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交縱火案高人解讀:真相或驚人
【看中國2013年06月13日訊】6月7日18點20分,廈門一輛公交車行駛中突然起火,導致47人死亡,34人受傷。8名學生失蹤。6月8日下午18時左右,廈門市政府新聞辦發布消息: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7日發生在福建省廈門市的公交車縱火致多人死傷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水總被當場燒死。
這起案件從發生到宣布偵破,不到一天時間!而且,這次公交縱火事件,與2009年6月5日發生在四川成都的公交縱火事件的偵查結果竟然驚人相似:都是故意縱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都是60歲左右;縱火動機都是因悲觀厭世而泄憤縱火;都是在車尾縱火;犯罪嫌疑人都是當場死亡,犯罪嫌疑人在縱火前都留有遺書。另外,對外公布的公安偵查的過程和得出結論的論據都太簡單,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女兒都未見開口,公交上的受害者說話太少,還有讓人感覺奇怪的那8位學生的失蹤。所以,這個偵查結果難免讓人懷疑:事實真的如政府宣布的那樣嗎?公安機關是否有出於某種考慮而草率結案的可能呢?
事實上,這個案件不僅有上面所說的那種可能,而且嚴重性遠遠超出一般人所能想像!
讓我們先來看看下面這個事實:
6月8日13點多,@南都深度發布了一個微博,內容是南都深度週刊記者關於廈門警方宣布已經鎖定「6.7」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相關信息的報導。這個報導在後面還附了犯罪嫌疑人陳水總騰訊微博中的一個長微博。隨後,很多人找到了陳水總的騰訊微博。這個事件最神秘的地方就在這個陳水總的騰訊微博上!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陳水總的這個騰訊微博:
1、陳水總騰訊微博內總共有12條微博,包括三條不是太長的長微博,這十二條微博全部發於2013年6月6日18:52分到2013年20:18分之間,也就是說,這些微博都是發於1個小時零26分之內,而這些文字總共有大約1700字,除過第一個微博大約320字,8:52分後所寫的微博文字也有近1400字,即使一個專門搞寫作的人,一個半小時內要寫這麼多文字都是比較難的,況且陳水總只有初小文化水平,從學校出來基本從事的都是體力活,別說寫作,就是大多數漢字應當都寫不出來了,如何又能在一個半小時內寫出這麼多精煉的文字來呢?
而且,微博敘述的是從2013年3月17日到2013年5月10之間的事情,還有自己從1970年到現在的經歷的敘述,僅僅回憶就是很費時間的;另外,在18:52發了第一個長微博之後,後面還發了兩個長微博,發長微博也是比較麻煩和費時間的。所以,可以肯定地說,陳水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要寫出這麼多流利的文字來,從常理上說,是不可能的!當然,這些微博的內容也可能是事先已經在電腦上寫好了,在那一個多小時裡所做的僅僅是一個複製黏貼的工作而已。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一方面,這些文字應當還保留在陳水總的電腦上,不過我們卻沒有看到警察提及任何有關這方面的事實;另一方面,陳水總如果在電腦上保留著這些文字,而且,以他的水平,要寫出這些文字來並讓它們通順流利,一天時間估計都不行,當然我們可以猜測是女兒代勞(事實上,從文筆的成熟精煉來說,不可能是女性和年輕人寫的),即使女兒未曾代勞,他要親自長時間咬文嚼字寫出這些東西並將其保留在電腦上,跟他合用一個電腦的女兒應當能夠知道,總之無論哪種情況,女兒都該知道這些微博文字。
然而,警察公布的調查結果中卻沒有任何這類信息告訴我們,甚至連陳水總的女兒都隻字未提!作為警察來說,要調查犯罪嫌疑人,對於嫌疑人的電腦以及跟嫌疑人合用一個電腦的女兒進行調查應當是必不可少的。因而,當這方面的調查結果沒有出現時,我們就不得不對陳水總或者其女兒是否提前在電腦上寫過這些文字,大大地打一個問號!
2、陳水總只有騰訊這一個微博地址,而且在6月6日之前未見他發過任何微博,可見他應當6月6日才是第一次在網上發微博。首先,作為一個只有初小文化生活在社會底層家庭貧寒的60歲的人,不但會上網,而且會發微薄,這本身就是非常不平常、非常罕見的,而且,第一次發微博就會用長微博,甚至是嫻熟地使用長微博(一個多小時裡發了三個長微博)這是非常不合常理的。我記得我自己玩了多半年微博都不會用長微博,看見別人發長微博,總是不知道怎麼發的,最後百度了好一陣相關知識,才慢慢學會用長微博了。
3、看看陳水總的微博文字,語言非常流利簡練,基本上找不到語病,而且長微博中略帶一點古文,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有著相當強的語言功底的人所寫的文字,根據我的經驗和判斷,絕大多數大學畢業的學生(包括中文系學生),也寫不出這麼成熟精煉的文字!
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說,一個初小畢業,而且從學校出來一直從事體力勞動直到60歲的人,是絕對寫不出這些文字來的!也就是說,這些文字不可能是陳水總所寫!另外,這些微博文字中頻繁出現「草民」兩字,而「草民」這兩個字是一般無官職知識份子在文章中的謙稱,一般下層勞動者是不會用這個詞的,更不用說頻繁地使用了!
所以,這就更可以看出,這些微博是一個有著相當長的文字工作經歷的知識份子所寫!至於「求救」寫成「秋季」,顯然是打字錯誤。
4、再仔細分析一下陳水總的微博內容,可以發現更多問題。
其一、自述中說「1970年因家庭來源被切斷,草民隨全家下鄉」。1970年那個時代雖然窮,但每一個人的生活,包括以前的地主資本家在內,都是有保障的,即使是上山下鄉,即使是全家下放農村,也不是切斷你的生活來源強迫你離開城市去農村的。
其二、自述中說「歷盡千辛萬苦1983年回城,沒有安排住房一家十口住28平米」。我不知道一家十口住28平米該怎麼住?而且,那時候,陳水總弟兄姐妹都應當是二十左右到三十多歲的人了,有誰有過一家十個成年人在28平米的空間中生活居住的經歷或者見過這樣的事情?當然,我並不是否定這種可能性,而是覺得這個說法是很值得懷疑的。另外,那時候兄弟姐妹七個回城,難道沒有一個有工作分房子的嗎?這顯然不可信!
其三、文中敘述的事實顯然還沒有達到讓一個人去自殺的地步,更沒有達到讓一個人自殺並且讓一公交車的人替自己陪葬的地步!大半輩子的苦都受過來了,辦個手續被折騰幾次就至於如此嗎?而且,微博中敘述的口氣也看不出特別的怨恨情緒,更不用說絕望情緒和仇恨一切的情緒以及報復社會的情緒。
其四、這十二條微博是在縱火事件發生的前一天一個半小時內集中發到網上去的,微博的註冊應當也在同一天。顯然,如果這些微博真是陳水總所寫,它們應當就是陳水總對於第二天將要進行的縱火的一個解釋。但是,讓人很不解的是,導致陳水總受氣的是那些公務員,他為什麼不對那些讓他受氣的人進行報復,反而要對那些與自己沒有絲毫利害關係的人採取那麼殘忍的行為呢?這是難以解釋的,是不合情理的!
其五、微博中敘述的是辦社保的事,對低保的事隻字未提,而新聞中採訪陳水總的二哥,陳的二哥卻說陳水總以前常為低保上訪!這個矛盾怎麼解釋?是微博所敘述的內容為假,還是陳水總的二哥說了假話?不過,陳水總的二哥有把社保改成低保的必要嗎?
其六、微博中寫的是陳水總多次為社保上訪,但陳水總所屬街道辦工作人員卻說陳水總沒有為社保上訪過。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是微博內容本身為假,還是街道辦人員說謊?不過,街道辦人員有說這個謊的必要嗎?
其七、陳水總二哥和街道辦人員的說法是不矛盾的,但陳水總二哥和街道辦人員的說法都與微博中所述的內容矛盾!顯然,這進一步證明:微博內容完全可能是偽造的!
5、陳水總的微博在第二天下午13點多開始被人廣泛注意後,大約在1到3個小時內就被刪除了。為什麼要刪除這個微博呢?這麼好的解釋犯罪嫌疑人犯罪動機的證據為什麼要刪除呢?顯然,微博管理人應當沒必要刪,那麼,很自然,刪微博的人應當就是這個微博的主人,即寫這些微博的人——一個有相當高的文字修養的知識份子!
另外,@南都深度也在當天下午刪掉了新浪微博和騰訊微博中附有陳水總微博的相關報導。這些微博之所以被刪,一是因為其該發揮的作用已經發揮了,即為將陳水總定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個必要的、能讓人同情因而使人願意相信而不願意再去繼續追究的一個證據,同時這些微博巧妙地將人們對罪犯的仇恨情緒轉嫁到了政府身上,目的達到以後,就沒必要存在了;
二是因為其本身為編造(當然不是全部編造,編造者肯定對陳水總已經有了相當的瞭解,但瞭解不很深,所以微博中會出現一些錯誤,譬如將低保搞成社保,將湯圓搞成麻□,等等),看的人多了研究的人多了就容易露餡,所以只要人們知道有這回事了,就可以趕快刪掉它了;
三、因為其本身是假的,刪掉它可能就沒有人再去追究它了,如果保留的時間長,挑毛病的多,挑出問題來了,人們就會要求公安查出這個微博的實際主人,那時候就壞事了,所以只要有人注意到這個微博,知道這回事了,就必須趕快刪掉。否則,如果這個微博是真的,騰訊沒有任何理由刪掉這個微博,反而有一百個理由保留、推薦、置頂這個微博:這是最能吸引人氣的微博啊!
6、警方在宣布案件偵破後,一字未提有關這個微博的事,看來,在警方眼裡,這個微博對於案件的偵破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動機的解釋並沒有什麼價值!或者說,警方可能也知道這個微博是假的,不然,對於這麼重要的證據怎麼會一點都不重視呢?
綜上所述,顯然,這個所謂的陳水總的騰訊微博應當是偽造的。
如果是偽造的,那麼就說明:這起特大縱火案是陳水總之外的人在背後操縱著的,是早就預謀好的,而且陳水總應當至少提前一天就被別人控制了,他已經事先就被準備好了要被當做替罪羊和犧牲品的(還有一個值得重視的事實:警方公布的嫌疑人照片看上去是一個35歲到40歲的人,不像一個60歲的人,可對照一下跟其年齡差不多的其二哥的照片)!
那麼,什麼樣的人敢故意製造這樣大的慘案呢?他(他們)製造這樣的慘案的動機是什麼呢?是想通過這些慘案來造成人心的慌亂和對當政者的不滿?是想通過「陳水總微博」之類的東西激起整個社會的怨恨和對抗情緒?是想通過這類事件故意給自己的對手製造麻煩?或者是想以亂促亂早日實現改朝換代的目的?從這個事件至少提前一天就把劇本編好,把「犯罪嫌疑人」安排停當,並製造好所謂的「上訴日記」巧妙地將人們對罪犯的仇恨轉化為對政府的仇恨,而且最終劇情完全符合劇本來看,製造這起重大慘案的,應當不會是某一個人,更不會是某個或者某些普通人,而應當是能通天的、有著強大政治背景的一個政治集團!他們製造這起慘案應當就是為了某個政治目的服務的,因為只有強大的政治集團為了深不可測的政治目的才可能如此精心策劃並成功實施這樣的慘案!
那麼,這個政治集團製造這樣一個慘案的目的在哪裡呢?細心的人都可能注意到,在習近平出訪北美的這段時間裏,國內連續發生了許多起重大事件,而且這些事件全部集中在習近平出訪北美後的10天之內:黑龍江中儲糧大火、大連石化大火、吉林禽業公司大火(死亡120人)、杭州一化工廠爆炸、武漢賓館失火、虹橋機場客機滑出跑道、上海城區大面積停電、浙江蕭山農化廠大火、陝西商洛一化工廠劇毒氟化氫泄露、江西新余一化工廠爆炸、廈門公交縱火案(死亡47人)、陝西富平一火藥場爆炸、深圳橫崗工廠大火、上海吳淞口12艘船遇險7艘沉沒、濟南一潤滑油廠大火,等等。
也許,這些事件都是偶然的,但這些偶然事件恰恰都發生在習近平總書記出訪期間,而且如此密集,同時,這些事件中許多事件的調查就跟走過場一樣,而對當事人的處理也是輕描淡寫,這就不能不讓人沉思:這些事件的發生真的是偶然的嗎?當我們再回頭看看廈門公交縱火案,我們還敢斷言這些事件的發生都是偶然的嗎?當然,從感情上說,我更願意相信這些事件都是偶然事件。但感情歸感情,真相歸真相,也許事實並非我們所希望的那樣!即使如此,對於這些事件背後的真相,我想正常情況下我們也是不可能知道了,至少是短期內不可能知道了,就像那迷霧重重的7.23動車事件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