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失守,誰都難逃「互害」厄運

勿以社會道德淪喪來作為個人缺德的理由,勿以體制問題作為我們逃避公民責任的藉口。人人守底線,社會才會有底線。除此之外,任何對於道德現狀的順從,對於公民責任的規避,都不可能使社會實現有建設性的道德重建。

總有一天我們會發現,「互害」這兩個字不算過份地描述出了我們的現狀。發生在食品安全領域種種無底線的潰敗,已經為我們提供了鮮活的例證。比如最近短短几天裡,「病死豬」、「老鼠肉」、「‘毒藥姜」等問題農副產品接連被曝光。而以「毒藥姜」為例,山東濰坊有些姜農使用「神農丹」種姜,神農丹主要成分是一種叫涕滅威的劇毒農藥,50毫克就可致一個50公斤重的人死亡。

不出所料的是,「毒藥姜」的種植者表示,「我們自己吃的姜不使這種藥,另外再種一溝」。許多食品生產者不肯食用自己的產品,大抵已是一個普遍的規律。當河南新鄉一家造紙廠附近的農民說,「地裡產的糧食都賣了,我們自己都不敢吃。」福建福鼎市某村的農民也表示「我們都不敢吃自己種出來的大米了。」而當某致癌金針菇生產企業坦言「自己生產的,自己一般不吃」之時,某知名飲料廠也被曝員工從不喝自己生產的飲料。但是,為何當許多人都努力使自己免於被傷害時,卻又總是一再地成為那個害人者?

在這種情形下,那個自稱為「無良農民」的徐清元的出現,是有意義的。這個據說曾經生產毒產品而後改邪歸正的農民表示,「賣假奶粉的絕不會給兒女吃假奶粉,但他能保證不吃我的毒白菜嗎?賣假酒的能保證不吃毒肉嗎?養雞賣飼料的能保證不喝假酒嗎?你覺得你佔了便宜,我覺得我佔了便宜,最後大家同歸於盡。」事隔多年,我已經沒辦法找到關於徐清元說法的出處,以至於懷疑他是不是一種杜撰,但這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樣一句流傳甚廣的話的確指出了一個互害型社會的實質:當我們本身作為施害者而存在,最終沒有誰能免於被傷害。

我注意到,一些公共事件發生後,我們總是很容易地找到政府部門以及體制性原因。這固然沒錯,但誰能說,在政府及公權力之外,同樣處於社會架構重要一端的民間社會及公民個人,沒有一些更值得關注的問題?但是一直以來,我們常常會主動避免將過錯指向芸芸眾生。正像一說到中國人,就難免定性為勤勞、勇敢、善良一樣。但不論是迴避,還是空洞定性,其實都包含了許多讓人不以為然的自欺欺人。社會學家孫立平在觀察黑磚窯事件時發現,弱者對弱者的殘害,可能會達到一種更殘忍的地步。他由此得出的「窮人禍害窮人」結論,亦正是一種「互害」。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在一個「互害」社會裏,同樣沒有人能置身事外。不論是食品安全,還是建築質量,不論是山西的黑磚窯,還是佛山的小悅悅,不論是安元鼎事件,還是各種環境事件,互害型社會所展示的尊嚴感以及安全感缺失,無疑是整個社會道德淪喪的一種反映。於是,我們就這樣生活在一個多麼奇特的時代場景之中:每一個人都不可避免地成為受傷害者時,每一個人也不由自主地在成為那個作惡者。我們一邊對於道德淪喪的狀況感同身受並深惡痛絕,一邊卻又常常變成自己所痛恨的那種人。這到底是國民劣根性所在,還是一種醬缸文化的繼續?

一個社會的道德現狀,絕不是一件與我們大多數人無關的事情。如果說社會道德淪喪,那麼又是誰構成了這個社會?而當我們每一個人都開始抱怨社會道德已經嚴重淪喪之時,我們每一個人本身,難道不同樣是它的參與或推動者嗎?這不是可以埋住鴕鳥頭的沙子。不論是向更弱者抽刀,向更強者獻媚;不論是更多地孰視無睹或同流合污,還是種種向不確定的社會公眾輸出一些不以為意的惡;不論是欣欣然擁抱社會道德的狀況如魚得水,還是在假裝落寞之餘以道德的現狀作為自甘墮落的理由,其實最終在加劇社會「互害」的程度,也在進一步惡化我們的道德生存環境。

我們最終需要有徐清元式的覺醒與悔悟,最終需要從「互害」式社會中走出來。在這之中,不僅需要少一些受害者心理,更應少一些報復社會的心理。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與此同時,勿以社會道德淪喪來作為個人缺德的理由,勿以體制問題作為我們逃避公民責任的藉口。人人守底線,社會才會有底線。除此之外,任何對於道德現狀的順從,對於公民責任的規避,都不可能使社會實現有建設性的道德重建。良好的社會道德,亦即公民社會目標之所在。而所謂公民社會的培養與發育,不就是一個政府組織與民間社會共同成長的過程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