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顯示近半地方政府債務率超過100%

【看中國2013年06月13日訊】對全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結果表明,有10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16個地區債務率超過100%。

國家審計署6月10日公布以上結果。此次,審計署於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對15個省、3個直轄市本級及其所屬的15個省會城市本級、3個市轄區,共計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審計。

審計發現,36個地方政府本級中,有24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比2010年下降;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31個地區債務率比2010年下降。但仍有10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16個地區債務率超過100%。

債務率是債務餘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以此衡量債務規模大小。

此外,從償債率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中,有13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比2010年下降;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18個地區償債率比2010年下降。但仍有14個地區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超過20%;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20個地區償債率超過20%。

償債率是當年還本付息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以此衡量當期償債壓力。

從逾期債務率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2年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的逾期債務率分別為0.59%和0.75%,分別比2010年上升了0.16和0.48個百分點。

審計結果還表明,部分地區債務規模增長較快,一些省會城市本級的債務風險凸顯。36個地方政府本級中,有11個省本級和13個省會城市本級2012年債務規模比2010年有所增長,其中4個省本級和8個省會城市本級債務增長率超過20%。

一些省會城市本級債務率和償債率指標偏高,2012年,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188.95%,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有13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償債率超過20%,最高的達60.15%;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償債率最高的達67.69%。

國家審計署稱,由於償債能力不足,一些省會城市本級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5個省會城市本級2012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借新還舊率超過20%,最高的達38.01%。14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已逾期181.70億元,其中2個省會城市本級逾期債務率超過10%,最高的為16.36%。

截至2012年底,這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餘額3.85萬億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億元,增長12.94%。其中12個地方政府本級減少1417.42億元,24個地方政府本級增加5827.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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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法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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