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公務船涉殺人 最重判20年

【看中國2013年08月07日訊】中華民國外交部與法務部7日在外交部舉行聯合記者會,說明廣大興案調查報告。

中華民國法務部今天(7日)表示,菲律賓巡邏艦8名人員涉犯殺害廣大興28號漁民,具殺人的故意,依菲方法令,殺人罪最重可處20年有期徒刑。

廣大興28號事件發生將近3個月,菲律賓及中華民國下午分別公布各自的調查報告,皆依殺人罪嫌起訴巡邏艦MCS-3001巡邏艦指揮官Arnold Dela Cruz y Enrique等8人。

中華民國外交部與法務部隨後在外交部舉行國際記者會,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與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等人,說明調查結果。

陳明堂表示,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巡邏艦在5月9日企圖登船檢查,違反海上執法接戰守則規定,以火力強大的30口徑機槍、M14及M16步槍,緊追射擊無武裝的廣大興28號漁船,時間長達75分鐘,擊發超過百發子彈,其中45發擊中船體,造成漁民洪石成中彈身亡。

陳明堂指出,菲指揮官等8人涉犯殺人罪,依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菲律賓則依殺人罪(homicide)起訴,依該國規定,可處12年1日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外,菲律賓已經廢除死刑。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5月9日在臺菲重疊海域,開槍射擊廣大興28號漁船,造成漁民洪石成中彈身亡,雙方關係掀起軒然大波,並且互派調查團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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