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薄熙來翻供有兩大致命缺陷

【看中國2013年08月25日訊】引發海內外密切關注的「薄熙來案」世紀審判第一天的庭審結束。曾在重慶「唱紅打黑」中因為重慶「黑幫頭目」辯護,而在2009年12月被重慶當局以「偽造證據罪」遭判監1年半的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李莊,星期五接受美國之音專訪,點評薄熙來案第一天庭審的情況。

他認為,在中國目前法治狀況下,薄熙來案第一天庭審的形式,頭一次如此公開透明,應該說進行得很好。

李莊說:「你說的公開審判是有差異的,已經突破了中國公開審判的極限了。它把所有的庭審筆錄向全社會公開,這在中國司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是第一次,是值得肯定的。當然,你說這個司法改革,你讓它一步到位?」

外界普遍關注的是,薄熙來在第一天庭審上翻供,尤其是他接連質問證人、被外界認為是薄熙來幕後金主的前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時,顯得咄咄逼人,讓控方顯得毫無準備。李莊表示,依薄熙來的性格,如果薄熙來在庭上不翻供,倒顯得有問題。

李莊說:「被告人也像個被告,挺好,他翻供是正確的。他不翻供倒不像薄熙來本人也不像被告。所有的被告站在法庭上,翻供的有很多,並不一定翻供了就沒有罪了。翻供只能代表他(薄熙來)認罪態度惡劣和胡攪蠻纏的態度,並不像老百姓,因為許多民眾對法律不熟悉,所以他看到被告在法庭上可能是聲音洪亮一點,或者態度強硬一點呀,就認為被告就有理了,根本不是那個樣的法律解釋。」

有望將自己原來被判罪名推翻的李莊表示,薄熙來翻供的理由是自己在接受偵訊期間壓力大才作出違心的供述,這種辯解是蒼白無力的,不可能被接受。

李莊說:「薄熙來的翻供很可笑,說我壓力大所以以前寫的東西都是違心的了,但是壓力大不是推翻口供的一個理由。要想推翻這個口供,只有兩點,兩條路可走,一個你得必須說出來刑訊逼供來,他沒有。那還剩下第二條路,拿出相反的證據推翻你以前的供述。可以,相反的。你薄熙來也沒有拿出這方面的證據。原來的口供是因為壓力大才違心做出來的,這種辯解是蒼白無力的。」

他分析說,雖然薄熙來在法庭上氣勢顯得很盛,但是他的自辯實際上漏洞百出,經不起推敲。

李莊說:「他說得很多話都是矛盾百出的。說大連雙島灣工程的事,說我是書記我根本不管那事,是市長的事。可是前面剛說完自己就給推翻了,說我跟副市長到現場開了什麼現場辦公會。另外,說徐明,我根本跟這個人沒有共同語言,言外之意,我根本看不上他,不跟他來往。但是徐明一出庭,把他的謊言戳穿了。比如說,光法國別墅的事,我就跟你見過兩次面。第一次在你們家餐桌上,跟谷開來看法國別墅的幻燈片。第二次,你親自給我打的電話,叫我到商務部停車場的過道裡,跟我私聊。」

李莊表示,針對徐明如此有殺傷力的證詞,薄熙來沒有也無法強力反駁,拍案而起,斥責徐明胡說。他雖然連問徐明多個問題,逼迫徐明回答沒有,顯得氣勢上得分很多,但是這些都不起任何作用,開脫不了他的受賄罪。

李莊說:「他只是說,你給薄瓜瓜多少錢跟我說了嗎?沒有;谷開來和薄瓜瓜每年在國外花費幾百萬的事,你跟我講過嗎?沒有;我薄熙來找你要過錢嗎?沒有;我薄熙來幫你辦的事,跟你要過回報嗎?沒有。這些東西都是誤導,那些沒用。你是否找他要錢和他是否當面親自交給過你錢,不是直接影響你受賄犯罪成立不成立的唯一認定標準和衡量方式。中國的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就是說,你的夫人、你的兒子、家人和親戚,利用了你的影響力,收受了他人的賄賂,照樣定你為受賄罪。你受賄不一定是你親自接到行賄人的財物。而且你親眼看到徐明和谷開來商量法國別墅的事,一個323萬美元的別墅,你說你不知道?這就確實難以置信,讓人覺得他是在狡辯和抵賴。」

他說,薄熙來為了撇清自己,指責谷開來證詞滑稽可笑,並自報谷開來家財殷實,可能會陷害谷開來同樣犯有受賄罪和自己的不明財產罪。

李莊說:「薄熙來對谷開來的證詞徹底否定,同時他也很高調地宣揚了另外一種信號,我們家的保險櫃有很多,而且在北京的71號房裡有一個巨大的保險櫃,那谷開來怎麼就記住這個事情了呢?他的言外之意是5萬、8萬這些美金對他們來講都是小事。根本就在生活中不應該記住。釋放一個什麼信號呢,就是有巨額的存款。你們家有那麼多保險櫃,5萬、8萬美金都不當回事,有那麼多錢,你這錢都是從哪來的?是不是有涉嫌巨額財產不明罪呢?所以他薄熙來自己辯護的思路非常混亂,顧首不顧尾。這是他的律師發現了問題,馬上就想彌補一下這個破綻,說谷開來在2002年就有4000多萬了,幾千萬這都是很正常的。好,律師這麼彌補,那言外之意,02年以前的賬,北京的地稅局、瀋陽的地稅局也沒有你4000多萬收入交稅的憑證呀。」

李莊表示,星期四的庭審倒很像一場真正的法庭庭審,不過,希望外界不要讓薄熙來一時的氣勢給迷惑和嚇倒。但是,經過薄熙來第一天庭審的表現,濟南中院星期五明顯收緊了第二天庭審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只有選擇性地發布了幾條不痛不痒的微博信息,引發廣大網友和一些關注人士的普遍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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