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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擴容不可操之過急

 2013-06-04 11: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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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底公布的《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令房產稅擴容再度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應該說,在本輪房地產調控中,雖然限購、限價是當之無愧的核心政策,但房產稅卻一直被視作是懸在房價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特別是每當樓市回暖,市場往往會呼籲房產稅擴容,以強化樓市調控,並形成長效調控機制。而近期樓市確有回暖跡象,最新公布的5月份百城住宅價格連漲12個月,平均價格為10180元/平方米,環比4月上漲0.81%;而各地地王頻現更是增強了房地產市場回暖的預期,在此背景下,市場期待房產稅擴容自是情理之中。

但事實上,有關房產稅擴容的傳聞由來已久,早在2011年房產稅在滬渝兩地試點開徵後不久,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1年《房地產藍皮書》就建議,房產稅試點在「十二五」期間應加快向全國推廣。不過,在喊了這麼多年「狼來了」之後,房產稅擴容卻依舊停留在傳聞階段,而且,近期有媒體援引住建部官員表態稱,「樓市調控若想在短期內取得成效,限購、限貸等行政手段仍然是第一選擇。房產稅作為一項長期的稅收政策,在樓市調控中難以"立竿見影"。由於涉及地方財政、稅收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從高層的角度來說,對於試點城市、試點時間和試點方案的選擇都很謹慎」。但該官員亦表示「市場對於房產稅調控房價寄予厚望,這無疑也在給高層施壓,因此房產稅擴容在下半年會有具體動作。」

但筆者對房地產短期內擴容並不認同。房產稅開徵基礎和設計理念上存在著先天不足,這也是導致決策部門官員在有關房產稅是否擴容的問題上表態始終模棱兩可。而在這些不足沒有達到妥善處置的情況下,房產稅擴容切不可操之過急。

一方面,從本質上說,與其他稅種相同,房產稅的主要作用應該是調節收入差距,進行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因此,儘管其填補了房地產保有領域的稅收空白,增加了投資、投機者在持有環節的成本,但並不能夠改變房地產市場的運行規律。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國的土地產權是屬於國家的,這就意味著公眾在買房的時候實際已經預繳了70年的土地使用金,在此基礎上開徵的房產稅,難免有重複徵稅之嫌。若這一現象不改變,即使未來房產稅擴大試點城市範圍,或是將存量房納入徵收體系中,也難以真正起到平抑房價波動的作用,反而會增加房地產領域的稅負,加重百姓的居住成本,絕非政策之福,更非百姓之福。

另一方面,對於不少地方政府而言,在土地財政面臨轉型退出的當下,拓展新的稅收來源無疑非常關鍵,而房產稅自然是各地政府爭搶的「香餑餑」。不過,雖然從長期來看,房產稅和資源稅有望構成地方財政的支柱,但就目前而言,房產稅對財政收入的貢獻相對有限。根據財政部數據,今年一季度,房產稅完成337.11億元,同比增長6.4%,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了33.5個百分點,房產稅收入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1.2%。在此背景下,房產稅擴容的呼聲背後是否有著地方政府增稅的利益衝動,盲目擴容是否會使房產稅成為與民爭利的「惡稅」,都值得決策層認真考量。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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