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讚嘆的曾國藩成功選人秘訣(圖)

【看中國2013年06月25日訊】

曾國藩成功選人的三大原則

成大事者必靠人才,而在使用人才之前,選人至關重要。

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稱得上是人才,或者說,並不是所有人才都適合於你的事業。因此,為了使組織和團隊更好地發展下去,領導者如何選到合適的人,非常關鍵。

曾國藩在選人用人的實踐中,給後人總結出了三條非常有用的選人原則,值得每一位選人用人者參考。

這選人的三大原則分別是:選人切勿眼光過高;首選忠義血性之人;德才兼備,以德為本。

選人原則一:選人切勿眼光過高

世間萬物皆遵循這樣的道理:有所長必有所短,有所明必有所蔽。人自然不會例外:人無完人,才無全才。中國的上古兵書《太白陰經》對此講得很明白:強悍剛勇的人,可以勇敢地對待大難,其個性卻難以持久;溫順安分的人,可以循規蹈矩,卻難以靈活變通;性情沉靜的人,可以考慮長遠的規劃,卻難以應對突發的事件;性情謹慎的人,可以保持已有的成就,卻難以開拓事業。

這段千古金言啟示後人:如果對人才一味求全責備,"眼光過高",難免會讓你感覺"無人可用"。

曾國藩從來都不相信有所謂的"全才"。他認為,書上所說的"百長並集、一短難容"的完人,只是後人的追崇之詞罷了,領導者在選拔人才時切勿上當。事實上,曾國藩自己就是一個有所長有所短的人。比如統領將佐規劃戰略上他很在行,但要讓他帶兵親自參加一場戰鬥,他就總是會吃敗仗。因此,他對這個"選人切勿眼光過高"的原則是深有感觸的。他曾指出,一世之人才足夠一世之用,就看怎麼去發現去識別。他在給朋友的信中說:

大約上等的賢哲,只能靠天緣才能遇到。中等人才,則可以以人力求得。閣下眼界太高,將來恐怕沒有一個能夠為你所用的人才。程子曾經對司馬光說:願相公寧願受一百個人的欺騙,也沒有使好賢之心從此而沒。閣下仔細體會一下這兩句話,降低取才的標準,獲取的人才也漸一天比一天多了。

用人者究竟應該怎樣選拔人才呢?曾國藩認為,挑選人才的關鍵在於不拘一格,評判人才的關鍵在於不求苛細。不能因為有一點朽爛的地方,就把幾人合抱之粗的大木給丟棄了;不能因為僅僅撒了幾網就灰心喪氣,以至於錯過了逮到大魚的機會。一個人,只要有一個特長,就可以用之了;用人者最應避免的是,由於有一點小毛病而將有用之才棄而不用。

曾國藩很反對以出身、資歷來衡量人任用人。他曾講過這樣的例子:漢代大將軍衛青在年輕時曾給人當過奴隸,後來卻拜相封侯,娶了高貴的公主為妻。因此,怎麼能用平常的條條框框去束縛人才呢?世界上缺的不是人才,缺的是去蒐羅的行動和發現的眼光。人才是這樣的:如果沒有人在乎,就會被遺棄於社會的下層之中,一旦有人去發現去任用,就足以為國家之用。

曾國藩正是這樣做的。他對於人才的延攬從來都是不拘一格的。像塔齊布、羅澤南、李續賓、李續宜、王鑫、楊岳斌、彭玉麟、李世忠、陳國瑞這些人,有的秀才出身,有的農夫出身,有的行伍出身,有的土匪出身,有的叛將出身,但曾國藩對他們都能以至誠相待,使他們的長處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其中楊岳斌、彭玉麟二人,是曾國藩在衡州練兵時識拔起來的。曾國藩認為他們兩個,一個是"智膽超群,秉性忠直",又"口不言功";一個是"任事勇敢,勵志清苦,實有烈士之風",因而立即將他們從無名之輩中提拔到統領水師的高位上。事實證明,這兩個人確實是最佳的人選。在建立和發展湘軍水師,以及在指揮湘軍水師作戰中,兩個人都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

在曾氏幕府中,就出身來說,上至進士,下至布衣,均為座上之客;就人緣而言,既有曾國藩的同窗同年、鄉親故舊,也有曾國藩的門生弟子,還有一些則"識拔於風塵"。此外,"凡法律、算學、天文、機器等專業人才,無不畢集。"由於曾國藩首先提倡洋務,一批洋務官吏也最先孕育於曾氏幕府,如李鴻章、左宗棠以及後來接辦福州船政局的瀋葆楨、致力於近代海軍的丁日昌等;一些外交人員,如先後出使英、法、比、意的大使薛福成,出使英國的公使郭嵩燾,出使西班牙、德國的參贊黎庶昌,都曾是曾氏府幕中的重要人物;一些科技人員,如李善蘭、華蘅芳、徐壽、徐建寅,也曾長期效力於曾氏幕府。

曾氏幕府人才眾多,範圍廣泛,幾乎全國人才之精華,都彙集到曾氏幕府。再加上曾國藩知人善任,懂得激發他們的才幹能力,因此,湘軍和曾國藩集團想不成功都難。

選人原則二:首選忠義血性之人

選人原則一告訴我們,選人時不能眼光過高,要不拘一格用人才。但是,容忍人才的缺點,並不意味著曾國藩就沒有選人的標準,相反,曾國藩認為,要想成就大事,最需要的是有忠義血性的人。有血性夠忠義,是曾國藩選人的最核心的標準。

在選用人才的標準上,曾國藩曾提出了四個標準:第一要有治民之才,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名利心別太強,第四要能吃苦。但在考察這四個標準前,首先要考察的是,這個人是否具備"忠義血性"。他說:"大致說來,只要有了忠義血性,那麼這四個條件就都會具備;缺乏忠義血性,雖然貌似具備了這四個條件,也終究是不可靠的。"

顯然,曾國藩是將忠義血性作為了選用人才的前提的。其所強調的忠義血性,指的是一種強烈的忠誠感、道義感與責任心。曾國藩是文人出身,帶兵打仗的事情,他之前從來沒有經歷過。他所面臨的處境,又是十分險惡的。一方面是太平軍的所向披靡,勢如破竹,另一方面,曾國藩所處的時代,又是封建社會的末世。整個統治集團已經完全腐敗,軍隊也失去了最起碼的戰鬥力。在他看來,可怕的不是太平軍的造反,而是統治集團本身的腐敗。

缺兵缺餉都不值得擔憂,惟獨讓人擔憂的是,舉目望去竟然很難找到一個見了有利可圖之事而不奮勇爭先、見了急公好義之事卻唯恐落後的人。因此在他看來,當務之急是以"忠義血性"來號召那些"抱道的君子",以"捨身衛道"、"殺身成仁"的狂熱,以"打脫牙和血吞"的剛毅,以"志之所向,金石為開"的信念,去投身於鎮壓太平天國、挽救清政府的"事業"之中。

在前面我們已經提到,在實際用人時,不管是選拔軍官,還是招聘幕僚,曾國藩對於具有書生之"血誠"者都是特別重視的。他評價江忠源是一個"血性男子","死生患難,都可以依仗";評價王是一個"忠勇男子","血性耿耿";評價塔齊布時說"塔齊布忠勇奮發,習勞耐苦"。1860年,太平軍橫掃蘇、常,兩江總督何桂清先期自常州逃走,地方官隨之逃散一空,唯有當地的反動士紳據城頑抗。常州城破後,他們還組織團練武裝,繼續與太平軍為敵。曾國藩聽後十分高興,對這些士紳推崇備至,上書朝廷,保舉周騰虎、劉翰清、趙烈文、方俊謨、華蘅芳、徐壽等六人,請求朝廷令各地督撫將他們咨遣來營,收入幕府加以"造就",以為他日之用。事實上,他手下的許多幕僚和將領,都是因為誓與太平軍為敵,被曾國藩視為"血性男兒"而收為部下的。

"忠義血性"是曾國藩選人、用人、治軍、治政的一條重要原則,也是他藉以團結一批封建文人、打敗太平天國的精神力量。儘管曾國藩的"忠義血性"有其特定的內涵,但它揭示了政治信仰對於人的極其重要性,因而對於人才的選拔來說,也具有普遍的啟發意義:只有立場堅定、不為暫時的利益所動、不被任何困難嚇倒,你才能成就一番大事。

在"忠義血性"的驅使下,曾國藩的湘軍確實表現出了它異於此前任何一支軍隊的凶悍。《中興將帥別傳》一書中描述說,曾國藩"有百折不撓之志",胡林翼"雖然一敗再敗,但鬥志更加旺盛",江忠源"每當作戰的時候都是親自上陣",羅澤南和他的弟子們"以鎮壓太平天國為己任,忠義憤發,雖敗猶榮"。

這些平日裡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們,在戰場上居然能表現得如此之凶悍,完全是因為他們內心裏都有一股所謂的"忠義血性",作為他們為清政府賣命的終極理由。

選人原則三:德才兼備,以德為本

剛才提到,曾國藩在選用人才上有四個標準,第一條是"要有治民之才"。事實上,曾國藩選才,是很重視才識的高低的。在才識上,他也提出過四個要求:"一是要知人善任;二是要善於觀察敵情;三是臨陣要有膽有識;四是營務要整齊。"這四條,指的都是才識。而在"才""識"之間,曾國藩認為,"凡辦大事者,以識為主,以才為輔"。至於他平日誇獎部屬的才識的言論,更是比比皆是。

然而在德才之間,曾國藩更強調人的德行。曾國藩所謂的"德",含義很廣泛,忠誠、勤儉、樸實、耿介、不怕死等等都屬於"德"的範疇。按照他的總結,"德"就是在政治上要忠於自己的信仰與事業,要能心甘情願地為之竭盡全力;在作風上要質樸實在,能吃苦耐勞;在精神上要堅韌有拔,頑強不屈。

因此,曾國藩特別強調要"於純樸中選拔人才",認為"於純樸中選拔人才,才可以蒸蒸日上。"曾國藩所謂"純樸"主要是指樸實、無官氣、不虛誇,不以大言驚人、巧語媚上,而是具有踏實、苦幹的作風。

曾國藩認為,人才可以分為兩大類:"官氣多"型和"鄉氣多"型。具體來說,"官氣多"的人好講資格,好裝樣子,辦起事來四平八穩,說起話來面面俱到。實際上卻是一點生氣都沒有。"鄉氣多"的人好逞才能,好出新樣,辦起事來不顧忌別人的看法,說起話來不講求避諱。因此往往一件事還沒有辦成,就先招來了一片議論。

顯然,無論是"官氣多"還是"鄉氣多"的人,都有著各自的缺點。但曾國藩更痛恨的是有官氣、不實幹的官僚,而寧願用有鄉氣的人。

他說:大概說來,考察人才的優劣,應當以看他是否具備樸實、廉正、耿介的品質為主。有這樣的品質,又有其他的特長,才是最可貴的。如果沒有這樣的品質,即使有其他的特長,也是靠不住的。甘甜容易調味,潔白容易著色,古人所說的無本無立,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對"心眼太多,好說大話"的浮滑之輩,曾國藩是深惡痛絕的:"好輕易談論用兵之道的人,他的閱歷肯定很淺;好攻擊人家短處的人,他的自我修養一定很差。"所以他一直強調"崇尚樸實,杜絕浮華",厭惡油嘴滑舌的誇誇其談。他認為"湘軍的優點,全在於沒有官氣而有血性,如果官氣增加一分,那麼血性就必然要減掉一分"。"湘軍向來不喜歡用花言巧語的將領","凡是不經過深入的思索,就信口開河的,我從來不跟他們說長短。"

當然,到晚年時,曾國藩在選才的標準的認識上已經有了若干改變。因為多年的經歷讓他發現,"有德或者有才,能有一樣就已經很難了,要想兩者兼全,更是沒有幾個。"事實上,凡是願意出來"做事的",大多都好名、貪財,而不貪名利者則早就隱居起來了。對此曾國藩曾感慨道:"勇於做事的都是有自己的慾望的啊。"他甚至說:"在當今的亂世之中,如果對於戰爭的勝敗不能有益的話,即使是道德再高尚者又有什麼用呢?我生平裡喜歡用老實人,現在回頭一看,其實是藥不對症。"所以他總結道:"對有才無德的人,應當不要埋沒他的長處,只需要稍微與他保持一點距離就可以了。"顯然,這時他在"德才兼備"的標準上已有所讓步。
在這個選人原則上,我們其實可以這樣理解:所謂的"德",其實是第二條選人原則所提倡的,當然要作為首選的評判標準;但是,即使這個人沒有"德",但才堪大用,甚至才堪小用,我們也不妨把他放到合適的位置上。畢竟,人無完人,才無全才。有所長必有所短,有所明必有所蔽。

曾國藩(18111872)初名子城,字伯函,號滌生,謚文正,湖南湘鄉(今湖南省雙峰縣)人。清朝軍事家、理學家、政治家、書法家,文學家,晚清散文「湘鄉派」創立人。官至兩江總督、直隸總督、武英殿大學士封一等毅勇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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