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的特徵:基於理念而不是族裔

【看中國2013年08月07日訊】自美國18世紀建國以來,美國人對自己的定位不是基於種族、宗教和民族背景,而是基於共同的價值觀和對個人自由的信仰。

"我處於紐約意境中。" -- 比利·喬爾(Billy Joel)

2000年,在紐約都市地區居民中28.2%的人出生在外國。-- 美國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

1782年,即美國宣布建國後僅6年,本杰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便提供了某種"針對欲移民美國者的信息"。從許多方面來說,在群星薈萃的被美國人後來尊稱為建國先輩的歷史巨人中,富蘭克林堪稱是一位最典型的美國人:如果說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令人敬畏,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甚為學究,亞當斯(John Adams)固執嚴厲,那麼,集現實的發明家、足智多謀的企業家、孜孜不倦的公民活動家於一身的富蘭克林,對自己的同胞具有的被後來歷史學家麥克杜格爾(Walter McDougall )稱之為的「一國活泛的人」(a nation of hustlers)的特徵,有著最清楚的瞭解。在這塊國土上,富蘭克林教導未來的移民說:

人們對陌生人不問他是幹什麼的,而是問他能幹什麼?如果他有任何有用的手藝,他受到歡迎;如果他運用手藝,而且表現出色,他會受到所有認識他的人尊敬。

富蘭克林的話是基於他的親身觀察:1750年,在他的家鄉賓夕法尼亞殖民地,德國移民人數超過了英國移民。這些新移民給人的印象是勤勞,遵紀守法。他們是技術嫻熟的農民,因此實行了土壤改良,促進了經濟發展。1790年,在美國國會制定的第一套公民歸化標準中,沒有族裔或宗教考試,沒有文化考試,也沒有財產要求--只要求居住兩年以上,品行端正,宣誓維護憲法。由於美國人的身份--如富蘭克林理解的那樣--是基於行動和態度,而不是種族、宗教和民族背景,因此,美國人在自我定位以及在生活方式的選擇上與許多其他國家的人不同。正如文化學者馬克·帕赫特(Marc Pachter)所述:要想成為這個國家的成員,"你只需要決定做美國人"。

這種共有的美國特徵體現著跨越種族、宗教和族裔界限的多元主義。同時,它也包含著重要的公民義務,即維護個人自由、維護一個許可權受到明確規範的尊重自由的代表制政府。

大熔爐還是色拉碗?

美國人的自我形象一向蘊含著在多元與同化之間的富有創新力的對抗。一方面,人們歷來認為移民應該將自己融入美國的"熔爐"--這個比喻因劇作家伊斯雷爾·讚格威爾(Israel Zangwill)1908年創作的《熔爐》(The Melting Pot)一劇而流傳開來。劇中一位人物宣稱:

聽說美國是上帝的坩堝,是正在熔化和改造歐洲各種族的大熔爐!你們的世仇和宿怨算得了什麼!德國人和法國人、愛爾蘭人和英國人、猶太人和俄羅斯人與你們統統都進入大熔爐!上帝在製造美國人。

讚格威爾的觀點並非首創。早在1782年,一位美國生活的敏銳觀察者、法國移民赫克托·聖約翰·克雷夫科爾(J. Hector St. John de Crèvecoeur)便曾如此描繪他的新同胞道:

……這是英國人、蘇格蘭人、愛爾蘭人、法國人、荷蘭人、德國人和瑞典人的混合……。那麼美國人、這個新人,究竟是什麼樣?他不是歐洲人,也不是歐洲人的後裔;因此是一種你在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法看到的奇怪混血。我可以指給你這樣一個家庭:祖父是英國人,他的妻子是荷蘭人,兒子娶了一個法國女子,目前四個兒子娶了四個來自不同國家的妻子。他是一個……拋棄了自己祖先的各種偏見和習俗的美國人。

然而,這個大熔爐總是同另一個與之相對立的現象並存,即每個後來移民群體都保留了一定的自身特徵,而這使美國作為一個整體更加豐富多彩。1918年,公共知識份子蘭道夫·伯恩(Randolph Bourne) 呼籲建立一個"跨民族美國"(「trans-national America」)。伯恩強調,最初的英國殖民者"前來的目的不是要在一個美國大熔爐中被同化……。他們來這裡是為了獲得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的自由,……在新的土地上發財致富"。他說,後來的移民也沒有被熔化成某種索然無味、色調單一、完全同一的美國主義,而是給更大的整體增添了各自的特色。

大熔爐與跨民族理念之間的平衡隨時間情景而變化,從未有哪一個佔絕對主導地位。但毫無疑問,多種族、教義和膚色已經化為美國人心中的自我形象。人們不妨回想一下描寫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些廣為人知的美國軍事故事片——這些好萊塢片子都有一個固定模式:在一個連排的戰士中,往往有一個來自艾奧瓦州的年輕農民,一個來自紐約布魯克林區的猶太人,一個來自芝加哥工廠的波蘭裔工人,一個來自阿巴拉契亞山區的伐木工,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20世紀中期美國男子漢形象。這些人物一開始會因需要克服彼此間的差異而產生種種摩擦,但在故事結尾,他們終歸因同是美國人而建立起深厚的情誼。現實生活可能要比這複雜,美國軍中對非洲裔士兵實行的種族隔離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儘管如此,這些影片描繪了一種美國人所相信的——或希望相信的——美國人的特徵。

個體精神與寬容

如果美國人的特徵就是包含各種人,那麼它同時也向他們提供了塑造和再塑造自己的無窮機會。美國人歷來蔑視賣弄或仰仗家庭背景,例如繼承得來的財富或社會地位。美國憲法第一條禁止政府頒授任何貴族頭銜;那些在其他美國同胞面前自命不凡的人,通常被恥笑為裝腔作勢或者更糟。

相反,美國人尊重"靠個人奮鬥成功"的男女同胞,尤其是那些通過克服重大障礙而取得成功的人。被《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Britannica)視為或許是當年最有社會影響的19世紀後期的美國作家霍雷肖·阿爾傑(Horatio Alger),通過他撰寫的許多乞丐變富翁的故事,反映了這一精神特質:在他的故事中,窮苦的擦鞋男孩或其他街頭頑童憑著雄心壯志、聰明才智和堅韌不拔而獲得財富和聲譽,改變了命運。

在美國,每個人有著自己的成功標準。它可能是金錢財富--許多人是大學肄業生,在父母家的車庫裡搞創新,希望創造出下一個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或蘋果電腦(Apple Computer)公司。還有些人可能將體育競技場、創作精美的音樂藝術、或造就扶持一個可愛的家庭作為快樂的源泉。由於美國人不屑於受羈絆,因此他們的民族特徵不會受到--也無法受到--膚色、家庭出身及宗教信仰的束縛。

美國人具有各種不同的政治信念,採取各種(常常是極度)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並堅持擁有廣泛的個人自由,但他們同時也表現出高度的相互包容。一個關鍵因素在於,他們實行代表制政府:沒有一個公民會同意美國政府的所有決策;但每個人都知道,他們可以通過說服其他公民同胞在下次選舉中投票支持改變而扭轉政策。

另一個關鍵因素是,所有美國人的權利受到有力保證,不容政府信然干涉。就在確立《合眾國憲法》(U.S. Constitution)的同時,美國人民要求並且通過了《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即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10項憲法修正案。

其實,並不存在單一的"典型"美國人形象。從頭戴扑粉假髮的建國先輩到多民族混血高爾夫球冠軍伍茲(Tiger Woods),美國人的共同特徵是,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同時尊重他人的自由。其結果可以令人困惑、使人好奇、給人激勵。柬埔寨的一位最著名嘻哈明星出生在柬埔寨農村,現居住在南加州(他的藝名為(」praCh」)。然而,這不會令美國造就的最接近於民族詩人的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感到驚奇——他曾這樣形容自己的國家:"我遼闊博大,我包羅萬象。"

譯註:色拉碗(Salad Bowl)即涼拌菜容器,用以比喻融合但仍具各自特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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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 Jay Friedman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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