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濟南受審 涉嫌經濟犯罪均在大連犯下
【看中國2013年07月26日訊】今天(7月25日)上午,官方新華社發出通稿,證實了傳言已久的薄熙來案即將在山東濟南中院開庭審判。新華社稱,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今日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本臺從重慶知情者得到的消息,官方這份傳達中,薄熙來涉嫌受賄2000多萬都是其在大連任職期間的經濟問題。
通稿起訴書稱,「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昨天,薄熙來曾擔任市委書記的重慶在縣處級傳達了一份中共中央關於此次審查起訴的內部文件,據稱北京的部委也在高層做了傳達。
新華社的通稿證實了這份傳達的可信性,即薄熙來涉嫌三宗罪名: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這個傳達應該是濟南市檢察院起訴書的簡寫本,有具體的金額,事件,地點和過程,例如薄熙來在谷開來殺死英國人海伍德案件調查中,打了王立軍一耳光,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根據本臺從重慶知情者得到的消息,官方這份傳達中,薄熙來涉嫌的受賄2000多萬,其中包括在英國買下的一棟別墅,薄瓜瓜和谷開來收下的徐明資助的學費等,貪污500多萬則是在大連任職期間的一筆工程款;這兩筆涉嫌的經濟犯罪,都是薄熙來在大連任職期間犯下。
因此,這位體制內消息人士就認為,北京有意識地將提交法庭追訴的經濟犯罪限制在一定的額度內,總的金額低於劉志軍的涉案金額,以此推論,薄熙來可能會獲得比較輕的判決;此外,把薄熙來經濟犯罪侷限在大連任職期間,也將減少對重慶唱紅打黑這一過程中種種問題的追問和衝擊。
上午,新華社通稿發布之後,各大官方媒體同時刊發了指令下的統一動作。
人民網的評論是「擁護黨中央決定,維護重慶發展大局」;新華網「薄熙來受審,令出一門方能不偏不倚」;
中青網的標題是「審理薄熙來案昭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環球網的評論是「法治是根治腐敗毒瘤的有效藥方」;中國網提出,審判判薄熙來捍衛中國「正能量」,中國廣播網的評論則是「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殊公民」。
光明網的評論《堅決維護中央決定理性看待薄案受審》最有意思,該文說,薄某的身份和曾經職位的特殊,不排除別有用心者大做"文章"。黨員幹部或群眾應有相當的思想準備。身為中國公民、自覺維護執政黨的決定,身體力行做好本職,同心協力維護社會穩定。
「不傳謠、不信謠」,不受別有用心者指使,不被不明真相地當"炮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