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斂財3500萬背後的監管拷問?

【看中國2013年08月18日訊】日前,浙江省永嘉縣新橋村安置房案在永嘉縣法院開庭審理,400多名村民旁聽。該村村委原主任余乾壽利用職務便利,涉嫌受賄3399萬餘元,職務侵佔199萬餘元。同案的王啟政、陳偉榮、楊金龍也同庭受審(2013年8月14日中國新聞網)。 

2007年下半年,永嘉縣政府將農貿綜合市場26.5畝三產返回土地分配給新橋村建設安置房。浙江昌泰房地產董事長王啟政和永嘉縣和田房地產董事長楊金龍兩公司與余乾壽磋商,兩公司以成本價買下20%109套安置房,所得利潤與余乾壽對半分。在余乾壽斡旋下,新橋村「兩委」及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決議,由王啟政和楊金龍兩公司代建安置房,余乾壽從王啟政處獲取「分紅」1475萬元,從楊金龍處「分紅」1044萬餘元。一個安置房工程竟讓村主任大賺2500多萬,涉及上億元工程的500多套安置房,怎麼上不見監管領導、下不見村民代表大會作用?如此重大事項竟由余乾壽一手操縱。這究竟是制度缺失還是監管缺位?

一個村官幾年間大賺3000多萬,我們的基層紀委咋就是遲遲沒有反映?我們基層縣鄉兩級不乏紀檢部門、不乏紀檢官員,或者可以說基層紀檢人員並不少,機構很龐大。然而,在嚴重的現實問題面前,總是看不到紀檢部門官員在履行職務?基層紀檢部門官員究竟在幹什麼?他們又是如何履行自己的職務的呢?

據筆者所知,多少基層紀委領導不批示不查處,領導很少批示,他們更是很少查處。基層社會不是沒有官員腐敗,而是很多腐敗堅持不查;不是基層群眾不反腐,而是基層群眾「反映」了,紀委堅持沒「反應」,甚至一味推諉扯皮。有的紀委接到反映,不是深入調查腐敗官員問題,而是藉機找腐敗官員敲詐勒索,金錢好處到手,再也沒有了下文。多少基層紀委甚至淪為腐敗官員「保護傘」,民眾反腐絆腳石!正因這樣的基層紀委官員存在,延滯著反腐,大量積累著民怨!

涉及上億元工程500多套安置房事項,最起碼鄉級主要官員應該插手過問的,而縣分管官員也是應該過問的。假如涉及上億元工程500多套安置房事項,縣級分管領導還不插手過問,那麼,我們的縣級官員還有什麼事情可問?對於永嘉縣新橋村村官貪腐3000多萬問題,人們怎麼也無法發現基層官員的管理、基層紀檢部門的監管。這一切是否說明多少基層管理嚴重缺位?多少基層監管嚴重失職、瀆職?

或許不是基層管理缺位,不是基層監管失職、瀆職,而是背後另有隱情?有多少基層官員已結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村官大撈特撈,他們無不背後參與分肥。只是被村民告發時,因缺乏他們背後勾結有力證據,把他們遺漏了!一個村級組織官員貪腐僅被追回經濟達5000萬元。可見基層貪腐有多大?假如不是新橋村村民反映百餘套安置房被村幹部等瓜分,引起媒體廣泛關注,案件真相不知將被遮蔽多久?

需要贅述的是余乾壽曾因在村官任上虛報冒領勞務費貪腐問題,被以貪污罪判刑二年,緩刑三年。可就是這樣被法律所證實的腐敗村官,何以能在緩刑期滿後第二年重新當上村官?上級領導部門又是如何把關的?是不是上級領導被收賣,不然,何以讓罪犯貪腐村官余乾壽輕易繼續就任村委主任?

除非不出問題,每出問題怎麼也不見基層管理、基層監管人員履行職務?龐大的基層官員究竟在幹什麼?是不是嚴重失效?非常遺憾的是出了問題卻屢屢缺乏深入追究,筆者相信,那些漏網的魚一定比落網的魚大得多?這不該引起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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