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學、逗、唱的啟示(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03日訊】相聲藝術講究的是「說、學、逗、唱」。「說」指的是笑話、故事、燈謎、酒令;「學」指學人言、鳥語。市聲、叫聲;「逗」指插科打諢,抓哏逗趣;「唱」指唱「太平歌詞」、戲曲小調。相聲藝人把「說、學、逗、唱」當作培訓相聲演員的「四門功課」。比如,通過說「繞口令」或「貫口」,練習語言節奏,矯正發音部位和發音方法。通過學「天上飛的,地下跑的,水裡鳧的,草棵裡蹦的」,練習摹擬生活的本領。通過你來我往,舌劍唇槍的打諢逗趣,練習抖落「包袱」,製造笑料。通過唱「太平歌詞」、戲曲小調,練習演唱技巧。有的相聲藝人還進一步以「說。學、逗、唱」囊括整個相聲藝術的特點,認為相聲藝術的一切都離不開這四個字,顯然是不妥的。
實際上,「說、學、逗、唱」並不是一種科學的分類方法,它既不能概括相聲藝術的內容,也不能說明 相聲藝術的表現形式。這四者之間沒有平列的邏輯關係。
相聲藝術以幽默諷刺智稱於世,對敵,是匕首、投槍;對友,是良藥、香糖。如果諷刺可以分為「內部諷刺」和「外部諷刺」的話,相聲藝術的內容不外乎「外部諷刺」、「內部諷刺」和「歌頌讚揚」三類。相聲藝術的形式則分為「單口」、「對口」和「群活」三種。而「說、學、逗、唱」呢,雖然它們之間有著某種聯繫,但仔細分析起來,各有所指,內容是不一樣的。「說」是指形式藝術的表演方式,也就是說,相聲藝術是「說法中之現身」的語言藝術,而不同於「現身中說法」的戲劇藝術。「逗」是指相聲藝術的喜劇風格,也就是說,相聲藝術是具有這樣風格的語言藝術,而不同於其他風格為特點的說唱藝術。「逗」的內容是藉助「說」的方式來表現的,否則它的喜劇風格也就不存在了。至於「學」和「唱」,則是相聲的兩種重要的藝術手段。它必須為組織「包袱」服務,納入相聲藝術的喜劇風格的軌道。相聲藝人說:「唱得再好,沒有‘包袱’,也是不行的。」這就是說,精湛的學唱技藝必須跟巧妙的「包袱」結合起來,鮮明地表現出相聲藝術的特色。如果脫離了「說」的統領,脫離了相聲演員對事物的分析和評介,孤立地「學」或「唱」,那就不成其為相聲藝術,而是口技或戲曲了。
總之,在表現方式上,「說」統領著「學」、「逗」、「唱」;在內容特點上,「逗」又制約著「說」、「學」、「唱」。有人據此把相聲段子分為「說逗」和「學唱」兩大類,把「說逗」歸入「語言技巧」類,把「學唱」歸入「摹擬表演」類。其實,這兩類並不能平起平坐,「學唱」還是依附於「說逗」的。「學唱」如果不打諢,就不能算作相聲的「柳活兒」。「說」、「逗」之間也不能「分庭抗禮」,而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互為因果。「說」如果不具備鮮明的喜劇風格,那就是評書或故事了。反之,「逗」如果不是通過「說」的方式來表現,也只能是喜劇裡的插科打諢,仍然不是相聲藝術。
可是,在實際演出的相聲段子特別是傳統段子裡,「說、學、逗、唱」四種因素又是相對獨立的。單口相聲以及對口相聲裡「一頭沉」的段子顯然以「說」為主;對口相聲裡的「子母哏」的段子又以「逗」為主;單口相聲或對口相聲的「柳活兒」則以「學」、「唱」為主。有時在一個相聲段子裡,這四種因素同時存在,互相滲透。它們的相對獨立性可以幫助人們瞭解相聲的藝術品種和風格流派的多樣性。比如,有的相聲段子通過有故事有人物的敘事來表現;有的相聲段子又以舌劍唇槍的對話為特色。有的演員以「學、」「唱」著稱,形成了瀟灑、俊逸的「帥」的風格;有的演員又以「說」、「逗」見長,形成了冷漠、含蓄的「怪」的風格。它們的相互綜和又使我們看到相聲揭露矛盾的藝術手段是如此之多,組織「包袱」的途徑又是如此之廣,從而進一步掌握相聲藝術是規律和特點。由此可見,「說、學、逗、唱」是相聲藝術是四種因素。它既構成了相聲藝術的大的經絡,又構成了相聲藝術的小的細胞,而這經絡和細胞之間又是相互聯繫、彼此紐結的。以「說」為主的相聲藝術,同時具備著「學」、「逗」、「唱」諸的因素,而這四種因素結合一起,是為完成相聲藝術反映社會生活的任務,表現相聲藝術是獨特風格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