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6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鄭文新綜合報導)6月9日上午,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不到4小時,一審就告結束。庭審中,在法庭辯論階段,首先提出對劉志軍「可以從輕判決」的是檢察機關。劉志軍在最後十幾分鐘的陳述中,聲淚俱下,哭挺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中國夢,以求輕判。
檢方指控,劉志軍於1986年至2011年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追繳房產374套 人民幣8億多元
檢方起訴書中的追繳內容其中有:扣押共計人民幣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萬港元,於其他相關案件扣押、凍結人民幣23057146.08元,股票山東黃金27700股、佳電股份60萬股、以人民幣300萬購買的理財產品;因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於其他相關案件扣押凍結人民幣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歐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凍結股票賬戶9個,凍結房產37套,凍結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產337套,扣押汽車16輛,凍結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扣押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
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於6月9日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視頻截圖/看中國配圖)
庭審迴避劉志軍丁羽心巨額中介費
據媒體報導,劉志軍所涉及的濫用職權主要是為中共山西省政協委員丁羽心(又名丁書苗)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從1997年至2010年,劉志軍通過運作中標鐵路工程項目、投資高鐵相關產業、獲取鐵路車皮計畫等方式,為丁羽心提供幫助,造成34億元損失。丁羽心及其子從中非法獲利30億余元。
有港媒曾指出,女商人丁書苗與劉志軍黑箱作業獲取高達20億元人民幣的中介費,而這筆費用是用作買官做副總理,甚至進入中共權力核心中共中央政治局。
香港《動向》雜誌曾發表署名燕友軻的文章「中共面臨全面信仰危機意識」,此文披露:至今仍未審結的前鐵道部長劉志軍貪腐案給整個社會出了一個謎面:已經官至正部級的劉還準備花錢買官,他會向誰買副總理(政治局委員)級別的職位呢?謎底簡單:省部級幹部要想升級,至少要向一半以上的政治局常委行賄,賄額不少於每個受托常委一千萬元人民幣。至於向有干涉能力(美其名曰建議權)的退位元老如江澤民買「開口」,則以三千萬元為起步。
文章稱,「總書記也賣官」。早在鄧死後、江下臺以前,就成了中共官場秘而不宣的事實,也成了社會對中共徹底失望的最形象評判。此案也可能涉及江澤民賣官的問題,而這次庭審卻迴避了女商人丁書苗與劉志軍黑箱作業獲取高達20億元人民幣中介費的去向問題。不知庭前有多少交易被掩蓋了。
庭審最後,劉志軍聲淚俱下,稱作為一個農民的孩子,本應該為中國鐵道、為中國夢做更多的貢獻,但因放鬆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今天。
按中共刑法,劉被指「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死刑。
檢方,劉志軍的律師錢列陽都要求法庭對劉從輕處罰,法庭已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劉志軍一審結果 評述眾多
湖北楚盾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項永斌說:犯罪就是犯罪,而不是僅僅是個「錯誤」;他任內習近平並未提中國夢,與時俱進談「中國夢」,馬屁拍的真準;」愧對黨的栽培」,告訴我們他還是黨的人,當然也就不用去死了;犯罪金額六千萬,庭審一上午結束,擇期宣判,看來和諧了。
河南廣電-映像網內容主編在實名註冊微博質疑「劉志軍案一審的幾大疑點」:案情如此重大複雜,為何短短一個上午就審完了?為何受賄金額如此少,與原先的報導天差地別,以至於劉志軍僅承認1500萬元?劉向來老謀深算,心狠手辣,為何情緒失控,聲淚俱下上演哭戲?檢方為何態度陡然轉變,不僅認可了劉的供述,還幫著求情建議輕判?這一切的幕後大手是誰?
財經網副主編羅昌平:劉志軍的剩餘價值,是替組織在必要時候轉移民眾視線。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