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來落馬省部級以上官員貪腐經歷相似(圖)

【看中國訊】據東方早報消息,去年12月,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博士生劉九龍在第二屆中國廉政制度創新學術研討會上發表了題為《中國內地落馬官員帶「病」提拔現象研究》的論文。在研究了43個省部級落馬官員案例後,劉得出結論:「這些落馬官員發生初次腐敗行為的平均年齡為47.48歲,帶‘病’提拔的省部級官員,其平均經濟腐敗時間在 10年左右,絕大多數是5年到15年之間。」


前深圳市長許宗衡

據統計,近10年來,除少數官員外,其餘落馬省部級官員在腐敗期內的職務均有變動,甚至其中近80%的人職務得到了晉升。

在10年間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他們初次貪腐時的任職部門往往屬於黨政、司法、國企實權部門,多人皆涉情婦問題。

在這些落馬的省部級官員案中,官員的家庭成員往往都不同程度地參與到了以權謀私的貪腐盛宴中。他們利用親屬關係,或成為收取賄賂的中間人,或直接受賄,或在高官的關照下進入官場,一路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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