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實施《老人法》海外華人寒心(圖)

【看中國2013年07月22日訊】大陸實施《老人法》 加國華人寒心 幸虧移民

中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達到1.78億,老有所養成為社會普遍關注問題。中共政府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簡稱《老人法》)規定子女要承擔贍養父母經濟責任,引起海外華人熱議,有評論員直指中共在推卸責任。

《老人法》第十三條說,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對於生活在海外的中國人,很多人都能感受到像加拿大美國這樣國家都是兒童和老人的天堂。他們表示,父母與兒女關係是由親情和人的基本道德準則來維繫,一旦訴諸於法律,就已經令人感覺悲哀。

移民加拿大18年的張先生對《老人法》感到悲哀。他說,一方面,中國年輕人需要法律來維持他們對父母的孝心,「這使人寒心」;另一方面,政府不能支持老年人生活,要求他們子女分擔,「這使人失望」。現年50歲的張先生說,幸虧移民來加拿大,有完善社會保障系統,老人能過有尊嚴的生活。

《老人法》第十七條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父母住在大陸的加拿大華人可能比較難滿足這個要求,不過,只要不被告上法庭,海外華人回國還是安全的。

多倫多居民胡女士認為,父母通常能理解子女的難處,他們最需要的是關愛,不一定非得常見面。她說,她在中國的母親已經70多歲,住在小兒子家。她每次給母親打電話,母親都很高興。「老人家最需要的,是能感到子女的關愛。」對於中國需要用《老人法》來約束親子關係,胡女士認為,親子關係不好,父母及子女都有責任,社會及整個教育系統都有責任。

中共用《老人法》推卸責任

著名中國時政評論員蘇明認為,中共沒辦法應對老有所養的問題,才弄出這個轉嫁責任的法律。他說,過去下崗的、買斷工齡的這批人,沒有養老金。10多年前開始,不管是否有收入,他們被要求購買社保基金,到60歲以後,可以從社保基金內拿錢養老。但是,「社保基金被貪官們挪用、貪污太多,僅僅一個上海就虧損了幾十個億。」

他說,這批人馬上要到60歲,但不夠錢給他們。2年前中共提出要延遲領取社保金年齡,這將得罪一大批人。「所以,就把這個危機轉嫁到他們子女身上。」

蘇明說,30多年前,中共實施獨生子女政策,現在變成一個孩子必須去負擔父母生活費用。「中共惹出的禍,最後這個髒屁股留給人民去擦。」

他說,中共的藉口是人應該孝順,應該撫養父母。「其實,共黨是六親不認,搞兒女揭發父母,夫妻互相揭發,兄弟姐妹互相揭發。」中共在財政應付不過來時,「又抬出我們老祖宗的東西(孝順)。這很卑鄙。」

要求子女養父母 中共不講理

蘇明認為,要求子女負責父母生活,這沒有道理。他說,不管是多窮的國家,比如像讚比亞這樣的窮國,「再窮,我讓國民享受3個最基本國家福利,就是免費教育、免費醫療及養老制度。」

多倫多時事評論員李天明說,在加拿大,就算退休金不夠支持生活,政府也有老年金及最低收入保證金,不需要依靠他人。「保證一個人在不能為社會創造價值時,可以老有所養。」

他說,中國政府造出這樣一個法律,「首先是沒有盡到政府的責任,沒有建立有效的全民退休養老計畫,使一部分退休的老年人,缺乏政府或社會保障,成為社會弱勢群體。」然後,「利用法律,把這個責任推給老人的直系親屬。」

李天明認為,這個《老人法》內容也很難執行。什麼叫做經常去看望老人,沒有具體規定,不知道怎麼做才能不違法。比如住在加拿大的中國人,「如果1年只能回去看父母2次,是否就屬於違法了?」

他說,如果子女與父母有矛盾,父母都不想見他們的子女,怎麼辦?「這是家庭內的事,政府很難去幹涉。」

「通過這麼一部非驢非馬的法律,使政府擺脫了一部分責任,老人的退休養老問題又推給了家庭。」李天明說。

荒謬法律的根源

李天明認為,中共實施計畫生育後,又要年輕一代承但繁重家庭責任,一對夫妻要承擔贍養4個老人。這本來就是政府造成的麻煩,推行計畫生育,就應該準備將來養老問題,「政府只為了自己政權穩定,快速、全面、嚴苛地實行計畫生育,卻沒有配套措施。 」

他說,中共在這問題上2次犯錯,然後又把錯誤惡果留給年輕人。「這個法律從頭到尾充滿了這個社會的荒謬。」

「中共將教育、醫療等基本福利項目產業化了,成了中共發財的路。」蘇明說。

蘇明稱,在中國能享受到好福利的是少部分人,他父親是中共的專家級知識份子,他在住醫院期間,所有使用的進口藥都由國家付錢。但絕大多數中國人沒有這個待遇,生病不但需要自己付錢,還要給醫生送紅包,買到的還可能是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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