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6月22日訊】按照加拿大移民部規定,5年內住滿2年,即730天,方可辦理楓葉卡延期申請,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資格。
5年內住滿2年的具體演算法,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在其網站www.cic.gc.ca作了法律解釋。要瞭解5年內在加拿大住滿2年的法律定義,首先要瞭解什麼是住在加拿大的時間。以下三種情形,都可滿足住在加拿大的條件:
第一,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
第二,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註冊、有持續經營記錄)或加拿大政府機構在海外工作,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時間;
第三,陪同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同樣視同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但是,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子女則不能算為在加拿大居住時間,而不滿22歲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國籍父母的居住時間,可以視同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瞭解加拿大居住時間概念,就可以瞭解保留楓葉卡時間的演算法。
5年內住滿2年,不是從移民登陸的時間算起,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算起,它的演算法有兩種形式:一是從提出楓葉卡延期申請那天倒推,5年的時間內住滿2年;二是從每次進入加拿大境內的時間,倒數回去5年算起。只要能夠證明,任意一種倒推方式,通過以上所說的三種居住方法之一,滿足住滿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內住滿2年的條件。這樣一來,要面臨的問題是,移民局按5年住滿2年辦理楓葉卡延期,而邊境處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滿2年,決定是否准許入關。如此說來,即使手持有效楓葉卡,也有被邊境處拒之境外的可能。
延期後的楓葉卡,即登陸超過5年者,出入境就有可能遇到這樣的麻煩。例如2010年5月獲得楓葉卡延期者,是在2005年至2010年的任何時間段內住滿2年,可能是2005、2006連續住滿的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這樣,當年拿到延期的新楓葉卡離開加拿大、今年5月返回時,邊境處則會從2012年5月倒推5年。就是說,從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住滿2年者,方可入境;否則,邊境處有權阻止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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