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院移民法案重要內容

【看中國2013年06月15日訊】美國參院即將審議的移民改革法案重要內容:

●公民管道

估計約1100萬非法移民,在移民法案生效後六個月,可望獲得「登記臨時移民身份」,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入境美國,並自此保持連續實際居住。

─沒有重罪遭定罪的前科,或觸犯三件或以上的輕罪。

─登記時必須繳交500元罰款。

在登記臨時移民身份後十年,若依法納稅和繳交1000元罰款、保持連續實際居住、符合工作要求和學習英語,則可申請綠卡和成為永久合法居民。

─被帶進美國的兒童,則可在五年內獲得綠卡。

●高科技移民

─高科技移民的H1B簽證上限,將由每年6萬5000個名額立即增加到11萬名,外加2萬5000名從美國大學研究所獲得科學、技術、工程或數學高等學位的外國人。如有需要,高科技移民簽證上限最高可達18萬名。

─具有特殊能力的移民,如教授、研究人員、多國公司主管及傑出運動員將不受綠卡的限制;具有美國大學科學、技術、工程或數學學位,已獲得工作的畢業生也不受綠卡的限制。

─計畫在美國創辦公司的外國企業家將可申請創業簽證。

─一項新的計點簽證(merit visa)每年最多將發出25萬個,這項簽證將根據申請者的教育程度、受雇情況、在美國居留時間及其他條件,給予評分,計點較高者將獲的這項簽證。

─取消綠卡抽籤計畫,多出的名額撥給符合工作和計點簽證的移民。

●家庭移民

─美國公民不得為兄弟姊妹申請移民;而公民為已婚子女申請移民,只限31歲以下的子女。

─取消永久居民為配偶及子女申請移民的名額限制。

●僱主查核身份

─在四年內,所有僱主必須採行電子查證系統(E-Verify),非公民必須顯示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而文件上照片必須與電子查證系統的照片一致。

●邊界安全

國內安全部在移民法案通過後六個月內,必須提出邊界安全和圍牆計畫,以達成美墨邊界全面監視,以及可逮捕或攔阻90%可能偷渡客的目標。

邊界安全和邊界圍牆計畫獲准執行後,境內所有非法移民可申請新的臨時合法身份。所有計畫實質完成,以及機場和港口採行新的入出境系統後,境內非法移民可申請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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