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究竟貪了多少錢?(圖)
公審薄熙來的秘聞【連載五】
【看中國2013年09月06日訊】起訴書指薄熙來涉嫌的經濟犯罪 金額總共是兩千多萬,這個和之前傳言中的八十億元相差巨大,那麼究竟薄貪了多錢?
據一位參加了二零一三年七月下旬重慶黨政系統縣級以上幹部薄案傳達會議的人員透露,薄熙來涉嫌受賄金額為兩千一百七十九萬三千七百六十無元。 涉嫌犯罪時間跨越薄熙來在大連任職巿長、書記,遼寧省長及商務部長期間。所涉嫌的貪污罪,案情大致是一、二十年 前。換句話說,薄在大連和商務部貪污受賄後,就洗手不幹了。在重慶期間更是清正廉潔,是反腐敗的「楷模」。
薄在海外洗錢高達八十億元,這些都被一筆勾銷。庭審中,薄的律師不小心說漏了嘴,說海伍德給薄瓜瓜電子郵件索要的業務中介費就高達一千三百萬英鎊,幾乎是目前薄所涉案件的金額的五倍以上。另外,還有一位證人也說,他替薄家保管的一筆存款就有一千多萬人民幣,這些居然法庭全部被忽略。
早在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共「雙開」薄熙來的文件中,就出現了兩個關於薄熙來經濟犯罪的數字,薄直接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字是六百萬,而且只是徐明一個人行賄的數額。另一個數字是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字是兩千萬。不過,這兩個數字在口頭向中共黨內處級黨員幹部傳達時被省略。為什麼被省略?當時也引發黨內爭議。有黨內大佬發表不同意見,喬石就在一次例行的離退休幹部學習會上說:為什麼只公布薄熙來直接收受徐明一個人行賄數額?是別人沒有行賄,還是薄熙來沒有收受其他人的賄賂?喬石還對不把具體數字傳達給全體黨員有不同意見。
黨內另外一位大佬尉健行附和喬石的意見,他在十八大前專門寫信給中央,吐槽中央「雙開」薄熙來的決定,他寫道:海外媒體廣泛報導的轉移財產六十億或者八十億,是子虛烏有?還是要豁免不予以追究?中央文件是不是也應當做個交代?否則,薄熙來的案子永不可能「經受住歷史和實踐的考驗」。
有觀察家指出,薄熙來貪污多少錢是黨內機密。黨說多少就是多少。審理薄熙來這樣的案子,走的是「一切經過中央認可」司法程序,就是「紅牆司法」的精髓。羅列多少罪名,舉證如何,都要經過紅牆內的認可,紅牆內可以拋棄嚴格司法查證取得的數據,認可多少是多少;紅牆內可以不依據法律,說有多少罪,就有多少罪。
薄熙來案涉及的兩千多萬被認為是實際金額的極少一部分。國際媒體在薄案開審前的二零一三年八月中旬,從可靠消息來源那裡瞭解到薄熙來家的幾處房產。其中一處是北京陶然亭公園東門對面的原皮革廠地盤,該地塊本來是屬於公園相關的公用地皮,不許開發,在薄熙來任商務部長時成片開發,現早已銷售。陶然亭路兩號薄熙來家在這裡建了十二棟樓,其中位置最佳的一棟整棟閑置,仍由薄熙來家擁有,但戶頭是在他人名下,目前市價高達兩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