都需要做一些事情吧。

郭飛雄於上個月8日被當局人員抓捕,當時外界認為當局抓捕的原因與他今年年初聲援《南方週末》被打壓事件有關。

(原標題:律師會見郭飛雄屢遭拒擬提告 外界憂其受虐發起自由飛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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