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庭」原來是失禮之舉(圖)

【看中國2013年07月09日訊】「大相逕庭」這個成語的意思是彼此相差極遠或者矛盾極大。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逕庭」竟然是古時的失禮之舉!

「徑」的本義是步行的小道,比如「另闢蹊徑」就是另外開闢一條小路;「庭」的本義是堂前的院子。門外的小道和堂前院子的地坪當然相差、相隔很遠,但如果僅僅這樣解釋,「逕庭」就會成為一個非常平庸的詞彙,古人也不會賦予它「大相逕庭」的強烈語感。

《呂氏春秋·安死》一節講述了孔子的一個故事。「魯季孫有喪,孔子往吊之。入門而左,從客也。主人以玙璠收,孔子逕庭而趨,歷級而上,曰:‘以寶玉收,譬之猶暴骸中原也。’逕庭歷級,非禮也;雖然,以救過也。」

玙璠,美玉,國君所佩。季孫氏是魯國的三家權臣之一,魯昭公想除掉三家,卻反而被三家驅逐出國。季平子過世,舉行喪禮,孔子入門站在左邊,立於賓客的位置。主喪的季桓子用玙璠收殮屍體,孔子看見後「逕庭而趨,歷級而上」,對季桓子說:「用寶玉收殮屍體,就像把屍體暴露在原野上一樣。」

《呂氏春秋》對此評價道:「逕庭歷級,非禮也。」「逕庭」是指孔子從所立的西階下橫穿中庭快步向東,這是失禮的;「歷級」是指孔子登上堂前的台階時,一步跨一層台階,這也是失禮的。《禮記·曲禮上》:「主人與客讓登,主人先登,客從之,拾級聚足,連步以上。」這是說客人前腳登上一級台階後,後腳也要登上同一層,並足後才能繼續往上登;所謂「歷級」,是說前腳登上一級台階後,後腳不與前腳相並,而是直接登上上一級台階。孔子之所以連連失禮,是「以救過也」,為了阻止季桓子的過失。你季孫氏把國君都趕跑了,竟然還要使用國君所佩的玙璠來收殮,實屬大大的過失!

「逕庭」由失禮的舉動引申為「激過之辭」,過分,偏激,再引申為懸殊。這就是後世所使用的「大相逕庭」一詞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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