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瀋德詠在文章中談及河南趙作海殺人案、浙江張氏叔侄強姦案,稱審判法院當時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說是功大於過的,否則人頭早已落地了(2013年5月7日北京晚報)。
河南趙作海、浙江張氏叔侄根本沒有殺人,卻被辦案無能者的警察刑訊逼供,硬是石上栽花誣陷為殺人犯,法院不僅沒有還以公正,卻嚴重違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則,在嚴重缺乏事實依據情況下卻被判處重罪。司法作為社會公平正義底線的最後一道紅線卻失守了!
對此,瀋德詠院長認為他們面臨來自各方面干預和壓力,即使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相關官員給壓力,法官就可容易冤枉好人嗎?他們明明是導致冤案、錯案發生的直接責任人,錯判客觀上是罪有過的,應該追究刑責,怎麼卻被稱為有功呢?就是這樣的冤假錯案可毀掉一個人一生,毀掉一個家庭,這是任何賠償都無法彌補的。
司法事關公民名譽、財產、乃至生命,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司法也是實現社會公正最後一道防線。現實中一切冤假錯案無不與責任心不強、片面追求政績、辦案無能、司法腐敗造成。冤假錯案讓公平正義蕩然無存,司法公正和權威也將喪失殆盡。
早在去年「中國的司法公正」網路訪談時,這位一級大法官瀋德詠說,「整體上來說,中國的司法是公正的。」他認為任何司法制度之下,要做到絕對或者100%公正,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瀋副院長認為錯案古今中外都有發生,其自我感覺似乎我們的司法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司法被賦予生殺予奪裁量大權,最高院副院長負責人「錯案難免」的回答,讓人為之震驚。如果這話出自其他人之口可以原諒,出自大法官之口,真的讓百姓寒心、驚心!
這些年,我國司法領域亂象叢生;法官受利益驅動,無錢不辦案,有錢亂辦案,有法官居然與律師堂而皇之簽受賄合同,有法官竟恬不知恥地稱「幫了忙收點錢正常」。黑心法官遊戲於原告和被告之間,赤裸斂財、枉法裁判現象很嚴重,訴訟過程異化為一場金錢、權力、關係較量。法官為了「人民幣」什麼也不顧;司法成為製造冤、假、錯案發源地。這些年司法腐敗非常嚴重,重慶、海南、廣東、雲南、遼寧等10高院(副院長)長,一批中院院長先後獲刑。安徽阜陽三任中院院長同時被起訴,103黑心法官和相關人員涉案。浙江發生的吳英案,雲南省巧家縣發生的李昌奎「姦一殺二」案,遭遇網路輿論接二連三「逼宮」,輿論噴湧著對司法的質疑。法院更創造「巨貪不死」與司法量刑「通貨膨脹」最新記錄。在這樣的司法環境下,大法官的錯案難免之說是為司法腐敗開脫,更是對製造冤案、錯案人的一種嚴重袒護?
今年兩會表決6項草案,最高法工作報告反對605票,棄權120票,贊成率最低。這五年來,最高法工作報告遭遇反對票一直居高不下,今年創歷史最高。最高法遭遇全國人大代表如此之多反對票,反映了民眾情緒傾向,暴露我國司法領域嚴重問題好亂象。這一切是否與瀋德詠副院長錯案功大於過認識有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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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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